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目标分类学在语文教育中的运用
2015-02-25 13:40阅读:
【摘 要】本文客观评价布鲁姆教育理论指导语文教学的利弊,着重分析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为理论基础的“目标教学法”与语文学科特点的矛盾,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的困惑和对语文教育评价的消极影响,表达对“目标教学法”的评价。
关键词: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语文
当今世界上有很多教育理论,如布鲁纳建立在认知结构学说上的教学理论;奥苏贝尔建立在认知同化学习框架之上的教学理论;加涅的综合各派学说而形成的“积累学习”理论;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和“掌握学习”理论,等等,对我国广大教育工作来说并不陌生。其中布卢姆的理论在我国近十几年来的基础教育中影响最大。自八十年代中期华东师范大学邀请布卢姆来华讲学
,并于1986年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他主编的《教育目标分类学:认知领域》以来,中国的基础教育模式就发生了空前的变化,从教学大纲的制定,课堂教学的实施,教育评价工具的制作模式到整个评价体系,无不体现着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
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在我国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并深入到基础教育的各个环节,主要的原因在于分类目标把一门课程中的每一个知识点确定了其应该达到的目标层次,课堂教学中按其六级目标层次(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设计教学内容和过程,使结构清晰,便于量化,也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师,学生等的考核和管理提供便利,符合人们追求教育评价的客观量化的需要。教育目标是教学行为的预期效果,反映教师期望学生掌握什么知识,学会什么技能,形成什么能力,以及对知识掌握的范围和技能、能力达到什么程度。这就要求教学目标具有可预期性和可测量性。布卢姆的目标分类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教学目标设计的模糊性,教学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教育的微观质量管理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本身存在明显的缺陷,完全应用其指导教学对我国基础教育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很明显的。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理论的最大问题在于忽视了学科的整体性。语文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特别强调整体性,很难也不应该把它细目化。本文将着重分析语文教学中运用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所产生的弊端,并对目前还很盛行的“目标教学法”进行分析评价。
一、国内外教育家和语文教师对分类学的评论
近年来,依据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和“掌握学习”而提出的“目标教学法”在全国各地被大力推广,在中小学各学科中被广泛应用,各种教学竞赛,公开课都被要求用“目标教学法”,有些地方甚至把它作为教师考核的标准之一。事实上,国内外的一些教育家、心理学家早就对布卢姆的理论提出了批评,仅笔者所见就有如下一些。华
东师大博士生导师皮连生教授认为:“布卢姆所用的标准是测量学的。”他“区分认知领域六级目标是为了指导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但从目标导向教学的观点看,因为布卢姆的分类系统中并未阐明知识和智慧技能是怎样习得的,所以用它来导学和导教是有困难的。”①目标教学法被认为最适合层次性和程序性强的学科,如数学。但是数学教育家也对其持批评态度。著名数学教育家张奠宙教授批评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从一开始就是为考试服务的”,它在中国大受欢迎,“究其原因,自然是应试教育的需要。”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学科整体被分解为若干知识点,于是,高考就要覆盖这些知识点,教学就要琢磨“知识点”,“考点”,使学科教学异化为“新八股”。