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人寿保险当中,两个受益人,其中一个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理赔金该如何处理?

2017-11-30 22:14阅读:
【案例】
甲购买了人寿保险且是被保险人,受益人为乙(占50%)和丙(占50%),若乙先于甲死亡,那么B的保险金份额由谁享有?
【结论】
由丙享有100%的保险金
【法源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在“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处理。言下之意,如果“仍有其他受益人”,则保险金不得作为投保人的遗产处理,而是由其他受益人分得全部保险金。所以在本案当中若乙先于甲死亡,在甲死亡后,丙作为唯一的受益人,可以享有100%的保险金。
【实务操作建议】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若真发生乙先于甲死亡的情况,建议让甲(或者投保人)及时变更受益人,将受益人全部变更为丙。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