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暨市骨干区名师带徒活动建设与管理方案
2012-03-29 12:18阅读:
鄞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
暨市骨干区名师带徒活动建设与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 加大我区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鄞州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和市骨干、区名师带徒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区名优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名师工作室为平台,进一步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快名优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形成我区中小学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几年的努力,组建并逐步完善名师工作室体系和骨干教师带徒活动,使各学科名优教师拥有良好的交流平台与发展支撑。
2.通过名师工作室和带徒活动
的开展,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从而推动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组织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组人科、计财科、教研师训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确定、命名和工作进程的管理,审核和下拨名师工作室经费。
2.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研室,主要负责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的审核,对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3.获得省特级、市名师称号的教师都要成立名师工作室,获得区名师、市骨干教师称号的都要开展带徒活动。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附件3。
4.名师所在的学校单位应保证名师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或活动场所,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主要职责
(一)名师职责:
1.主持本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制订名师工作室培养目标和方案;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
2.带好一支团队。每位名师要带好本区内2-4名符合条件的徒弟,通过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徒弟进行培养。要求在任期内所带的徒弟,在专业发展上提升一个层次。
3.抓好一项研究。以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徒弟的共同志向、愿景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一项课题研究任务,并能获奖。
4.做好一次展示。积极参加课改实验,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活动,任期末开展学术成果汇报活动,并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区展示。
5.建好一个网页。依托鄞州教育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
6.完成区教育局委托的相关教育教学任务。
(二)学员职责:
1.明确目标,制定规划。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虚心向名师学习;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及时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名师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水平,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执教1次区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3.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2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撰写读书笔记;每年在教育专业网站或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教育随笔或论文。
4.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培训期间参与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结题并能获奖;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业务比武,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专业发展提升一个档次。
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
6.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每月至少发稿一篇,并积极开展在线互动研讨。
五、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及条件
名师工作室集教学、教研、科研、培训于一体。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具备省特级教师、市名师荣誉称号,且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或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工作的教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二是学员,经师徒双方认定后进入名师工作室培养的各级骨干教师。学员的基本条件:
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一般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并要求:
1.申报名师(省特级)工作室学员的一般要求获区级名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
2.申报名师(市名师)工作室学员的一般要求获区骨干教师、宁波市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
3.申报市骨干、区名师带徒学员一般要求获区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
六、组建办法
1.名师工作室由一位名师主持,一般以“姓名+学科”命名。
第一批名师工作室名单详见附件2。今后工作室经自荐或学校推荐,由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2.工作室学员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再由各名师与报名对象对话,主要考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从中遴选学员,然后报区名师工作专家小组审核批准。
3.开展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鄞州区名教师带徒活动(导师名单详见附件3)。人员职责、申报及考核程序等要求与名师工作室相同。
七、考核评价
1.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每年由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工作室进行考核。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2.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由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学员资格。
3.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及学员在研修期间若调离鄞州教育系统,或脱离学校教学、教研岗位,或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变故的,则自动脱离工作室,取消名师或学员资格。
八、经费保障
1.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由区教育局核拨,由名师掌握支配。名师工作室每年分别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省特级)、1万元(市名师),市骨干教师、区名教师带徒活动0.5万元。由所在单位财务室代管,财务单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添置必要的书刊、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名师以及专家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经费开支情况接受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审核。
2.名师工作室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由区教育局核拨一定的资助经费。
3.带徒学员因相关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差旅费由派出学校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