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居住习俗的演变

2012-07-31 19:20阅读:
1.传说中的“巢居”
“巢居”是指在树木上用树枝搭架而居,因类似飞禽动物的筑巢故名。
《韩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多,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类似的记述亦见于《礼记》、《三坟书》中。
古人认为中国人类的开端时期存在一个巢居即树居时代,或称有巢氏时代。从人类进化的历史看,尽管这是一种猜想,但恐怕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形的。因为人本身是从森林古猿类进化而来的,猿猴擅长攀援树木的本能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最早的人刚从猿界脱离出来,尚保存很多猿类的本能和外貌特征,加上当时的环境是猛兽横行,人要有效地保存自己,就必须想办法避开群兽,避开群兽的最佳办法之一便是高高在上,在树上架屋而住。在高大树上搭架而居的办法,对于最早的人类来说,是毫无困难的。故巢居的传说,是一种十分精辟的见解。在人类的早期历史中,巢居是应该存在过的一种住居习俗。
巢居由于是发生在至少百万年以前的住居习俗,是一种依附于生长植物上的、并用植物枝干搭构而成的“居室”,故百万年以来的风雨灾变,事实上是不可能留下真正的实物痕迹,使考古学也无法考察到其原貌。但从国外民族资料看,在几个世纪前的某些热带地区,如印度的萨姆地区的后进民族,便存在树居的习俗。这种现象表明,在人类的住居生活史中,巢居习俗是肯定存在的。中国境内的古代人类,也如古代学者推测的那样,曾存在过巢居习俗。
中国的巢居习俗流行时代,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早期,云南元谋人、山西西侯度人、陕西蓝田人等遗址均未见明显的洞穴居址,恐怕便与当时的树巢居习惯有关。
2.洞穴居
洞穴居是一种利用天然洞穴栖身的习俗。在崇山峻岭或群山连绵的地区,尤其是石灰岩分布丰富的山区,因自然原因形成的洞穴很多,原始人在狩猎、采集活动中,因偶然的原因发现洞穴的机会也是不少的。天然洞穴能避风挡雨,驱热御寒,甚至还可以成为原始人类防止猛兽伤害的避风港,故原始人利用天然洞穴作为最早的栖身地之一,实
是一种最佳的选择。
洞穴居仅限于对天然洞穴的直接利用,本身无需对洞穴进行人工改造,故洞穴居从居住形式和行为看,它仅表示居住的状态和习俗,并不反映居住的建筑技术或人为的居住条件改善。
《周易?系辞下》说:“上古穴居而野处”。
《礼记?礼运》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
这里的穴居和营窟均是指洞穴,古史传说的洞穴居已为大量的考古发掘资料所证实。
据考古资料,洞穴居是中国旧石器时代十分流行的住居习俗。著名的北京周口店中国猿人洞便是中国迄今所知最古老的洞穴居址之一,它说明中国的洞穴居习俗的发生历史至少已有近一百万年之久。从北京猿人生活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到北京山顶洞人生活的旧石器时代晚期,是中国洞穴居习俗盛行的时期。新石器时代之后,由于人类大多从山地转移到河谷地带进行定居的农耕生活,新的居住形式同时应运而生,故洞穴居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平原地区均已绝迹。但在一些仍然生活在山地的古人类中,仍然沿袭着这种原始的居住习俗,如新石器时代早、中期的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原始文化,均发现多处洞穴遗址。广东曲江马坝的一些洞穴遗址中,甚至还出土有几何形印纹陶,表明洞穴居这种习俗在广东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或青铜文化时代初期尚在流行。
3.地穴居
地穴居或称地窖居,因房子是以挖地成穴或成窖而名,地穴居的房子整体均在地平线之下,这是人类住居文化中初具建筑意义的最原始的民居建筑物之一。河北武安磁山文化遗址曾发掘出许多灰坑,其中一类灰坑便是供当时人类栖身的居穴。这种灰坑,其口平面形状有椭圆形和长方形两种,口和底面的大小差不多,坑口外沿均有对称的柱子(柱洞),坑底呈硬土面,口底之间有供上下的台阶,坑内多见陶盂、陶支架、石磨盘、石磨棒等日用物品。这显然是人类居住的房子。磁山文化地穴式房子的发现证例,说明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已发生并流行地穴或地窖居室的习俗。这种习俗,亦沿续到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仰韶文化中。陕西华县泉护村、河南洛阳孙旗屯、偃师汤泉沟等仰韶文化遗址均先后发掘有地穴式房子。这种地穴式房子,一般较其它灰坑的占地面积要大。如陕西华县泉护村的H1075(灰坑用H为代号),口呈椭圆形,出入口朝南,穴底北低南高,底部草泥土面,穴室东壁下有一烧灶;泉护村 H1096,平面也呈椭圆形,东端有斜坡出入口,有五级台阶沿北壁盘旋而下,台阶上有路土,穴底中央有略呈瓢形的烧灶,穴壁口部有柱洞痕迹,穴壁有土龛;偃师汤泉沟 H6 底部也有烧灶,坑底和坑壁均见柱子(洞);洛阳孙旗屯的地穴居室,则呈口小底大的袋状,深度变浅,呈现出向半地穴式过渡的倾向。
