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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索赔提示

2025-12-21 14:10阅读:
2025年12月19日晚间,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福能东方)披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福能东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福能东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含)区间买入福能东方300173,且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
如下: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福能东方300173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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