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吴育传》
2012-08-11 21:09阅读:
此文从我同宗福建浦城县盘亭乡秀里吴氏吴待问后人吴景鹏的博客转载而来。
引子
繁华事散逐香尘,这句诗出自唐朝杜牧的《金谷园》,现代的陈寅恪又做了引述,写了一首《十年诗用听水斋韵》。从唐朝到现代,恰好是我讲述历史的时间范围,又都是回肠百转之作,叙说了往日繁华飞散,今昔对比的叹息。
金谷园 【杜牧】
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十年诗 用听水斋韵 【陈寅恪】
金谷繁华四散空,但闻啼鸟怨东风。
楼台基坏丛生棘,花木根虚久穴虫。
蝶使几番飞不断,蚁宫何日战方终。
十年孤负春光好,叹息园林旧主翁。
我的家族也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现在也只是一声叹息,算不上什么怀念了,因为根本没
有记忆,只能考证了。话说唐朝大历年间,翰林学士、起居舍人吴通玄被贬为泉州司马,举家南迁入闽
[7]。到了北宋时期,出了史上有名的吴氏三贤五进士--吴待问(礼部侍郎),吴育(副宰相),吴充(宰相),吴方,吴京。其中,吴待问是父亲,他在宋淳化年间迁入现在我老家秀里
[9],其他四个都是他儿子,其中以吴育
吴充的影响力最大,在《宋史》里有传。我所叹息的并不是他们的高位,只是他们恰逢轰轰烈烈的王安石变法时代,在历史的轨迹中留下了痕迹,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功过是非很难判断,我尽可能做一些客观的简略讨论。
吴育
吴育是一个传奇,而且名声很好,算是一代名臣。还有一个轶事,貌似特别会考试,在大宋一朝仅二人在制科考试中获三等,一个是苏轼,另一个就是吴育了。传说对书画很有研究,连欧阳修都非常佩服,前去请教。他与欧阳修在诗文和政治上都是好朋友,最后墓志铭也是欧阳修写的。话说他主持科举考试那年,王安石中了进士,而且他也支持王安石变法,有力地促进了变法的推进。
全文转载《宋史 吴育传》。
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父待问,与杨亿同州里,每造亿,亿厚礼之。门下少年多易之,亿曰:「彼他日所享,非若曹可望也。」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
育少奇颖博学,举进士,试礼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三县。自秦悼王葬汝后,子孙从葬,皆出宦官典护。岁时上冢者,往来呼索扰州县。育在襄城,请凡官所须,具成数,毋容使者妄索,羊豕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费殆半。宦官过者衔之,或中夜叩县门,索牛驾车,育拒不应。异时宗子所过,纵鹰犬暴民田,入襄城境,辄相戒约,毋敢纵者。
举贤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还知太常礼院,奏定礼文,名《太常新礼庆历祀仪》。改右正言,历三司盐铁、户部二判官。寻以本官供谏职。
元昊僭号,议出兵讨之。群臣曰:「元昊,小丑也,旋即诛灭矣。」育独建言:「元昊虽称蕃臣,其尺赋斗租,不入县官,且服叛不常,请置之,示不足责。且已僭舆服,势必不能自削,宜援国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顺拊而收之。」不报。复上言:「宜先以文诰告谕之,尚不宾,姑严守御,不足同中国叛臣亟加征讨。且征讨者,贵在神速;守御者,利于持重。羌人剽悍多诈,出没不时,我师乘锐,见小利小胜,必贪功轻进,往往堕贼计中。第严约束,明烽候,坚壁清野,以挫其锋。」时方锐意讨之,既而诸将多覆军者,久之无功,卒封元昊为夏国主,如育所议。
育又上言:「天下久安,务因循而厌生事,政令纪纲,边防机要,置不复修。一有边警,则仓皇莫知所为,殆稍安静,则又无敢辄言者。若政令修,纪纲肃,财用富,恩信给,赏罚明,将帅练习,士卒精锐,则四夷望风,自无他志。若一不备,则乘间而起矣。」
又曰:「汉通西域诸国,断匈奴右臂。诸戎内附,虽有桀黠,不敢独叛。唐太宗尝赐回鹘可汗并其相手书,纳其贡奉,厚以金帛。真宗命潘罗支攻杀李继迁,而德明乃降。元昊第见朝廷比年与西域诸戎不通朝贡,乃得以利啗邻境,固其巢穴,无肘腋之患。跳梁猖獗,彼得以肆而不顾矣。请募士谕唃厮啰及他蕃部,离散其党与,使并力以攻,而均其恩赐,此伐谋之要也。」因录上真宗时通西域诸蕃事迹。除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进翰林学士,累迁礼部郎中。
契丹与元昊构兵,元昊求纳款。契丹使来请勿纳元昊,朝廷未知所答。育因上疏曰:「契丹受恩,为日已久。不可纳一叛羌,失继世兄弟之欢。今二蕃自斗,斗久不解,可观形势,乘机立功。万一过计亟纳元昊,臣恐契丹窥兵赵、魏,朝廷不得元昊毫发之助,而太行东西,且有烟尘之警矣。宜使人谕元昊曰:'契丹汝世姻,一旦自绝,力屈而归我,我所疑也,若无他者,当顺契丹如故,然后许汝归款。'告契丹曰:'已诏元昊,如能投谢辕门,即听内附;若犹坚拒,当为讨之。'如此,则彼皆不能归罪我矣。」于是召两制,出契丹书,令两制同上对,不易育议。