新石器时代早、中期的地穴居,其渊源当与旧石器时代的洞穴居有密切关系。旧石器时代的人类,过着狩猎与采集的生活,活动的场所大多在山间丛林中,故天然的山洞自然成为他们栖身和抵御外部侵害最好的处所。新石器时代而后,由于农业的发明,人们已从山间丛林转移到濒临河湖的平原或谷地中生活,平原或谷地中一般找不到天然的洞穴,故只能因地制宜,利用制作的石器工具,仿照洞穴居的形式,在能进行农业生产和渔猎活动的场所中,掘地为穴,穴上铺盖草类植物以作顶盖,既可以避风雨,也可以避野兽。以土为墙,掘洞而居,这显然是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将洞穴的原理直接应用到平地生活的创造性发明,这种地穴居虽仍显示出非常原始简朴的特色,但却标志了人类新生活的开始和住居建筑术的诞生。
4.半地穴居
半地穴居,也是一种掘地为穴的原始建筑和居住方式之一。半地穴居由于居室整体的大半或一半在地平线之下,地平线以上尚有与下穴连接的建筑部分,故其以此区别于地穴居。显然,半地穴居是从地穴居形式直接发展演变而来的,其建于地面上的矮墙,即地穴的延长部分,已初具地面建筑的雏型,是中国人类住居发展史上最早地面建筑发轫之一。它的诞生,导致了后来真正地面建筑居室的出现,是中国古人类从地下住居向地上住居转移的重要过渡居住形式。据考古资料昭示,中国半地穴居的习俗主要流行于新石器时代。但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和西周诸遗址发现的半地穴式房子,则说明这种住居习俗至少在平民百姓阶层中流行,西周时期的半地穴居,正是对《诗?大雅?緜》“陶复陶穴”的具体佐证。这种半地穴居,按建筑形态看,尚可区分出下列诸种形式。
(1)半地穴式圆形房子
这是指居室建筑的墙体结构呈规则的或不规则的圆筒状半地穴式房子。这种房子流行的时间较长,地域较广,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中最为常见的居住形式之一。河南密县莪沟半地穴圆形房子的发现,表明早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中便已出现这种住居建筑和流行这种住居习俗。莪沟遗址发现的此类房子有五处,房穴深(高)20—40厘米,地面以上墙体部分已毁坏无存,门道有台阶,周壁分布着木柱(柱洞),房内地面采用灰白色土垫置而成,房中均发现圆形的烧土灶坑。其中F2周壁直而光滑,在西南壁有伸出房基外的斜坡阶梯形门道,房内地面平整,铺有灰白土,有近圆形的烧土灶坑痕迹,周壁有六根圆形木柱痕迹(柱洞)。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这种住居形式显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中原仰韶文化时期的圆形半地穴房子,较集中地发现于陕西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遗址,此两地的这类房子形制大体差不多,都是口平面近圆形,直径多为5—6米,房基深陷于地面下,坑壁周围有木柱痕迹,居室内也有数目不等的木柱痕迹,门内两侧有矮墙,室中部有长方形或瓢形灶坑或浅圆灶面。有的灶坑后部置放着保存火种的小陶罐,居住面与墙壁多经大火烧烤,坚硬平整,也有不经烘烤处理的。如半坡三号房子(F3),房基正圆,直径为5米,地穴部分不到1米,坑壁即为墙壁,门向南稍偏西,门内两侧有隔墙,室中心部有瓢形灶,灶的前后两侧整齐排列着六根木柱(柱洞),居室地面下层铺垫树枝,树枝上糊有草拌泥土面、并经火烤。四川巫山大溪文化也发现类似的房子。龙山文化时期的半地穴圆形房子,最明显的一个特点便是出现用白灰质物铺垫而成的地面。河南陕县庙底沟二期文化发现551号房,其结构是斜坡台阶门道,居室中心立木柱一根,周壁立木柱10根,地面是用草泥铺底,泥上涂抹一层白灰面,在西墙高出居住面的地方还设置一个壁龛式的灶坑。此外,山西芮城东庄村发现的第201号房子,被认为是一种从半地穴式圆形房子向地面圆形房子过渡的典型形式。半地穴式圆形房子住居习俗在商代和西周时期遗址中也可寻觅到沿袭的踪迹,如安阳殷墟遗址、陕西西安沣西张家坡遗址、河北磁县下潘旺遗址均发现有此类半地穴式圆房子。
(2)半地穴式方形房子