②加拿大学者Davidwheeler认为布卢姆理论指导下的数学学习观导致详细罗列数学的“基本内容”,分辨出那些必须要知道的基本概念和技能。这终将意味着把知识确定化。这种做法,“给学生大量零乱的砖块却又从来不要他们建造任何东西,他们怎么能理解这个活动?他们怎么能知道数学的用途呢?对学生来说,很容易认为数学就是大量未协调的信息和行为的总汇。”③语文是最具综合性、整体性的学科,其层次性、程序性最不明显。对于语文教学中应用布卢姆分类学,语文教育家和教师则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把教育目标分类运用到课堂教学设计中,确定每课的教学目标为识记、理解、运用三类,分别写出细目,实践效果很好。”④“布卢姆等人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提供了适合一切学科任何内容的教学目标具体化模式”。⑤有的教师则提出批评。如甘其勋指出:布卢姆理论在“认知领域低层次目标作用明显,高层次目标作用不大;情感领域收效甚微,评价手段无力;动作技能领域实际上是空白。”⑥倪文锦教授则指出目标分类学在语文教育评价中的实用价值的同时,也指出它存在的问题,应深入研究,谨慎应用。⑦由此看来,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和“掌握学习”理论运用于我国的语文教育有很多问题,需要进行分析研究。
二、语文的特点与分类学的矛盾
汉语是表义语,是形、音、义结合的语言。汉语的文法有自己的特点。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中曾经说过:“国文的底用词组句,偏重心理,略于形式”。偏重心理的汉语,特别重视言语主体的认识、情感等心理因素的作用。王力在《中国语法理论》中也说:“中国的语言是人治的,西洋的语言是法治的。⑧“人治”的汉语,必须重视体味,领悟。汉语具有重意义、重虚实、重具象三个方面的特点,在构建语词,组合成语句时靠的是语义关系,语义特别重要,约定俗成的习惯因素大于西方语言意义上的词法、句法因素,因此汉语充满感受和体验的精神。作为汉语母语教育的语文学科特别注重知、情、意、行的统一,情、意、行尤其重要。所以汉语学习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主要不是“知”的积累,而是“感”的积淀。这里的“感”主要指语感。语感是把握语言的一种特殊能力,是指人在视听当下不假思索地从感知语音、字形而立刻理解语音、字形所表示的意义的能力。对于“人治”的汉语来说,离开了语感就寸步难行。所以,“语文这一学科,是以作为生命意识冲动的产物的语言为基本元素,以按一定原则编排起来的由语言组合成的文章为基本形态,以培养学生掌握适应语言吸收和表达需要而对语言进行组合的知识和能力为基本教学任务的一门课程。”⑨语言的吸收和表达离不开语感。培养语感是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智育、德育、美育这三大语文教育的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托于语感能力的培养。把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套上语文教学的内容,配以语文的测试题,作为语文教育的目的和手段,是忽视了语文学科本身的特殊性。不难发现,语文素质中的许多层面不是简单地用分类目标可以反映的,语文学习也不是以达到每个知识点的相应水平为归宿的。语文学科的内容十分广博,不仅有丰富多彩的各种知识点,更主要的是变化无穷的动态的情、意、道。语文学习要求在掌握语言文字知识和读、写、听、说的言语行为过程中去领悟和把握其中的思想情感和思想方法。布卢姆的分类系统尽管包括认知、情感、动作技能三个领域,但是便于用来指导教学的主要只有认知领域分类方法。在当今流行的目标教学法中,情感和动作技能虽然也列在教学目标中,但多数只是作为摆设,基本不能落实。认知目标分类也有问题,它只包含知识和要求(布卢姆称为“智慧技能”)两个维度,语文中最基本的认知目标如:言语直觉、观察、发现等在其中丝毫没有涉及,而我们知道,语文中的很多内容来自于有意识的观察、聪明的发现和直觉归纳。如教材中大量的文学作品,无不是作者对社会生活和自然万物的感悟和独到的发现的产物。只停留于对教材提供的知识的记忆和领会,没有发现和创造的意识,怎么能培养语文素质呢?按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把语文知识细目化,呈现给学生的只能是一些“鸡零狗碎的符号”(于漪语),看不到生动活泼的创造和发现,如直觉领悟,类比联想,创造想象,观念更新等等。虽然布卢姆认知领域的六级目标以外显行为作为分类的统一重点,以行为的复杂程度作为划分类别的依据(由简单到复杂排列),具有层次性、连续性和累积性(后者包括前者,在前者基础上产生),但是把语文学科完全按此分类,势必导致语文的支离破碎,教的通常只是一个个部分,学生根本形成不了整体意识。这是不符合语文的整体性要求的,也不符合掌握知识是以掌握知识网络,对知识的结构性认识为前提的现代学习论观点。此外,“布卢姆的分类指标繁琐,而且项目交叉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