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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筑防火要求

2012-07-02 18:42阅读:
托儿所、幼儿园防火
1.托儿所、幼儿园的火灾危险性
托儿所、幼儿园是集中培养教育儿童的主要场所。其特点是孩子年龄小,遇紧急情况时,应变、自我保护和迅速撤离的能力有限;防火涂料 老师和保育员又大多是女同志;室内装饰、设备和孩子的玩具以易燃、可燃物居多;并有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等用电设备。如忽视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疏散困难,很可能造成伤亡。
2.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防火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应布置在安全地点。工矿企业所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应布置在生活区,远离生产厂房和仓库。如受条件限制,应至少与甲、乙类生产厂房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
(2)托儿所、幼儿园一般宜单独建造,面积不应过大。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如设在楼层建筑中,最好布置在底层;若必须布置在楼上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两层,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超过三层。居民建筑中的托儿所、幼儿园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3)托儿所、幼儿园不应设置在易燃建筑内,封堵方式防止电缆着火,与易燃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m。
(4)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
(5)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面积以及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
(6)三级耐火等级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吊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难燃烧体。
(7)托儿所、幼儿园内部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杂品库房、烧水间应与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用房分开设置;如毗邻建造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材料与其隔开。
(8)托儿所、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限制使用塑料制品。
3.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托儿所、幼儿园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①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间之间的房间,一、二级建筑为25m,三级建筑为20m; &#931
3;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一、二级建筑为20m,三级建筑为15m。
(3)托儿所、幼儿园用于疏散的楼梯间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的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等。防火包,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
(4)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平台,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楼梯和出口平台内严禁存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5)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但离扶手25cm的踏步宽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6)疏散用门不应采用吊门或拉门,严禁采用转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托儿所、幼儿园的采暖和电气设备的防火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内不应装设蒸汽锅炉房。采暖锅炉房宜单独建造,如因条件规模限制,可在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首层中设置低压锅炉房,但锅炉房不应紧靠儿童比较集中的游戏室、教室等房间的左、右或上、下,以及主要疏散出口的两旁。在锅炉房30m以内不准搭建易燃建筑或堆放可燃物。
(2)托儿所、幼儿园用火炉采暖时,必须注意安全。
(3)托儿所、幼儿园配电线路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4)照明灯具的高温表面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若使用额定功率为100W或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5) 日光灯(包括镇流器)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应不小于0.5m。
(6)托儿所、幼儿园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遮光。
(7)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3m,灯头距地面一般不应小于2m,防止碰坏或儿童触摸而发生触电事故。
(8)禁止在寝室内使用电炉、电缆防火涂料、电熨斗等电气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
(9)电视机要放置在通风散热良好的地方,收看完电视后要切断电源; 如果使用室外天线,一定要装接地线,最好装避雷器,以防雷击。电视机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关机,停止使用。
(10)使用空调器的托儿所、幼儿园,空调器应有接地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贴在空调器上。
5.对托儿所、幼儿园消防管理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置在楼上,以利于安全疏散。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托儿所、幼儿园,对使用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液化气的性质,懂得安全操作技术,并能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气事故。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要将阀门关严。
(3)老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要保管好,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并应教育儿童不要玩火。钢结构防火涂料分类
(4)托儿所、幼儿园应和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制订应急方案。包括:疏散、灭火等,使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保持定期进行演练。
(5)托儿所、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保养。规模较大的托儿所、幼儿园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中、小学校防火
1.对中、小学校消防管理要求
中、小学生是指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遍及全国城乡,人数多、班级也多,中学除了教室,还有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礼堂,防火涂料,有的还有学生宿舍。做好中、小学生的消防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对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健康成长,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小学生的防火工作,除在建筑方面必须符合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电气线路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备等方面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外,还须强调以下几点:
(1)根据中、小学生尚未成年,而活动能力却很强,学校下课的时间又很集中等特点,对安全疏散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正常情况下,学生下课时往往在楼梯通道上发生拥挤,偶尔也会出现伤害事故,若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势态就更为严重。因此,要求凡学生在50人以上的教室,须设置2个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的建筑要求,可参照上述托儿所、幼儿园的有关要求。
(2)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火包,必须加强管理,学生做实验一定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以免发生事故。