这是指房子整个墙体结构呈方桶状的半地穴房子。方形半地穴式房子,是中国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中最常见的房子类型之一。河南密县莪沟曾发现半地穴式方形房子一座,房基是从地面向下挖成周壁垂直的平底方坑,房内地面平整,并铺垫有一层黄灰色土,在房基的北部有一个直径约1.2米近圆形的灶坑遗迹,在房基的填土中还出土红烧土块、灰烬,石料和陶器残片等。莪沟的发现表明半地穴方形房子早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中便已发生并开始流行。
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平面呈方形或长方形的半地穴房子十分常见。按房子的占地面积大致可区分出大、中、小三类:最大的占地面积达160平方米,小的仅10平方米左右,一般的都在20—30平方米,房基下挖深度约在0.4—0.8米,大多以坑壁为墙,房门口有延伸到屋外的窄长门道,门道仅容一人进出,或斜坡状或台阶状。门道入口有门坎、门限,门厅内两侧有隔墙,房内有烧土灶坑或灶台。房子周壁大多立木柱,房中心木柱也较多见。但也有无周壁柱和中心柱的例子。房内一般同时出土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房子的四个角大多呈圆弧形。西安半坡、华县泉护村和临潼姜寨均发现大型的房子,半坡一号房已残破,估计面积可达160平方米,其房基下挖约半米,坑壁厚约1米,壁内竖木柱,转角处尤为密集,室中心部有四根擎梁柱,柱脚围以泥圈形成柱基;姜寨的大房子,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上,有较宽的门道,门内有大型深坑连通式的火灶,灶两侧有高出地面的宽大平台。中、小型房子一般有狭长的坡状或台阶状门道,门道与居室之间有门坎,室中央有圆形或瓢形灶坑,个别灶坑中嵌置陶罐,室内一侧或两侧往往有高出地面10厘米左右的平台,居住面及坑壁多经烧烤,坚实平整,室内有数目不等的木柱,这种中小型圆角方形半地穴房子是关中豫西地区仰韶文化遗址中最常见的住居形式,陕西宝鸡北首岭曾发现32座,邠县下孟村发现7座,西安半坡、临潼姜寨、河南陕县庙底沟、郑州大河村、内蒙的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和赤峰水泉等红山文化遗址,也都发现方形半地穴房子。分布在甘肃地区的马家窑文化的半地穴式方形房子,其房子四角呈直角,房址门向没有规律,四壁木柱仅有一半插于壁内,另一半外露,个别房基是坐落在夯土层中。这种半地穴方形房子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同类房子稍有区别,体现了黄河上游地区的一种建房风俗。半地穴方形房子在中原地区进入龙山文化阶段后,已逐渐走向衰落,并为地面建筑所取代。但在远离中原地区的内蒙古昭盟富河沟门遗址中尚可见到这种房子的沿续。
(3)其它形状的半地穴房子
吕字形房子在陕西西安客省庄龙山文化中,发现的房子属半地穴式的,其形状(平面)一般呈“吕”字形,并可分内圆外方和内外室都是方形的双间房两种。这种房子一般内外室都有圆灶坑,外室有斜坡出口,与出口相对的地方还有一个用于炊爨或保存火种的壁龛,内室还有袋形窖穴,用于储藏食品,室内地面一般不涂白灰面,是压平的硬面,有的双间房内外都有一根木柱,作为支撑屋顶而用,有的无木柱。如174号房子是一座内外都呈方形的建筑,底稍大于口,内室有圆灶,灶周围有红烧土并发现陶器,内外室均有木柱,外室并发现屋内贮窖,出口在西北角,有两级台阶。这种吕字形半地穴房子,反映了龙山文化时期陕西关中地区古人的一种区别于其它地区的建房和住房风俗。类似房子在甘肃永登蒋家坪马厂文化、兰州青岗岔齐家文化遗址中也有所发现。它们可能与关中地区有某些渊源发展关系。
鞋底形房子河北磁县下潘旺龙山文化遗址,发现了一座平面呈鞋底形的半地穴房子。该房南北向,口大底小,中间有隔梁把两室分开,南室长 4.3米、宽3.4米,南壁墙上有一小龛,东壁墙下设一烧灶,西壁设供出入上下的台阶三级,每级宽高约0.6米;北间长4.4米、宽2.6米。内外室都铺一层白灰地面。这种房子形式,反映了当地龙山文化时期的一种独特的造房和住房习俗。
扇面形房子河北蔚县三关遗址,发现了六座属仰韶文化时期的房子。其房子平面呈扇面形,是一种殊别于它处的扇面形半地穴房子。如二号房子,房基平面呈扇面形,南壁呈外凸弧线状。房基挖筑于生土层中,壁残高不等,四壁及地面均先涂抹草泥再抹平经火焙烤成坚硬平面,室内至少有四根立柱,有圆形灶坑和方形的连灶设置,连灶设置兼作房屋的出入口。此种扇形房子构筑习俗是较为罕见的。
5.地面居
地面居即在地面上建筑房子供人居住,它是从半地穴居房子直接发展演变而成的,并成为后世房屋建筑的主流形式。地面居的出现,意味着人类的建筑技术已取得了相当的进步,尤其是已初步掌握了一些原始的力学、物理学原理。地面居房子从其诞生以后,其发展十分迅速,这是因为其建筑技术真正导入了人类住居建筑的正轨,是房屋建筑的正型。从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三代,地面居作为一种住居习俗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发展潮流,其间涌现出来的诸种形式,成为后世住居建筑的重要环节和基础。
(1)篷架式居室
