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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E波段解读

2022-04-03 21:28阅读:
2023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22176号,《通知》20232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微波通信的需求,有效提高频率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微波通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微波通信频率使用现状,现对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微波通信系统可使用频段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21.2-23.6GHz71-76GHz/81-86GHz,射频波道配置方案详见附件1。”
https://wap.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7382768770ce4f608b0bc2098b38a4e1.html

从以上通知中可以看出,调整后的微波通信系统可使用频段中,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毫米波频段:E-band E波段71-76GHz/81-86GHz;《通知》顺应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微波通信系统应用的新场景新模式,通过新增毫米波频段大带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优化中低频段既有微波通信系统频率和波道带宽、调整微波波道配置与国际标准接轨等方式,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高容量信息传输(微波回传)场景需求,并为我国5G、工业互联网以及未来6G等预留了频谱资源,更好满足微波通信等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首先了解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的背景:
微波通信系统因其良好的数据传输性能,在我国广电、电力、水利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部门和行业有着广泛应用。自1996 年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先后发布了《关于发布<</span>设置使用微波接力通信台站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无管〔199619 号)、《关于调整1-30GHz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信部无〔2000705号)和《关于发布7GHz 频段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及射频波道配置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08353 号)等文件,明确了1.5-23GHz 频段微波通信系统的波道配置,规范了微波通信系统的 频率使用和台站管理相关工作。
随着无线电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现行的微波通信系统频率规划已无法满足实际的频率使用需求,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在部分微波频段已规划或拟规划新的无线电业务,亟需对相关微波频段进行调整。在7GHz 以下微波频段,我国规划了无人机下行信息传输、卫星广播、卫星移动、卫星固定及5G 公众移动通信等新的无线电业务和应用,此外我国正在研究将6-7GHz 频段规划用于未来移动通信系统;在14GHz 18GHz 频段,参照国际电信联盟有关决议,我国拟将其调整为卫星动中通业务。
二是相关频段微波通信应用呈缩减趋势,为相关微波频段调整提供了条件。从相关频段微波站数量看,目前全国7GHz 以下频段、14GHz 18GHz 频段在用微波站较少,并呈逐年萎缩态势。
三是现行的微波频率规划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大容量传输需求。一方面,随着5G 的大规模部署,微波回传网络需要的承载带宽及传输容量大幅增长,对100MHz 以上的大波道带宽需求迫切。但我国现行的微波通信系统波道配置方案中,仅在18GHz 23GHz 频段配置了100MHz 以上的波道带宽。根据调研情况,微波通信系统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普遍反映希望在18GHz 以下频段中增加56MHz112MHz 等大带宽波道配置方案。另一方面, E 波段(71-76GHz/81-86GHz 频段)微波通信技术日渐成熟,全球已有86 个国家将E 波段规划用于微波大容量回传业务,而我国现行的微波通信系统频率规划尚未涉及该频段,明显滞
后于微波通信产业的发展态势。
四是微波频率使用的许可权限需进一步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在实际的应用场景中,微波通信链路跨省情况较为普遍,但对于跨省微波通信系统的频率使用许可主体等事宜,在现行的政策文件中尚未有明确规定。
其次了解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的考虑:
经过前期调研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微波频率使用、管理及微波通信产业情况,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的主要考虑如下:
一是废止7GHz 以下大部分频段微波频率规划,仅保留4500-4800MHz 频段。二是废止14GHz 频段和18GHz 频段微波频率规划,将上述两频段调整用于其他无线电业务。三是新增E 波段微波频率使用规划。四是优化调整8/11/15/23GHz频段波道配置方案,具体为:在8GHz7725-8500MHz)频段中,对标国际规范扩展波道带宽,增加28MHz 59.3MHz波道带宽配置;在11GHz 频段(10.7-11.7GHz)中,将我国现行的20MHz/40MHz 波道带宽配置调整为国际主流的28MHz/56MHz(即基本频率间隔3.5MHz 的整数倍),同时进一步扩展最大波道带宽,增加112MHz 波道带宽配置;在15GHz 频段中,继续扩展波道带宽,增加56MHz/112MHz波道带宽配置;在23GHz21.2-23.6GHz)频段中,删减3.5/7/14MHz 等小带宽波道配置方案,引导用户充分使用大带宽微波频率资源。
尤其最后一句话“引导用户充分使用大带宽微波频率资源”,查看附件:1.微波通信系统射频波道配置方案,各频段波段配置表,调整为国际主流的28MHz/56MHzE波段波道间隔最大,为250MHz倍数,最大至2500MHz,例如:
2-8-1071-76GHz/81-86GHz频段射频波道配置明细表
(波道间隔:2500 MHz,波道对数:1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E波段解读
针对宽带波道配置,例如112MHzE波段,Bolicom高速通信系统应用举例如下:
1. E波段用于5G基站高速回传,10Gbps/20Gb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E波段解读
2. 高速多通道系统用于跨海传输(替代海底光缆)2/4/8Gb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E波段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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