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国为何多败于岳飞的南宋军团
2013-04-19 08:08阅读:
文/思文
金军灭掉北宋之后,在中原地区设立了一个“大齐”国,皇帝是原来北宋的济南知府刘豫。无疑,这个大齐国就是听命于金国为了对付南宋而设立的。因此,大齐不断与南宋发生征战。但是,大齐多是败于岳飞等率领的南宋军队。这是令金朝很烦恼的事情,增加了负担。而且,刘豫之流不断搜刮百姓,使中原一带百姓更加穷困,人民流离失所。
这时,金朝内部也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金太宗是按照兄终弟及的传统继承的帝位,金太宗死后,也是按照此制度,由太祖的嫡长孙即位。而在建国和灭辽灭宋的过程中,非金太祖的一系粘罕功劳最大,掌握了军权,操纵朝政。于是金太祖一系和金太宗一系联合,杀掉了粘罕的亲信,逼死粘罕。完颜亶继续当皇帝。
在金太宗死的时候,如果按照女真改革派主张的“宗唐比宋”父死子继,金太宗的长子完颜宗磐也是可以继承帝位的。可是,在宗翰一派和太祖一派的联合压力下,皇位还是到了小孩子完颜亶手里。此时,粘罕死去,朝政大权和军权落入到了太宗一派手里,宗磐是最高的“太师”爵位,和太宗关系最为密切的完颜挞懒(汉名完颜昌)掌握了军权。而且,长于行政管理的太祖的儿子宗隽也和宗磐、挞懒成为一派。
他们有一个政治主张,就是将大齐废掉,将土地还给宋朝,双方议和,但要增加岁币。使宋金之间的关系如同当年宋辽关系一样。而且,必须让宋朝知道,这样的结果是挞懒给予的。使宗磐挞懒一派在内争之中有宋朝这样的外援。
当时,在宋金和战问题上,是非常敏感的。从靖康之变的时候开始,有些主和的官员特别是出使金朝的官员都被百姓群殴而死。宋朝虽然有主和派,也不敢公开。这样就非常需要一个人在宋朝公开主和,这个人又要有地
位,有威信,才能达成宋金议和的目的。
当时,挞懒就选中了秦桧。
秦桧是进士出身,文采斐然。在金军攻宋的时候,是个坚决的主战派,反对割让“三地”,在金立了张邦昌为帝的时候,不顾生死也坚决反对。金朝担心他留在中原给张邦昌捣乱,所以,将他当做俘虏,押回了北国。金太宗将他赏赐给挞懒使用。挞懒对他非常重用,在南下时将转运使这样的肥差让他来担任。更重要的是,两个人经过几年的磨合,认为南北应该议和。
以前,赵构的南宋虽然也经常派使者出使金朝谋求议和,但是,基本是管养文章,进展不大。此时,金军统帅出面议和,那就会是另一个局面了。
所以,挞懒将秦桧释放回宋。不管秦桧怎样说自己是杀掉了金军的守备偷跑回去的,那也是谎话。他是代表挞懒的主张回宋主张议和的。
建炎四年十一月,秦桧见宋高宗赵构,“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建议讲和。且乞上致书左监军昌求好。”所谓“左监军昌”,就是但是还担任左监军的完颜昌,也就是挞懒。
绍兴八年(1138)三月七日,宋高宗以秦桧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军政大权于一身。宋高宗对秦桧之所以如此重用,实是接受和支持他所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的与金议和之策的缘故。
秦桧在南倡议和之时,遭到抗战派的坚诀反对,许多人上书要求杀掉秦桧、孙近、王伦等议和派人员。
金朝一边也废除了议和的最大障碍大齐国,经过反复谈判,天眷二年(1139),宋、金两政权,终达成了和议条件,实现了双方的第一次和议,即宋绍兴九年的和议。
这次的议和条件是,金将河南、陕西地还与宋,以右司侍郎张通古等使江南。双方签订协议。主要内容是:宋对金称臣,每年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计五十万匹两。金将河南、陕西之地还予宋,送还徽宗棺木及赵构的母亲韦太后。
但是,一年后,以金太祖长子完颜宗干和六子完颜宗弼(金兀术)为首的一系,联合粘罕一系留下的智勇双全的完颜希尹,将宗磐宗隽一派主要人物杀掉,罢了挞懒的军权。重新发动了第二次占领河南、陕西地区的战争。很快将河南陕西的土地又占领了。
天眷三年(1140)七月,金兵又重占了归宋的河南、陕西之地。虽然双方的战斗还在有些地方进行,而且刘琦、岳飞、韩世忠也打了几个胜仗,朝廷内也将秦桧罢官。但是,金兵攻击的目的基本已经实现。
到了皇统元年(1141)五月,宗干死去,内外大权均掌握在宗弼(金兀术)手中。重取河南、陕西地区之后,急需巩固对该地的统治。这些州县过去虽然有金兵驻守于各路要害,但人心不稳,有刘豫的残余势力,也有宋之势力,巩固统治绝非易事,因而急需寻找统治的新途径。特别是该地区过去统治残酷,又累遭战争洗劫,生产残破,社会秩序极不稳定,反抗者众。而且,北方来自蒙古的边患又起,出征之军累遭失败,这也是金政权不得不谋求议和的原因之一。 再有,金兵厌战,不似太祖、太宗时期之能战,是因为战中劫掠物无多,且有生命危险。此外,迁徙至关内的女真人皆感家室之不安全,是以不愿战斗。就南宋说来,金方的议和,是主和派满足了长期以来的追求,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因而,积极响应。
皇统元年(1141)九月,宗弼遣使以书信给宋,表示可以议和。于是,宋遣魏良臣、王公亮等为使卑辞请和,同时下岳飞于狱,不久杀害之,以向金表示求和之诚意。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辛丑,“是日,金国都元帅宗弼遣魏良臣等还,许以淮水为界,岁币银帛各二十五万匹两,又欲割唐(今河南唐河县)、邓(今河南邓县)二州,因遣其行台户部侍郎萧毅,翰林待制同知制诰邢具瞻审定可否。”双方议和条件已经形成,金使至江南是进行审定。
宋、金间的第二次议和,主要集中于划界、纳银帛和归人户等三个间题上。和议在十一月间基本谈定,宋金疆界东部以淮水中流为界,京西割唐、邓二州给金,宋向金称臣,年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基本维持。
这次议和称为“绍兴议和”,维持了多年双方未有发生战争,两国都得到了很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