篷架式便是用竹、木棍类交叉搭成棚架,再覆以布、皮遮盖。考古发掘目前尚未发现确凿的此类地面居室遗迹。但据民族学资料看,这种居俗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游牧民族中,以搭帐篷为居的习俗是十分盛行的。中国的中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以细石器为特征的遗址,恐怕都是与早期游牧活动密切相关。这些以使用细石器为特征的遗址,应与早期的游牧氏族相关。早期的游牧民族,由于过着随草木和逐野兽的飘忽无定的游牧生活,故篷架式房屋便成为他们主要栖息处。据此而言,他们便是事实上最早的地面建筑的尝试者和创造者。这种帐篷式住居形式,亦可称之为旅居。
(2)地面房子
这是新石器时代出现的房屋建筑的进步形式,这种建筑技术和住居习俗的发生历史,可上溯至今6000多年的中原仰韶文化时期。龙山文化及至夏商周时期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条件支配或影响下,各有不同的延续和创造发展。
地面圆房子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常见的房子,其平面近圆形,一般直径5—6米,门口设一斜长的高门坎,门坎向门外门内两侧修成缓坡状,门内两侧有矮墙,形成门道(厅)、房内中心部正对门厅处有灶坑(圆形、瓢形或方形),门厅一般低于居住面,房子四周有小木柱,室中央有大木柱(中心柱),起护壁和承受顶盖框架的作用,半坡的圆房子,以第6号、22号、3号为例,其明显经历了从穹庐式到屋盖与墙体分离的建筑发展过程。这种房子与帐篷式房子在建筑结构上十分接近,两者可能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地面圆房子作为一种常例建筑和居住习俗,在仰韶文化时期可以陕西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遗址为代表。河南安阳后岗、汤阴白营、山东龙山文化遗址等发现的大量的圆形地面房子现象,表明这种建筑技术和居住习俗在龙山文化时期十分风行。
地面方形单室房子包括长方形单间房子在内。这类房子,最早发生于仰韶文化时期。西安半坡发现二座,郑州大河村发现七座,洛阳王湾也有七座。这类房子按占地面积可分大、中、小三型。半坡24号房子,东西长4.28米、南北宽3.95米,门南向。据发掘迹象看,四周墙基上有十来根大木柱,柱间插以木板,板柱之间又缠以藤索,然后敷草泥土。居住面下铺木板,板上涂草泥土,经火烤成硬面,室内似无灶坑。洛阳王湾的房子则自具特色,如第11号房墙基为挖槽建造,内填红烧碎土块,房基内外都有木柱;第15号房墙基由大块平整的砾石铺成,其上直接筑墙,墙内立木柱,外敷草泥土,室内有较大的平台,台的外端有矮小的隔墙。到了龙山文化时期,这种房子在黄河流域地区已不多见。长江流域的湖北山屈家岭文化遗址则沿袭有这种住居习俗。屈家岭文化的这种住居习俗则可能是受该地区早期大溪文化的同类房子居住习俗影响所致。夏商周时期也可见到有关这种住居习俗沿袭的痕迹。
地面方形或长方形连间、套间房子这种住居和建筑习俗源于仰韶文化晚期。此类房子通常有双间式和三间以上相连的多间式。仰韶文化时期的连间、套间房子,在河南郑州大河村、浙川下集、禹县谷水河、镇平赵湾、甘肃秦安大地湾等遗址中均有发现。其中郑州大河村第三、四期遗存中出现三组共十二间连间式的房子,房基保存相当完好,墙壁残高有的可达1米,三组房子建筑结构和营造工艺大体相同。如以第1—4号房子为例,四间房基均为南北长方形,作东西并列相连。第1、2号房子同时建成,两间共用一墙壁,第3号房子则利用了1号房子东壁加筑而成。2号房子门向南,其余门均向北,1 号房位此组中心部位,面积最大,有火池,并有小型套间,套间内有火池和土台。2号房内有三个土台,3号房内也有一方形土台。这组房址的结构是采用直壁木骨泥墙。由于墙体内排柱尚未分化,可知墙体不高。相当于中原龙山文化时期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屈家岭文化诸遗址,则发现较大量的连间或套间式房子。河南淅川下王岗发现的长方形连间式房子,规模宏大,结构独特,其中一组长达100多米的长屋,由32间房子相连而成,每间房内都有火塘(灶坑)。有的单间内又另分套间或隔间,房门北开,修墙使用挖槽法,填以红烧土块加固墙基。湖北郧县青龙泉屈家岭文化遗址,也发现一座面积达80平方米的双间式房子,双室隔墙有一门相通,北室有高起的灶台,南室则有灶坑。类似的连间式房子,在河南洛阳王湾龙山文化、江西修水山背文化遗存中也有发现。相当于夏文化纪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曾发现南北长19米、东西宽4.5米的长方形地面房子。