(3)食堂和学生宿舍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
(4)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适当组织消防演习,以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
2.对普通教室的防火要求
普通教室除了由教师授课以外,有的还要经常在课堂上进行各种实验和演示,需要用火、用电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因此,防火和安全疏散等问题不容忽视。
(1)作为教室的建筑,应符合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如因条件所限而低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层数不应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600m2。
(2)教学楼距离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仓库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3)课堂上用于实验或演示的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用量,用后应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内存放。
(4)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5)多层建筑的教学楼超过5层时宜设置封闭楼梯间。
3.对电化教室的防火要求
电化教室中的防火重点是演播室、维修间、电影放映室和磁带仓库等。
(1)演播室防火要求。防火堵料,演播室是电视录像和播出传送的地方。演播室的吊顶、墙壁对吸音的要求比较高,而吸音材料常常采用可燃建筑材料,有时还采用碎布条、锯末等可燃物作为填充物,加之室内铺有地毯,又安装了很多电气设备和碘钨灯、聚光灯等,起火的因素比较多,应采取的防火措施主要有:
1)演播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室内的装饰材料及吸声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2)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灯具前方与可燃物距离应大于1m,侧后方与可燃物距离应大于0.5m,或者在它们之间用石棉布、耐火隔热材料等隔开,聚光灯、碘钨灯前面使用的彩光纸必须是难燃型的;同时在灯具下面应加设金属纱网或石英玻璃、纤维玻璃等进行保护,以防止灯具的灯管破碎时,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3)电线要有套管,电源线在吊顶内通过时,应穿金属管敷设,活动式灯具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电缆线,灯尾线靠近灯具30cm处应使用耐高温线或加套瓷管保护。
4)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演播实验,应在演播室以外进行录制。
5)在演播室内铺设的地毯,应采用阻燃型和能够导除静电的地毯。在铺有羊毛地毯的房间内禁止使用强酸强碱物品。
(2)维修间防火要求。维修间用火、用电较多,且经常使用易燃液体,应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使用电烙铁应注意防火。检修设备使用电烙铁时,需要有放置烙铁的金属架,架下应敷有石棉板,其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和物品。工作完毕后必须立即拔下烙铁的电源插头,下班时拉下总电闸。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注意防火安全。清洗擦拭录音机磁头和电路板使用乙醇、丙酮等易燃液体时,周围应严禁火源。这些易燃液体的存量不应超过500mL,并应存放在金属柜内,使用时应分装在小瓶内。
(3)电影放映室防火要求。电影放映室内有放映机和扩音设备。放映机的灯箱温度很高,如发生卡片不能及时排除,就会使影片着火。修接胶片使用的丙酮,遇到明火极易起火,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磁带仓库防火要求。磁带仓库一般存放了大量的教学磁带和一些珍贵资料,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非常严重。应该采取的防火措施有:
1)磁带仓库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磁带须存放于金属柜中。
2)磁带仓库内应加强通风和温度控制,以防止磁带受潮。
3)磁带仓库内设置的电气线路和灯具,应与磁带的可燃包装箱保持安全距离; 电线应穿管敷设。
4.对一般实验室的防火要求
实验室里有较多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空调机、电炉、煤气灯、液化石油气等附属设备。若用火、用电不慎和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其防火要求是:
(1)实验室内使用的电炉必须放置在安全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 电炉的电源线必须是橡套电缆线。
(2)实验室内的通风管道应为不燃材料,其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3)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金属柜中。
(4)电烙铁要放在不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用后应立即拔下其电源插头。下班时应将实验室的电源切断。
(5)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必须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周围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6)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允许超过额定的负荷。
5.化学实验室应采取的防火措施
化学实验室的种类很多,按实验内容分为无机化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高分子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和物理化学实验室等。这些实验室的共同特点是,化学物品种类繁多,其中大多数是易燃易爆物品,还有一些不明性质的未知材料;有些物品能自燃,有些物品化学性质相互抵触;在实验操作中,常需进行蒸馏、回流、萃取、电解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火、用电也比较多。一旦操作失误,很容易发生火灾。对化学实验室应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化学实验室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易燃易爆蒸汽和可燃气体散发的实验室,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2)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在30m2以上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
(3)实验室内做实验剩余的或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危险物品,总量不超过5kg时,应放在金属柜中,由专人保管,防火涂料,超过5kg时,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
(4)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
(5)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内必须备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遇热蒸发的物品。
(6)实验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做小试验,从最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作好灭火防爆准备。
(7)在实验过程中,利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都应符合有关防火安全要求。
(8)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或有疑问,应检查验证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或指定专人保管。
(9)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是不应放置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10)往容器内灌装大量的易燃、可燃液体(醇、酸等电解质除外)时应有防静电措施。
(11)实验室所用的各种气体钢瓶要远离火源,应放置在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内。建筑涂料的分类方法有哪些? ,氢、氧和乙炔不能混放在一处。
(12)实验室内为了实验临时拉用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电冰箱内禁止存放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闪点的易燃液体。
(13)要建立、健全蒸馏、回流、萃取、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规则,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
(14)要做好灭火准备,配备轻便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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