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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必备之常德三大风俗民俗介绍

2012-12-27 10:14阅读:
一:生产习俗
  古时,兴“丁日”播种,寓吉祥如意,人丁兴旺。后依时令变演成“清明泡种,谷雨下泥”。
  古时,栽秧兴击鼓、唱歌。明洪武年间,知县吴申下乡督耕时,即景作《栽秧歌》。
栽秧首日,主家丰备酒菜,宴请本族本家尊长和栽秧帮工,谓“吃栽秧饭”。饭后,由主家或栽秧里手下田扯第一把秧,谓“开秧门”。
  扯秧前,先用手向秧苗戽水,左三下,右三下,前三下,谓“赶秧风”,以免手腕中“秧风”红肿疼痛。
  机械排灌前,县人用脚踏龙骨水车车水,由一人或二人数数,谓“数水”,从一数到一百,再从一数到一百,或从一百倒数到一,数二百为一歌,或换班歇息,或停车歇息。数水象唱山歌一样,悦耳动听。
  立春前栽树,俗语曰:“要想树成林,不让春晓得。”
  入冬后,湖主告示渔民,定期相聚,下湖捕鱼,谓“开湖”或“开河”。开湖时,挂红放鞭炮,异常热闹。
  鱼民捕鱼,如一地一次性捕鱼数量特多,视为不吉利,即放回一些,谓“放生”。
  牛群放牧时,牧童多对歌相娱,方式为一逗一答。答唱不出,即遭嘲讽。对歌情趣横溢,往往对得“太阳落水也不收”。
  相传农历四月初八为牛王生日,不役牛,并喂给甜酒、鸡蛋等精饲料,以示庆生。
  养猪,不能养五爪猪、梅花猪、锅底猪。买仔猪曰“捉猪伢”,要勤快人捉,捉回后喂一瓢清水,寓勤吃、快长、不挑食。
  养猪讲求栏干食饱。俗语曰:“养猪不为巧,只要栏干食饱。”

  宰杀牲猪时,要一刀杀死,不能补刀。
  养鸡不能养五爪鸡、直腿鸡。
  生蛋季节,在鸡窝放一个蛋,俗曰“引窝蛋”,以引鸡多生蛋。
  运输船只,般头供祖师灵位,般尾供杨泗菩萨。开航时不能讲话。
  开航时不能讲话。
  夜行船只,如有鱼跳上船,立即放生并丢钱物祭祀。
二:生活习俗
  1.服饰习俗
  县人极讲究穿戴,尤以青年男女为最,本世纪80年代为甚。其服装、巾帽、鞋袜、首饰的款式、花色等,因时代、性别、年龄、职业和时令、区域的不同而异。本目仅记县城与农村青年男女的服饰习俗。
(一)服装
  清咸丰初年,城乡青年男女的服装无多大区别,男有长短之分,女为短装,上装短式,袖窄3寸。同治初年,上装长式,袖阔盈尺。光绪年间,复为咸丰款式。男以青、灰、兰色为主,女喜红、绿相配。民国时期,县城男性公职人员喜着中山装、西装,女性喜着旗袍与裙,乡村仍旧。新中国建立后,服装长短有别,并逐渐改着新式短装,城乡基本一体。60-70年代,城乡青年男女喜着军装。80年代,县城青年男女喜着流行服装,长短相间,花色翻新,乡村青年男女大多亦是。
(二)头饰
  清末民国时期,女性戴耳环(富户)。冬季,县城男性喜戴帽,款式杂然相存,乡村男性喜裹长头巾,黑白相间。50年代无多大变化。60年代,乡村男性裹头巾者渐少,戴帽者渐多。60-70年代,城乡男性喜戴军帽。80年代,帽式多样,县城女性遍戴耳环。
(三)脚饰
  本世纪50年代前,城乡青年男女均着布鞋,女青年多在鞋面绣花。60年代后,县城男女喜着凉鞋、拖鞋,且着袜,70年代末,乡村男女亦着凉鞋、拖鞋,但一般不着袜。80年代,城乡男女青年喜穿皮鞋,女青年始喜平底鞋,后多着中跟鞋、高跟鞋。
  2.饮食习俗
  县人以大米为主食,平常一日三餐,农闲季节,农村居民多吃两餐。
  饭食,以干饭为主,穷苦人家亦有搭吃一餐稀饭的。
  县人主食素菜,辅食荤菜。上世纪70年代前,乌龟、脚鱼、狗肉极少食用。80年代则成为佳肴。
  佐料,以辣椒、葱、蒜、姜为主。上世纪70年代后,渐添用酱油、味精调味。
  用餐时间,一般早餐八九点,中餐午后一二点,晚餐煞黑吃。
  宴请宾客,极为铺排,以荤菜为主,极少素菜,少则8碗、10碗,多则12碗、18碗丰满,最忌客人将菜吃完。
  平明用餐,不管人多人少,围坐一桌。但宴请宾客时,以前是8人一桌(现在是10人一桌),餐桌的的摆置、客人的就坐、出菜的顺序极为讲究。一般来说,餐桌不对大门,尊客坐上座,头道菜为杂烩,六道菜不出鱼,末道菜为汤。本世纪80年代,城镇多用园桌摆宴,10人一桌,客人不分上席下席,随意就坐。
  时令饮食,有三月初三吃地米菜煮鸡蛋,五月初五吃粽子,八月十五吃月饼,春节打粑粑。俗谓“三月三,蛇出山”,用地米菜煮蛋吃,或者煎粑粑吃,以“塌蛇埯”;吃粽子以吊屈原;粑粑团团圆圆,以贺家人团聚过新年。
  3、居住习俗
  县人喜分散居住,单家独院,极少连体建房。
  房屋以坐北朝南为主,格式以两间(或三间)一偏一横屋见多,极少窗户。
  修建房屋,俗谓“人生三件大事”之一,极为讲究。事先请风水德行选择宅基,择准吉日动工。建房期间,不能吵架、打架,不能讲不吉利的话,要和和气气,热热闹闹。上梁果,要抛发饼,唱《撒饼子歌》、《上梁歌》、《赞梁歌》。
  三。信仰习俗
  旧时,县人多为泛神论者,相信万物在灵,自然神灵、人物神灵、阴间神灵、动植物神灵及其它神灵等,均能人带来祸福。官府以祭祀自然神灵、人物神灵为主,民间则所有神灵祭。但除特定时间和特殊事件外,县人平时所祭统称为“菩萨”。新中国建立后,神灵信仰习俗逐渐淡化。
  天象神灵:有太阳神、风神、雷神、雨神等,明清时期,县内的风云雷雨山口坛,每年春秋二仲上戊日,由县府官员登坛祭祀。
  大地神灵:有土神,明清时设有社稷坛,每年春秋一仲上戊日上风云雷山川坛同祭。土地神,官、民皆祭。灶神,为家神,私祭为主。火神,有火神庙,民祭。水神,有水神庙、保堤庙、青龙宫、杨泗庙,前二者官民皆祭,后二者民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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