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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研究系列(五):产品评价

2013-03-13 10:29阅读:
来源: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 崔晓军/文
【服务】产品业绩差异明显 众禄独创评价体系协助决策
投资是一项知识密集型行为,普通投资者很难掌握足够的知识和技巧来进行理性投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急速增长,产品的创新也越来越快,不同类型产品之间的业绩差异渐趋明显,对于产品的选购问题也愈发突出。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基于多年来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深厚积累、以及对各类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理解,独创众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评价体系,立足客观、中立,从独立、专业的角度协助投资者进行产品投资决策。
  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评价的基础。按照投资范围来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种形式。限定性是指其投资标的有一定限制,主要限定在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和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等低风险
资产,而投资于权益类证券和股票的比例不超过20%。非限定性是指投资标的不固定,除了可以投资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可转债、封闭式基金ETF等资产。
  为了客观、准确地对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进行分类,众禄基金研究中心进一步根据产品说明书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特点、投资范围以及业绩比较基准等信息,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划分为七种类型:偏股型、指数型、FOF、QDII、债券型、货币型、其他类型等,并对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偏股型、FOF、债券型进行评级
  二、券商理财产品评价原则
  众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评价原则包括:(1)只有同类产品才能进行合并评价;(2)每类产品在评级时必须多于10只。(3)基金运作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4)评价体系以公开数据为依据 ,采用“周度”数据频率进行计算,评级样本必须具有连续周度收益情况报告。
  三、券商理财产品评价指标
  为了全面比较区分产品特征,众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评价体系兼顾收益和风险两方面要素,并通过综合管理能力对各类产品进行衡量比较。
  (1)收益评价指标
  在收益评价方面,我们以历史数据为基础,采用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指标客观反映基金的收益情况。采取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而不是单位净值增长率主要是考虑到基金分红的影响,如果基金分红出现在统计区间内,用单位净值收益率就难以反应基金的实际收益水平。
 

  四、评价结果的生成与展示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以收益和风险评价的标准分,作为评价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综合管理能力的依据。据此确定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评价等级。前20%为推荐,20%~50%为关注,50%~80%为观望,80%~100%为回避。
  表:众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评级结果的展示:
  基金名称
  类型
  评级
  结果
  收益
  风险
  最近一年
  收益率
  周平均
  收益率
  收益
  标准差
  下跌
  风险值
  最大
  回撤
  贝塔
  系数
  中金股票策略
  偏股
  推荐
  高
  较低
  0.63%
  0.58%
  1.43%
  3.00%
  2.39%
  0.60
  中信红利价值
  偏股
  推荐
  较高
  中等
  0.00%
  0.00%
  0.81%
  1.29%
  1.83%
  0.50
  中信卓越成长
  偏股
  推荐
  高
  中等
  -0.18%
  -0.16%
  1.11%
  2.07%
  1.90%
  0.56
  招商智远成长
  偏股
  关注
  较高
  较高
  -0.02%
  -0.02%
  1.55%
  2.88%
  1.50%
  0.59

  注:表内内容仅有展示意义,不代表真实数据与评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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