土台式地面房子土台式房子首先是在地面上堆土夯打出一个高于地面的土台,然后以土台为居室地面,房子建在土台之上。此类房子一般都是方形房子或长方形房子,其始见于龙山文化早期。山东日照东海峪遗址发现的12座龙山文化早、晚期房子,全部都是方形的土台式建筑,方向一致,均朝西南。其中第301号房子是修筑在一个南北长6米,东西宽约5.7米,高0.32米的近似方形的土台上。土台经夯打堆成。房子由墙基、墙外护坡、室内地基、柱洞、火灶及出入口等构成,四壁土墙由黄粘土夹自然石块垛成,南墙东段修筑时还先在台基上挖出凹槽,垫以石块,以加固墙基,墙外有护坡,亦用于加固墙基,并构成缓坡状散水灶坑一个。房基中发现木柱三根,东墙、西墙和中心木柱分布成一直线,台基、护坡、室内地基均是分层夯筑而成。在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和湖北房县七里河龙山文化遗存中,也有类似土台式地面房子的发现。龙山文化时期产生的这种土台式地面房子给夏商西周时期此类房子的发展以重要的影响。据考古资料,在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诸遗址和西周时期遗址,凡讲究的住居形式,均采用在夯土台基上修筑房子办法,故此类房子到夏商周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6.窑洞居
窑洞居是旧石器时代洞穴居的直接翻版。窑洞居亦称之为横穴居。或认为中原地区的黄土阶地断崖,为横穴的制作提供了理想的地段,横穴是通过掏挖而形成的空间,本身无须复杂的建筑技术,容易制作,且可保持黄土的自然结构,比较牢固安全,它不但能满足遮风避雨的要求,而且由于有较厚的土地覆盖,故亦具有优良的防寒避暑功能。目前中国发现的最早的窑洞居,是山西石楼岔沟发现的窑洞房子。岔沟的窑洞房子,其中一座时代属仰韶文化时期,其余者属龙山文化时期。这批窑洞房子保持着非常原始的特点,其平面呈方圆形,入口缩小,火塘设在中央。龙山文化的窑洞,通常还掏挖有贮物用的小壁龛。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遗址也发现较多的窑洞房子,其主要形制是四壁向上弧收成穹窿顶,高约2米。属新石器时代的甘肃镇原常山下层文化,也发现单室圆形土窑式或半土窑式房子,其中第14号房子,距地表深0.7—1.3米,房基修在生黄土中,由住室、门洞、坑道和房顶等四个部分构成,住室口小底大如圆形袋状,房子地面用火烧烤成硬面,硬面上有路土,室内有四根木柱,门道位于住室与坑道之间,作拱形顶,坑道这一长条形竖井土坑,出口处有20厘米高的台阶,这是一种仿窑洞式的建筑。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现的窑洞式房子,恐怕与襄汾陶寺龙山文化窑洞居房子有一定渊源关系。西周时期丰镐遗址发现的土窑式房子,是先在地面上挖一口径5.9米、深约5米,平面为椭圆形的深坑,再从一壁掏出窑洞,坑底有一条供出入的土坡道将住室分为两半,坑底不平,常有1—3个灶。丰镐遗址发现的这种土窑式房子,显然与甘肃镇原常山下层文化所见的土窑式房子有直接或间接的渊源关系。
7.干栏式房子
是指在木(竹)柱底架上建筑的高出地面的房子。其具体构筑办法是用竖立的木桩为基础,其上架设竹、木质大小龙骨作为承托地板悬空的基座,基座上再立木柱和架横梁,构筑成框架状的墙围和屋盖,柱、梁之间或用树皮茅草或竹条板块或用草泥填实。干栏式房子,中国古籍亦称作为干兰、高栏、阁栏、葛栏,现代日本语则称为高床,或认为考古学和民族志中所见的水上居址或栅栏居,均属干栏式房子。文献传说的巢居,则被认为是干栏房子的最早前身。干栏式房子的主要功能是使房子与地面隔离而达到有效的防潮。除此之外,据民族学材料看,其尚具有有效地利用空间、一房多用的效能,如现代四川平武县王坝楚藏乡的白马人,修筑住房均盛行木干栏式习俗,房子分上下两层,按白马人的习惯是下层养牲畜,上层住人,类似白马人干栏式房子效用的例子,在其它少数民族地区也可见到。白马人自称是古氏族的后裔。如是,则干栏式住居习俗在这一地区或可上溯到先秦时期。从考古发现看,迄今所知最早的干栏式房子是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干栏式房子。河姆渡出土的干栏式房子,占地面积和规模较大,可作复原的8号、10号、12号、13号木排桩柱可能属一组长条形建筑。从10号排桩现存的分布长度分析,这组建筑至少长达23米。由8号排桩至12号排桩的间距是6.4米,表明这组建筑进深约在7米上下。而12号至13号排桩的1.3米间距,则构成此组建筑的前廊过道。据此复原可知,河姆渡此组遗迹是带前廊的长屋干栏建筑,其构筑方法并已采用梁头榫和平身柱卯、转角柱卯、柱头、柱脚榫、带稍钉孔榫、方木插阑、棂和企口板等先进技术。河姆渡式的干栏房子,在江浙地区新石器时代马家滨文化和良渚文化许多遗址都有发现,如浙江的钱山漾、桐乡罗家角、江苏丹阳香草河、吴兴梅堰等遗址都有此类房子出土。云南的剑川海门口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见有这种干栏式住居习俗。江西清江营盘里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的陶制干栏式房子模型,带有长脊短檐式的屋顶,是该地区新石器时代曾流行干栏式住居习俗的一个重要佐证。四川成都十二桥商代遗址和湖北蕲春毛家嘴西周早期遗址发现的大型木构建筑群,说明夏商周时期干栏式建筑和住居习俗尚在中国的南方地区流行和发展。
