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质瓷质量标准-1
2013-05-05 15:50阅读:
山东省地方标准《镁质强化瓷器》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陶瓷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淄博泰山瓷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华洋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硅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银海瓷器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泰兴瓷厂、淄博华浩陶瓷有限公司、淄博中强瓷业有限公司、淄博福鑫瓷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克新、田承贵、崔
刚、马继忠、樊震坤、李伦、张广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淄博陶瓷镁质强化瓷器的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淄博陶瓷镁质强化瓷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98
日用陶瓷器抗热震性测定方法
GB/T 3299
日用陶瓷器吸水率测定方法
GB/T 3300
日用陶瓷器变形测定方法
GB/T 3301
日用陶瓷器的容积、口径误差、高度误差、重量误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 3302
日用陶瓷器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储存规则
GB/T 3303
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T 3532
日用瓷器
GB 3534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
GB/T 3731
日用陶瓷器釉面维氏硬度测定方法
GB/T 4734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GB/T 4741
陶瓷材料抗弯强度试验方法
GB/T 5000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GB 12651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GB/T 13522
骨质瓷器
QB/T 1503
日用陶瓷白度测定方法
QB/T 1993
日用陶瓷抗冲击强度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00和GB/T 3303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产品分类
4.1 按形状和用途不同产品可分为:盘碟类、碗类、壶类、杯类及其它器物类。
4.2 按器型不同产品可分为:扁平制品、小空心制品和大空心制品。
4.3 按规格尺寸不同产品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表1
类
别
|
规
格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特大型
|
盘碟类口径,mm
|
<128
|
128~<228
|
228~350
|
>350
|
碗类口径,mm
|
<110
|
110~<175
|
175~250
|
>250
|
杯类口径, mm
|
<60
|
≥60
|
—
|
—
|
壶类容量,mL
|
<250
|
250~<1000
|
1000~2400
|
>2400
|
4.4 按外观缺陷类别和数量不同产品可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 要求
5.1 理化指标
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
目
|
指
标
|
釉面维氏显微硬度,kg/mm2
|
≥550
|
抗冲击强度
|
中心,J/㎝2
|
≥1.50
|
边缘,J/㎝2
|
≥0.60
|
抗弯强度,MPa
|
≥150
|
吸水率,%
|
≤0.3
|
白度,%
|
≥86
|
抗热震性(190℃投入20℃水中一次)
|
不开裂
|
产品素胎中氧化镁质量分数,%
|
≥23
|
铅、镉溶出量
|
与GB 12651一致
|
5.2 允许偏差
产品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项
目
|
指
标
|
口径
|
大于200mm,%
|
±1.0
|
60mm~200mm,%
|
±1.5
|
小于60mm,%
|
±2.0
|
高度,%
|
±2.0
|
质量
|
小、中型,%
|
±5.0
|
大、特型,%
|
±3.0
|
5.3 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项
目
|
指
标
|
缺陷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盖与口
|
壶类
|
|
各型
|
在倾斜70°时,盖应不脱落。当壶盖向一方移动时,其边缘与壶口的距离不得超过3mm。壶嘴的口部不得低于壶口3mm。
|
有盖产品
|
|
各型
|
吻合,间隙应不大于3mm
|
釉色、画面色泽
|
|
各型
|
成套产品应一致,同一产品规格应相称
|
底部商标
|
|
各型
|
规范、正确、清晰,不得歪斜与偏心
|
釉面、花面、口、底(沿)
|
|
各型
|
光滑,放在平面上应平稳
|
炸釉、磕碰、裂穿、渗漏
|
|
各型
|
不允许
|
变形
|
高度,mm
|
盘碟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口径的0.7%
|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2.5
不大于口径的1.0%
|
不大于2.0
大不于2.5
大不于3.0
不大于口径的2.0%
|
鱼盘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大于长径的1.0%
|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大于3.0
不大于长径的1.3%
|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大于长径的1.5%
|
表4(续)
项
目
|
指
标
|
缺陷名称
|
单位
|
规格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变形
|
口径,mm
|
碗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口径的1.0%
|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2.0
不大于口径的1.5%
|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不大于3.0
不大于口径的2.0
%
|
壶类:
<60
≥60
|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
不大于2.0
不大于2.5
|
杯类: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
不大于0.5
不大于0.5
不大于1.0
不大于口径的1.5%
|
不大于1.0
不大于1.0
不大于1.5
不大于口径 的2.0%
|
不大于2.0
不大于2.0
不大于3.0
不大于口径 的2.5%
|
落渣
|
直径,mm
|
小、中型
|
不允许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
|
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5限3个
|
大、特大型
|
不允许
|
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1.0限2个
|
显见面不大于1.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2.0限3个
|
口沿落渣不允许,其他部分落渣应除去尖锋
|
口沿落渣不大于0.5限1个,其他部位落渣应除去尖锋
|
毛孔
|
直径,mm
|
小、中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
|
显见面不大于0.5限1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
|
不大于1.0限4个
|
大、特大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3个
|
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3个
|
不大于1.0限6个
|
斑点
|
直径,mm
|
小、中型
|
不允许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
|
显见面不大于0.5,限2个,非显见面不大于0.5限4个
|
大、特大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0.5限3
个
|
显见面不大于1.0限
2个,非显见面不大
于1.0限3个
|
色脏
|
面积,mm2
|
各型
|
不允许
|
显见面不大于1.5,
非显见面不大于3.0
|
显见面不大于1.0,非显见面不大于2.0
|
底足粘脏一等品不明显,合格品不严重
|
熔洞、石膏脏
|
直径,mm
|
小型
|
不允许
|
显见面不允许
|
不大于1.5限2个
|
中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1.0限1
个
|
不大于2.0限2个
|
大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1.0限1
个
|
不大于2.5限2个
|
特大型
|
显见面不允许,非显
见面不大于1.0限2
个
|
不大于3.0限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