寻知开封府。居数日,发大奸吏一人,流岭外。又得巨盗,积赃万九千缗,狱具而辄再变,帝遣他吏按之,卒伏法。时岁饥多盗,育严赏功之法,尝得盗而未赏者,一切赏之,以明不欺。
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居数月,改参知政事。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育曰:「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事遂寝。章献、章懿太后升祔真宗庙,议者请覃恩,且优赐军士。育曰:「无事而启侥幸,谁为陛下建此议者,请治之。」已而外人多怨执政者,帝以语辅臣。育曰:「此必建议者欲动摇上听,臣以身许国,何惮此耶?」
向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因构狱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经死。绶宰相子,大臣有营助,欲傅轻法。育曰:「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卒减死一等,流南方。御史唐询请罢制科,帝刊其名付中书,育奏疏驳议,帝因谕辅臣曰:「彼上言者,乞从内批行下,今乃知欺罔也。」育曰:「非睿听昭察,则挟邪蠹国,靡所不为。愿出姓名按劾,以明国法。」
育在政府,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乃复以为枢密副使。明年大旱,御史中丞高若讷曰:「大臣喧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遂罢昌朝,而育归给事中班。未几,出知许州,徙蔡州。设伍保法,以检制盗贼。时京师有告妖人千数聚确山者,诏遣中使往召捕者十人。至,则以巡检兵往索之,育曰:「使者欲得妖人还报邪?」曰:「然。」曰:「育在此,虽不敏,聚千人境内,毋容不知。此特乡民用浮图法相聚,以利钱财尔,一弓手召之,可致也。今以兵往,人相惊疑,请留毋往。」中使以为然。顷之,召十人者至,械送阙下,皆无罪释之。而告者伏辜。
寻以资政殿学士知河南府,徙陕州。上字论诏狱曰:「先王凝旒黈纩,不欲闻见人之过失也。设有罪,即属之有司。杨仪尝为三司判官,近自御史台移劾都亭驿,械缚过市,人人不测为何等大狱。及闻案具,乃止请求常事。使道路众口纷纷窃议,朝廷之士,人皆自危,岂养廉耻、示敦厚之道哉。」
迁礼部侍郎、知永兴军,召兼翰林侍读学士。以疾辞,且请便郡。帝语大臣曰:「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太过耳。」因命知汝州,遣内侍赐以禁中良药。会疾不已,又请居散地,以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外台旧不领民事,时张尧佐知河阳,民讼久不决,多诣育诉。育为辨曲直,判书状尾,尧佐畏惧奉行。复为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陕州,进资政殿大学士。召还,判尚书都省。
一日,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数欲大用,为谏官刘元瑜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称臣,而并边种落数侵耕为患。庞籍守并州,欲筑堡备之。育谓:「要契未明而亟城,则羌人必争,争而受患者必麟府也。」移文河东,又遗籍手书及疏于朝,不报。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骁将郭恩,而太原将佐皆得罪去。疾复作,辞不任边事,求解宣徽使,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徙河南。病革,视事如平日,因阅囚辨非罪,窜舞文吏二人。已而卒,年五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辨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
初尹开封,范仲淹在政府,因事与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其在二府,待问以列卿奉朝请,育不自安,请罢去,不听。及出帅永兴,时待问尚亡恙,肩舆迎侍,时人荣之。晚年在西台,与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体素羸,少时力学,得心疾。后得古方,和丹砂饵之,大醉,一夕而愈。后数发,每发数十日乃已。有集五十卷。弟充,为宰相,自有传。
有人翻译成了白话文:
字春卿,浦城人,生于宋景德元年(1004年)。吴育少时勤奋好学,天圣五年(1027年),登进士甲科,授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等县。宋宗室有一支子孙多葬襄城,派有宦官管理,每因祭、葬事骚扰百姓。吴育奏请朝廷规定,以后祭葬所需,均由官府给费,不得扰民。宦官往往夜间叩门,要县衙派给牛车,多被吴育拒绝。此后,宗室子弟外出打猎游乐,不敢侵害百姓。