8.城堡、宫殿和都城
城堡是指用殊别于一般房子的宽厚高大墙体圈围起来的生活、生产或军用场所,它有一定的较大面积的活动空间。高大宽厚的城墙和一定范围的城池是城堡的重要标志。城堡的诞生,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急剧变化息息相关,故其始终成为学术界探索文明起源的重要关注对象。考古发掘表明,大约在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境内便开始陆续出现规模不尽一致的城堡,迄今已发现的龙山文化时期城堡有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登封王城岗城址、安阳后岗土围墙、偃师郝家台、山东章丘龙山城子崖、寿光边线王、内蒙古凉城老虎山城址等七处。其中,平粮台城址平面呈正方形,长、宽各185米,总面积约34000多平方米。城墙系用小版筑堆筑,即先在城墙的内侧夯筑一高1.2米、宽0.8至0.85米的小版筑土墙作为城墙内壁,再在墙外侧堆土夯实,逐层而上超过小版筑内墙的高度,然后堆筑出城墙的上部,城墙基部宽约13米,顶宽约8至10米,残高3米多;墙圈中已发现南北二门,两门均位于南、北墙体的中心部,南门并发现东西门卫房。门卫房南北长4.2至4.4米,东西宽3.1至3.3米,门卫房之间为城门通道,宽约2米。门道下发现排水设施沟渠,沟渠内铺三条陶水管,水管周围填以料礓石和土块,其上再铺土形成门道路面,排水管道残长5米多,由多节水管套接而成。这是中国迄今发现年代最早的城址排水设施。城池内还发现一些房屋基址、墓葬和灰坑,出土较多的陶器和一块铜渣。城子崖城址最早发现于1928年。1990年再次发掘表明,此城址包含周代及以前三个时期的三座城址,而最早的一座属龙山文化时期,面积最大,东西宽430多米,南北最长约530米,占地面积达20万平方米左右,平面接近方形,残存城墙距地表2.5至5米,残宽8至13米。边线王城址是由内外城组成,外城是在内城被破坏之后就地扩建而重新建造的,内城较小,位外城中部稍偏东南处,平面为圆角方形,边长约100余米,面积约10000多平方米,设东、南、西、北四个城门道。外城较大,平面也是圆角方形,边长约240多米,城内面积约57000 多平方米,四边城墙中部各开一城门道,已发掘的西、北两城门宽度均约10米左右,城墙夯筑而成。以上诸城堡发现的情况,基本代表了龙山文化时期城堡修筑的一般情况。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址,占地面积均不太大,一般都在10000平方米左右,表明其大多只具有作为军事防御设施的性质,城子崖的城址面积相对较大,与其它城址相比,比平粮台、边线王大三、四倍,比王城岗大20倍,是迄今发现的距今约4000多年的规模最大的城址,它的性质估计超越了一般的军事防御城堡范畴,已初现早期国家城市聚落的风貌。龙山文化时期之后的夏王朝,考古发掘目前尚未见到城堡类遗迹,但从二里头已发现宫殿遗址的情况看,此时期已出现了真正的文明城市。郑州商城、偃师商城、湖北商代盘龙城的发现,则说明筑墙围城的习俗在商代早期是颇为流行的。郑州商代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周长近7公里,东城墙和南墙均长约1700米,西墙长约1870米,北墙长约1690米,墙体用土分段分层夯筑,墙基一般宽10—20米,城圈共发现11个缺口,有的可能与城门有关,城内有宫殿区和一般居住区,城郊发现手工业作坊和墓葬区。郑州商城总面积约达300多万平方米。偃师商城城址,南北现长1710米,东西宽1215米,基本呈长方形,总体面积约达200万平方米,东西城墙均各探出三座城门,北城墙探出一座城门,西城门发现斜坡式“马道”,东城门发现排水沟渠系统,城内已探出东西向大路5条,南北向大路6条,路面宽6—10米,城内还发现三座小城,居中心部位的是宫城,平面近方形,周长约800多米,宫城内有大型宫殿建筑群,已发掘者有4号、5号宫殿。湖北黄陂盘龙城城址,平面略呈方形,南北长约290米,东西宽约260米,墙基宽21米,四面城墙中部各有一个缺口,可能是城门,城外有宽约1.4米,深约4米的城壕。该城总面积约7万多平方米,城内发现宫殿基址,城外是居住区、手工业作坊区和墓葬区。郑州商城、偃师商城的规模与龙山时期城址相比,即使是最大的城子崖城址,也大出10倍以上,加上其城内外一整套完备的生产、生活设施的发现,表明它们已远远超越龙山文化时期的城堡属性,具有了真正的城市或都城的意义。盘龙城城址的规模虽然不大,甚至比城子崖城址还小得多,但从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情况看,反映了商代边远地区诸侯营建城邑的一般习俗。西周时期的城址,目前主要见有北京房山琉璃河城址,平面大约是长方形,北墙全长800多米,南墙和东西两墙的南段,因破坏严重,情况不详,东、西墙已探出部分约300多米,总体面积估计在30万平方米以上。城墙用黄土分段夯筑,墙宽10米左右,墙底有浅槽,主城墙下部两侧有“护坡”,城外侧有壕沟,城内已发现房基等遗迹,城周围发现很大的墓地。琉璃河城址是西周初期的燕国都城,其规模和布局设施等则反映了西周时期各国营建城邑的一般习俗。
