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系爱尔兰作家埃塞尔·丽莲·伏尼契所著,讲述少年基督徒因热衷参与革ming入狱出狱后,被青梅竹马暗恋之人误会被扇一巴掌,被从小视为最尊敬的神父所欺瞒后,在双重打击下伪装死亡远遁他乡,历经漂泊和种种磨难后返回意大利,以牛虻为名参与革命的故事。整个故事还是挺引人入胜的,作为故事还是挺津津乐道的,作为革ming故事似乎又差了点细节。这本书被很多人视为革ming之书,可能是被牛虻其坚毅的品行所打动,为无数革命之士在革ming中遇上阻碍时注入一丝鸡血,但私以为,其实这本书只是借着革ming表达了一个少年历经磨难后返回家乡通过革ming来治愈心灵伤口的故事。无论是与初恋琼玛的纠葛,还是对神父,也是其生父的抨击,如此强烈、坚韧,其实是对过去的放不小,对残忍经历的放不下。
作为亚瑟,他对琼玛和神父是爱的,他想原谅,重新投入他们的怀抱,但是作为牛虻,他不得不怨恨,种种的磨难和屈辱也提醒他不可以忘记,不可以原谅,看似洒脱实则又纠结又痛苦,一个人的痛苦硬是让三个同苦。但这就是人性,复杂又合理。当他参与偷运军huo任务抱着必死之心时,可能就做好了与琼玛、与神父、与自己纠结的一生做了断的准备了吧。
整本书绕不过“信仰”二字,少年亚瑟信仰上帝,就如信仰他的神父一般,遭到教士两次欺骗,尤其是他最信任的神父的欺骗,他对上帝的信仰坍塌了,转而由爱入恨,而其革ming信仰倒一直坚守,前期可能是因纯粹为人民为自由和爱而坚持革ming,后期可能多少是有点夹杂私欲的革命了。
小说往往就是将事物的极端呈现出来,就如书中的信仰,当牛虻质问神父是选择他的上帝还是选择爱他时,他又将神父置于极端境地,信仰就如二选一,要么A要么B,容不得一点含糊,是纯粹的、义无反顾的,书中将信仰与人类伟大的亲情作比较,也表达了作者对“信仰”二字的诠释,身处革ming时代,革ming志士感同身受,心有共鸣,处在现代,当代年轻人可能感触不多。可能我比较中庸,不喜欢绝对,在爱与信仰面前,我会喜欢选择折中,觉得牛虻的选择不大明智,现代人讲究利益最大化,这样的结果纯属自找麻烦,但站在他的性情、立场想,又觉得很合理了。只是难免对神父过于残忍,或许这也是牛虻所愿。极端的决绝才能产生震撼的效果,这也往往是与众不同与普通的区别。
亚瑟是单纯可爱的,牛虻是刻薄讨厌的,人经历过常人不能想象的磨难后,面貌性情都面目全非,
整本书绕不过“信仰”二字,少年亚瑟信仰上帝,就如信仰他的神父一般,遭到教士两次欺骗,尤其是他最信任的神父的欺骗,他对上帝的信仰坍塌了,转而由爱入恨,而其革ming信仰倒一直坚守,前期可能是因纯粹为人民为自由和爱而坚持革ming,后期可能多少是有点夹杂私欲的革命了。
小说往往就是将事物的极端呈现出来,就如书中的信仰,当牛虻质问神父是选择他的上帝还是选择爱他时,他又将神父置于极端境地,信仰就如二选一,要么A要么B,容不得一点含糊,是纯粹的、义无反顾的,书中将信仰与人类伟大的亲情作比较,也表达了作者对“信仰”二字的诠释,身处革ming时代,革ming志士感同身受,心有共鸣,处在现代,当代年轻人可能感触不多。可能我比较中庸,不喜欢绝对,在爱与信仰面前,我会喜欢选择折中,觉得牛虻的选择不大明智,现代人讲究利益最大化,这样的结果纯属自找麻烦,但站在他的性情、立场想,又觉得很合理了。只是难免对神父过于残忍,或许这也是牛虻所愿。极端的决绝才能产生震撼的效果,这也往往是与众不同与普通的区别。
亚瑟是单纯可爱的,牛虻是刻薄讨厌的,人经历过常人不能想象的磨难后,面貌性情都面目全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