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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索赔提示

2026-01-10 14:53阅读:
近日,投资者索赔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股民的部分赔偿请求。
2025年3月,深圳证监局查明,中青宝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子公司宝腾互联与关联方虚构交易,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霞于2023年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重大信息。对此,深圳证监局依法对中青宝处以500万元罚款。
目前,已有投资者就此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近期,广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中青宝向11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约55.66万元,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某某已承诺自愿单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向公司追偿。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提示,在特定时间段内(如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或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买入并持有中青宝股票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应及时主张权利以避免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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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中青宝300052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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