宫殿与都城宫殿是国家组织出现、阶级矛盾激化、贵族王权出现的产物,宫殿是王朝都城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王朝的重要标志,一个王朝国家和都城,可以没有城堡,但不可能没有宫殿,宫殿是王权、国都的象征。宫殿由于是王权、国家的产物,故其出现也自然在王朝国家出现之后。中国的王朝国家组织,是从夏王朝开始的。相当于夏王朝纪年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已发现最早的宫殿建筑,故中国的宫殿营建和居住习俗是从夏代开始发生并流行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目前已发掘了两座宫殿基址,1 号宫殿是一座大型的夯土台基,东西长108米,南北宽约100米,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夯土台基高出当时的地面约80厘米,四周边缘形成缓坡,台基上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建筑,建筑主体是一座殿堂,殿堂位置在基址中部偏北,堂前有一片平整宽阔的空地作庭院,殿堂和庭院被一道围墙圈起,围墙前有一圈廊庑,南面开一大门。整个建筑的布局,由堂、庑、门、庭四部分组成。殿堂坐北朝南,为长方形,东、西面阔八间,南北进深四间。在殿堂基址上,发现一些木柱痕迹和草拌泥块,推测殿堂建筑结构是以木架为骨,草泥为皮,堂顶为四面坡形,周围有小挑檐柱,支撑屋顶的出檐,这种形式,体现了中国古老的宫殿建筑形式。2 号宫殿基址则由廊庑、大门、中心殿堂、大墓等系列建筑遗迹组成。中心殿堂现存一个长方形夯土台基,北边长32.75米、南边长32.6米、东边宽12.4米、西边宽12.75米,宫殿的东西北三面均有大型夯筑的墙,宫殿内发现陶水管等地下水道设施,中心殿堂与北墙之间还发现一座与宫殿同时代的大墓。二里头两座宫殿址的时代同属二里头文化第三期。它们的发现,证实了夏王朝都城文化的存在和国家组织机构的诞生,并表明二里头文化遗址很可能是夏王朝的重要都城遗址。商代的宫殿遗址,在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安阳殷墟以及湖北盘龙城等均有发现,郑州商城的宫殿遗址已发掘三处,其中最大的一处是一东西长65米、南北宽13.6米有九室重檐屋顶并带回廊的大型寝殿。偃师商城现已发掘二处宫殿址,4 号宫殿址东西长51米,南北宽32米,坐北朝南,是一座四合院式的宫殿建筑,正殿建于夯土台基上,东西长36.5米、南北宽11.8米,南边有四个长方形台阶,殿堂的东南西三面为廊庑环绕,中有宽阔的庭院,院内发现一口水井,殿堂周围并发现三处石砌的排水沟。5 号宫殿包括上下两层,上层建筑由正殿和东南西三面廊庑组成,中有庭院,正殿四周有柱洞和础石,东西两侧有廊庑,规模较大,东西长54米、南北宽14.6米。下层宫殿平面呈方框形,中间为庭院。安阳殷墟宫殿区,位小屯村北,现已发现50多座建筑基址,可分甲、乙、丙三组。甲组有10多座,时代最早;乙组有20多座,时代属殷墟文化二、三期;丙组有10余座,时代属四期。基址平面有矩形、条形、近正方形、凸字形、凹字形等多种,规模最大的是乙八基址,南北长约85米、东西宽约14.5米,稍小的南北长约46.7米、东西宽约10.7米,乙组基址中部的乙七、乙八是两座纵横相交成丁字形的基址。1989 年新发掘的凹形基址,是三排房基连为一体的建筑,基址濒临洹水,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于殷墟早期,缺口向东,北南有两排并列房基,西面有与之相衔接的房基,三排房基紧相连接,构成一个整体,北排房基,东西长约60米,南北宽14.5米。南排房基,东西长约75米,南北宽约7.3米,西排房基,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7.5米。北排房基为主要建筑,现存门道三个,均宽2米,间距4.3 米,门道周围并发现陶器和有“武父乙”铭文的铜盉以及祭祀坑。殷墟小屯宫殿区的部分基址。近年来学者曾作过一些复原尝试,现筑立于殷墟博物苑内的几座木架茅草、雕梁画栋式房子,便是据发掘加想象在发掘现场就地复原的殷代宫殿建筑复原尝试之例。郑州、偃师、安阳发现的宫殿建筑,规模宏大,均具王者居的气质,它们代表了商代王都宫殿修筑的基本形式和发展演变潮流,体现了商代都城文化的真正实质。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代城址内亦发现了两座宫殿建筑。