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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乾著【湘潭名人赵拔群】之七

2026-01-09 20:53阅读:
赵拔群敢为省长冤杀的王纶正名
作者:陈定乾
王纶,别号季辉,生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七月初三,湘潭东路王家大屋人(现株洲伞铺乡建强村)。湖南法政专科学校(后并入湖南大学)法律系毕业。1928年鲁涤平主政湖南,以考试选拔县长,参考者二千余人,获选者60余人,王纶为合格者之一。榜发之后被任命为桂东县县长,在任以廉能著称,一年以后去职,赴遵义任专员公署秘书,不久辞归,193812月就任湘潭县县长,1940年元月卸任。王纶一生,虽多次为官,但时间不长,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先后任长郡中学和湘潭中学教师。民国二十九年三月初八(1940415日)被湖南省政府主席兼第九战区司令长官薛岳在耒阳以“贪污”罪枪决。王纶临刑时,神色不变,席地而坐,写下他那篇感人至深的遗书。全文如下:
余宰潭一载有奇,自问无功亦无过,今以“贪污”被杀,夫复何言!平日未必有勇气,此时心转安闲,死后有知,九泉当质诸阎罗也!家有老母,两兄善养之;一儿,妻妾善抚之,他日不必读书,力耕承先泽可也。“死去方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其今日之谓乎?
王纶被枪决,湘潭人民惊呆了!王纶的遗书脍炙人口,在湘潭城广为传诵,竞相传抄。
枪决王纶最主要罪名是“贪污”,他贪污了多少?500元,而这500元他给了三个学校,作为一县之长,他有权力处置这500元罚没款。文告上说:“500元,企图饱入私囊。案发将此款分给湘潭三个私立学校。”实际上此款当时就已处置,而非案发后处理。据湘潭的几位历史学者说,王纶的罪过是没有执行九战区司令部的命令,第九战区命令县及县属各乡镇不能购买枪支,因为王纶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令县属各乡镇各筹款4000元购买自卫枪支,严重违反了薛岳的命令。
赵拔群一直苦于没有机会为王纶正名,从王纶被枪决那天起,他经常与人提起此事,他丝毫没有顾及当年薛岳地位如日中天,正是蒋委员长的红人。机会终于来了,光复后的19463月,赵拔群当选湘潭县参议会议长,正好省民政厅发起要各县列报十年来成绩优异的县长名单。在赵拔群的主持下,湘潭县参议会举行了一次重要评选会,“王纶得二十七票,荣膺道选”。有人提醒赵拔群,王纶这个县长报不得,薛岳是蒋委员长的红人,得罪了薛岳,不等于得罪了委员长。赵拔群力排众议,参议会将王纶以优异县长报省民政厅。与此同时还做出了一项更重要的决定,决定为王纶立神主牌,奉祀于湘潭县政府侧的卫公祠。卫公是清雍正十年湘潭县令卫学瑗,因其为权贵所陷,悲愤自缢而死,后县人建祠奉祀。湘潭有一句名言“卫夫子不得冤清”,就是说的这件事。
(资料来源:《湘潭县文史》第四辑的杨嗣《王纶之死》,杨嗣原任湘潭县政协副主席,中共湘潭党下地负责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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