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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卫路小学行为规范示范生评选细则

2014-03-18 15:31阅读:
前卫路小学行为规范示范生评选细则
为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鼓励先进,激励上进,弘扬正气,以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校貌,学校决定进行“行为规范示范生”评选活动,评选细则如下:
一、“行为规范示范生”评选条件
1、校内、班内表现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勤奋踏实,要求上进。
(2)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
(3)集体荣誉感强,能在班级管理和各项活动中起榜样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地为班级承担班务工作。
(4)尊重关心爱护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得到同学公认;
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
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
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
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
按时上学,不迟到,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
保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不在楼道栏杆上面滑行,不在校内快速奔跑或做危险的游戏;
不在教室内或室外的墙壁上乱踢乱涂乱画;
节约粮食,学校发的蛋奶及时吃,或带回家,不浪费。
(5)认真、积极参加并完成学校内的各项活动,具有为学校争光彩的好思想。
(6)能积极主动维护学校、班级的安全、文明,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同时能够做到见到垃圾主动捡起扔进果皮箱内。
2、校内外有典型优秀事迹的同学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期末由全班同学投票、评议,按照10%的比例评选出本班“行为规范示范生。”
2、为了校园风貌有进一步提升,真正使“行为规范示范生”达到标兵引领的作用,各班评选出来的示范生先在班里公示三天,各班主任要确保该生无不良行为,再报学校大队部,大队部再统一将所有被评选上示范生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一周,确定评选学生真正达到“行为规范示范生”的评选条件,如有学生到大队部反映被评示范生品行有缺失,经核实将取消校级示范生资格,同时本班不能再追加名额视为放弃。
3、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各班主任将学生照片及信息报大队部,学校将会统一在校内公示栏内展示。

前卫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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