1号宫殿高出地面约20厘米,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长39.8米、宽12.3米,四周外沿各有一排大檐柱,柱径约0.5米,柱底垫有大础石,整个建筑面阔38.2米、进深11米,复原为“四阿重屋”形式殿堂,中心部位是四间东西并列的居室,四壁为木骨泥墙,四室通面宽33.9米,进深6至6.4米,中间两室较宽,各室南面各有一正门,中间两室北壁又有一后门,在四室与檐柱之间,形成一周外廊。2 号宫殿平面呈长方形,东西长27.5米,南北宽10.5米。建筑情况与1号宫殿大体相同。盘龙城商城的宫殿建筑,虽然从整体规模上比不上商代王室,但它代表了商代诸侯王国对中央王族生活和权力的仰慕、模仿,反映了诸侯王族也过着国王般奢侈生活的一代风尚。在西周金文记载中,有不少关于周王或世族集团在庙、宫、室、■、辟雍等建筑物中进行册命、庆功、赏赐、祭祀和燕饮活动的描述。考古发掘陕西扶风凤雏建筑基址和召陈建筑基址,则与金文记录互为补证,为研究西周时期的宫寝制度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实物佐证。凤雏建筑基址是一座“四合院”式的建筑群,坐落在夯土台基上,台基南北长43.5米、东西宽32.5米,面积约近1500平方米,台基高约1.3米,坐北朝南,建筑的布局由南往北中心部位先是影壁,然后是中央门道和东西门房,门房后是中院,中院后是前堂(殿堂),前堂后是东、西小院,小院后是后室,在中心建筑物的两侧,是连成一体的东、西厢房,每一部分建筑与院落之间,均以台阶式走道相通,东、西厢房和后室前檐均有廊庑。殿堂面阔6间,进深6米,四周有回廊。建筑群内并发现窖穴和出土大批西周卜甲以及陶水管、瓦等。有的学者指出,凤雏建筑群中的殿堂,是西周统治者处理朝政、举行婚丧、祭祀典礼的场所,它相当于《周礼?聘礼》、《公食大夫》中的“朝”或《周礼?士昏礼》、《觐礼》、《乡饮酒》、《大射》中的“堂”。后室大约是贵族及妃嫔们居住的地方,即《周礼》中的“寝”或“室”,东、西厢房则另作它用。凤雏建筑群的整个布局,基本合乎西周的“前朝后寝”或“前堂后室”的设计。召陈发现的建筑基址,不象凤雏那样自成院落,已发掘15座,其中3、5、8号规模较大。3号是一高台建筑,东西长22米、南北宽14米,正面六间七柱。从柱中到柱中的总面宽为13米,面积达281平方米,尤以正面中间两房最宽,面阔达5.6米。据柱网看,该基址应是“四阿屋顶”结构,屋顶铺瓦,从遗址出土大量板瓦、筒瓦可知,瓦顶房子的修筑习俗在西周时期已开始流行。凤雏村和召陈村均地处西周时期的政治中心周原区域内,故两地发现的西周大型建筑基址群,基本代表和反映了西周时期宫殿建筑的形式和风格,是洞察了解西周时期王都文化和宫庭住居习俗的一面重要镜子。
9.地面、墙体、顶盖
地面即房屋内的居住面。中国古代房子居住面的修筑处理,源于新石器时代早期。最原始修筑方法是直接砸实地面形成硬面,进而发展出草拌泥、三合土、白灰面、烘烤面、夯土等多种形式与方法。直接砸硬面的习俗主要流行在磁山、裴李岗文化时期。草拌泥、三合土或加烘烤之俗广见于仰韶文化时期。如河南洛阳王湾仰韶文化15号房子的居住面是用两种不同方法和材料修筑,其一是草拌泥经烘烤,形成坚硬并带龟裂纹的地面,二是利用石灰状物质和土混合做成;西安半坡的24号房子则是在木板上涂草泥土,烘烤成地板式硬面;郑州大河村仰韶文化房子居住面则多用细沙、粘土和料姜石粉状物层层铺垫而成,多者达十一层,相当考究,并经历材料合成、铺平、砸实、抹光和烘烧等工序;最值注意的是甘肃大地湾仰韶文化晚期 405、901号房子,其居住面是以直接煅烧的料礓石作为人造轻骨料,粉碎后掺和少量红粘土做成胶凝材料,用水调合后构成轻型混凝土并铺施于地面上,这种用轻型混凝土构筑地面的现象,为考古发现所罕见。有的学者认为这种轻型混凝土,虽不能与现代水泥的一切特性媲美,但其确应是现代混凝土的直接雏型。白灰面地面主要流行于龙山文化时期,但其渊源则在仰韶文化时期,甘肃大地湾仰韶文化晚期房子便已见白灰面地面。夏商周时期一般住居除了沿用原始社会时期的各种地面修筑方法和习俗外,最为突出的变化是使用高台基式的夯筑居住面。
墙体最早的墙体是地穴式房子中的坑壁。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开始,居住在地穴式房子中的古人类,首先在所掘的居穴坑壁上涂抹草泥,这便出现了最早的经人工修整、修饰的墙体。真正的具有建筑意义的墙体是挺立于地面之上的墙体。从新石器时代早期开始,随着半地穴房子的出现,首先开始出现木骨草泥皮的矮墙,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由于真正的地面住居建筑已出现,伴之而来的墙体结构发展也越来越讲究,先后出现草拌泥经火烘烤的烧壁、土坯和石板墙。夏商周时期以夯土墙为主,西周时期并开始出现最早的嵌砖土墙壁。
顶从新石器时代早期至商代,房顶通行的习俗均是用草类物铺盖。西周时期的房子也大多是沿用这种传统,但从陕西扶风召陈村西周建筑基址群中发现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板瓦、筒瓦以及半瓦当等迹象可知,用瓦铺房顶的习俗已发生,这是迄今所知中国最早瓦顶建筑实例。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