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局恶劣天气行车办法
1.
机车乘务员出乘时,要注意了解牵引区段的天气情况,认真听取派班员或值班干部传达布置天气情况及重点行车安全注意事项,重点内容要摘录在司机手帐上。
2.
遇暴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列车运行至瞭望距离不足200m地段时,按以下办法行车:
(1)列车按机车信号的显示运行。当接近地面信号机时,司机应确认地面信号,遇地面信号与机车信号显示不一致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发车时,当无法辨认出站(进路)信号机显示时,在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司机凭机车信号的显示起动列车,在确认出站(进路)信号机显示正确后,再行加速。
(2)旅客列车以不超过 60km/h速度运行,货物列车以不超过50km/h速度运行。司机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速度,列车每运行200m鸣笛1次。并开启机车头灯和标志灯。
(3)司机须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用语为: “××站(××
(1)列车按机车信号的显示运行。当接近地面信号机时,司机应确认地面信号,遇地面信号与机车信号显示不一致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发车时,当无法辨认出站(进路)信号机显示时,在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司机凭机车信号的显示起动列车,在确认出站(进路)信号机显示正确后,再行加速。
(2)旅客列车以不超过 60km/h速度运行,货物列车以不超过50km/h速度运行。司机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速度,列车每运行200m鸣笛1次。并开启机车头灯和标志灯。
(3)司机须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用语为: “××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