景祐元年(1034年),吴育应“材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试,取入三等。擢为著作郎,直集贤院,出为苏州通判。还朝后,派知太常礼院。宝元元年(1038年),为右正言,改任三司判官和盐铁判官。旋复任右正言。时值元昊称帝建西夏国,宰相张士逊主张出兵讨伐,朝议也多轻视西夏。吴育独持异议。战事久而无功,反损几员大将,宋朝廷只好封元昊为西夏国王。
庆历元年(1041年),升吴育为起居舍人,进封翰林学士,累迁礼部郎中。庆历三年(1043年),西夏与契丹交战,元昊于紧急中向宋廷请求纳款归附。契丹则请宋廷拒绝西夏。朝中一时不知该如何答复双方。吴育提出策略:让两国先打下去,久后生变时,再找有利形势建立边功。现在一面告诉元昊:契丹与西夏世代姻亲,你自己破坏了关系,打不过时来求宋朝,并非诚意,如果你先与契丹修好如初,再来归附,则允许;一面答复契丹:宋廷已告元昊,如果能投顺契丹,才准其归附,否则宋廷也会讨伐西夏。这样,两国都不能归咎于宋朝。廷议结果,都以吴育意见为是,便照此处理。不久,吴育出知开封府,才几天,便查出一个犯有大罪的僚属,又破获积赃一万九千缗的巨盗。两案罪犯一再变供,经朝廷另派官员复察无疑,终使伏法。
庆历五年(1045年),授吴育为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又改为参知政事。吴育知开封时,曾因事与宰相范仲淹相忤。时范仲淹贬职安抚河东,有所奏报,往往被新当政者所阻挠。吴育则只看所奏可行,便予施行,出于公忠而不存芥蒂。吴育与其父吴待问同朝为光禄卿,其父班位反在其下。吴育再三辞职,要求避位,不准。前宰相之子向绶知永静军,违法,怀疑是府中通判江中立检举,于是捏造大罪名加以陷害,中立自缢死。诸大臣以向绶是宰相之子为由,请予轻判。吴育坚持以为不可,最后给予重判,减死罪一等,流放南方。御史唐询与宰相贾昌朝是亲戚,理应避嫌,吴育多次要求罢唐询的官。唐询怀恨,因奏请废除制科策试授官,改由公卿举荐人才,其目的即针对吴育是经策试而获擢授。吴育乃列举汉唐以来对人才出身做法的利弊,予以驳议。仁宗认为正确,下诏礼部:“今制科随进士贡举,著为令。”吴育与宰相贾昌朝争议问题,绝不妥协,论辩不停。因奏报道:我所争的是职责所在,如果以权力赢我,请罢我的官。仁宗判定吴育有理,又授以枢密副使要职。时遇大旱,贾昌朝罢相。有一御史中丞引据《洪范》说:天旱是由大臣相争不睦而引起。于是,吴育也被罢相,以给事中出知许州,又徙知蔡州。
当时,汴京城内传言:有“妖人千数”聚集确山,要作乱。内廷派宦官到州,指名要逮捕10人,要求吴育派军队下乡围捕。吴育道:若聚众千人在境,吾人岂能不知。这不过是乡民搞佛事敛财之类,只需一名差役去办即可。于是款留使者,每日宴请,一面派差役将被指名的10名“人犯”械送京城,审问结果,正如吴育所料,无罪释放,而造谣诬告之人则被治罪。之后,吴育又以资政殿学士知河南府,再徙知陕州,因上疏论刑狱问题,升授礼部侍郎、知永兴军。不久,再次被召入朝,为翰林侍读学士。因病,请求给予就近的郡职。仁宗对朝臣说:吴育刚正可用,只是嫉恶太过。命其出知汝州,又遣使慰问,赐药。吴育病未治愈,请求给个散官,不居实职,因授予集贤殿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当时,御史张尧佐知河阳郡,狱讼积压,稽延不决。民众多向吴育呈诉,吴往往在状纸末端批注意见。张尧佐只得立即照办。仁宗再召回吴育,授判尚书省。谏官刘元瑜诬奏吴育在河南时曾贷钱于民间,长期取息。因除授宣徽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时庞籍经略河东,与西夏人争相在麟州筑栅建城。吴育认为,不先行谈判立约便急于筑城,必将成为边衅后患。便指示庞籍上奏,但朝廷不答复。不久,西夏果然大举侵边,杀宋方骁将郭恩,太原一线将佐获罪罢官。这时,吴育心病复发,力辞守边重任。朝廷乃授以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后又徙知河南府。
嘉祐三年(1058年),吴育病卒,赠吏部尚书,谥正肃。吴育擅诗文,曾与宋庠酬唱于西台,作诗至数百篇,有文集50卷。欧阳修赞赏吴育的文章长于议论。
另外转载一段《蔡襄集》里的讨论:
尚书礼部侍郎充集贤院学士吴育可复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陕州制
敕:近侍之臣,尝更二府,以参国论,有辅于时者,朕每念之不忘于心。具官某,文业深厚,显于当世,才劭端敏,贰于几政。进谋献道,蔚为巖庙之器;宣仁流化,屡更屏翰之职。向者甫毕家难,俾处经筵,庶乎咨询,日闻谠议。遽形剡奏,愿就宴闲。遂兼丽正之名,仍莅宪台之重。悉还旧秩,分治要藩。抑予尔思,勿惮烦于事任。
-------《蔡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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