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涂尔干《自杀论》中看自杀行为
2013-12-22 18:15阅读:
小时候在写作文的时候总是会写生命是一条长河,人的一生是一条漫漫的长路。尽管不怎么能理解,但习惯学习着大人老成看透一切的模样这么比喻着,这样的比喻总让我觉得生命那么长,生命的尽头那么遥远。可是,越长大越不了解,越觉得跟小时的感觉不一样。生命那么容易结束,甚至都来不及说声再见。之所以觉得生命那么脆弱,那么容易结束一部分原因是一系列的自杀现象在我们身边发生。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就此了结。
对于自杀这个论题,很多的学者都曾研究过,也留下了不少的资料和著作,如吴飞的《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当然还少不了涂尔干的《自杀论》。在涂尔干看来,自杀是任何由死者自己采取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活动直接的或
间接地引起的死亡。自杀现象,在目前的社会里已经有越来越严重倾向,过去几年里,自杀人口上升,年龄层下降。面对如此情境,人们不禁好奇:是什么因素造成这样的现象发生?为什么这些人要选择自杀,终结自己的生命?
涂尔干在分析自杀时根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将自杀分为利己型自杀、理他型自杀、动乱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四种。利己型自杀是由于个人和团体之间的整合过低,所以当个人与锻体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时,他们没有办法和社会整合成一体,所以被团体孤立、隔离,就会产生自杀行为,如大学生自杀。
大学生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后备军,常常被寄予一个家庭的厚望,但是近年来大学生的自杀率不断地增加,以涂尔干的观点来看,均属于利己型自杀,其背后也有来自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的原因。因此,大学生的心理变成了大学教育的重点之一。现在培养一个大学生比以往是容易一些,但是对于那些人的父母家庭来说,不管他们的自杀有着怎样难以忍受的原因,都是无可挽回的损失,无法抹去的沉痛,无法承受的痛苦。正如涂尔干所说,自杀者是对社会责任的逃避,对社会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和不利的影响,而大部分却视为自杀者为一种个人的自由,采取一种漠视或者理解的态度,更有将其视为一种英勇的行为加以赞美者,这种态度不利于社会责任感的普遍树立和社会和谐,应该引起反思。按照涂尔干的观点,为了减少利己型自杀,应该建立让人重新找到归属感的团体。他认为这种团体不可能给是政治组织或者宗
教组织,因为在现代社会,它们无法对个人产生持久而有效地影响。只有职业团体合适。而结合我国现状,各类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协会都可以起到使人重新找到归属感的作用,而不单是自杀问题,我国当前的许多问题都使我们认识到了培育各类非正式组织的必要性,第三部门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只是由于历史和国民性格等方面的原因,上述团体的发展仍然十分滞后,如何培育能真正适应中国文化特色的是一个紧迫性和重要性的问题。
利己型自杀也可以用来解释富士康的“N连跳”,在这一系列的跳楼事件,利己主义自杀者缺少集体的力量,而集体的力量是最能遏制自杀的障碍之一,他们只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他们的权利。其原因是,在他所处的组织集体中,存在着违背他们自己利益所服从的某些利益,这些利益在对富士康员工而言,就是自由的权利,安全感和归宿感的权利。在富士康,员工有选择是否签订加班协议的权利,郭台铭也说,员工有自由选择加班的权利,可一旦不加班,整个月的薪水只有只够自己糊口的900元,与其说员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到不于说没有选择的权利,郭台铭真是利用这一优势才成就了代工霸业。
在现实中,看似有许多自由选择的权利,迫于某种利益或道德良知的因素,没有选择比有选择的权利更多,许多没有选择是迫于无奈。在富士康也没有所谓的安全感,即使最基本的生理安全也难以得到保护,传闻北京富士康保安群殴员工,甚至深圳富士康员工因某些事件而受到限制人身自由,员工没有真正的安全感。由于工作压力较大,工作时间较长,长时间的疲劳状态,也使员工呈抑郁起来,参与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一下班就睡觉,因此在发生跳楼事件时,有些员工并不知道自己宿舍同仁的自杀者叫什么,如此这样,这种集体处于个人内心世界,从而没有归属感,从哲学的范畴上讲,员工并没有找到自己心灵家园所在。他们看不到任何他可以追求的目标,他感到自己毫无用处,没有理由活下去;从农村涌入繁华的都市,他们陷入无限的梦想而不能自拔,由于强调个人是真实的,当梦想与现实产生落差时,忧郁产生于一种无法医治的厌倦感和沮丧,从而内向不再有目标,对生活的极度失望;枯燥和疲劳的工作,使他们的生理和精神受到极大的创伤,再加上主管施加的压力和保安的恐吓,集体共同意识的缺失,没有安全感和归宿感。
富士康“N连跳”除了利己型自杀者,其次是盲目自杀者。涂尔干将自杀的原因分为“非社会原因”和“社会原因”,在非社会原因的最后一点,涂尔干强调“仿效”也是促使自杀率的一大因素。譬如有些谣言,如果跳楼的话家长可以得到10万的赔偿金,这一类基本上是盲目自杀者,他们并非真正想死,只是死的有价值,而这种价值衡量生命尤为不当,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毫无价值,盲目自杀者并没有审视自己的生活,因而没有价值,哪怕是以货币的形式表现,这种高额的赔偿金有时鼓励盲目自杀者,因此,富士康决定适当下降赔偿金是有道理的。
引起自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每一个自杀行为都不能独立存在,背后一定有其社会因素,不同类型的自杀有着具体的原因的环境背景与自身发展的局限性。涂尔干认为个人无法摆脱社会的力量,所以在探讨自杀的原因时,应该将自杀者在社会环境中所承受的压力也纳入评估,因为个人的自杀行为和社会环境及个人处境是息息相关的。愈强的社会整合,例如组织(职业团体),使个人重新融合于团体之中,可以使人们彼此的连带关系愈强,就可以防止自杀行为的发生(即整合程度与社会自杀率呈现反比关系,整合程度越强,社会自杀率越低)。
我觉得当我们在讨论一个人为什么会自杀的时候,除了从社会学的观点做探讨之外,也不能忽略生理、心理、家庭等种种复杂现象的探究。因为有时候看似导致一个人走上绝路的原因,未必就是真实的成因,我们必须深入探究影响当事人自杀的危险因子是什么?个人人格特质、成长过程、社会适应、人际关系、社会支持系统、精神状态、抗压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都是必须列入评估的范围,因为自杀意念的形成,很可能是长期累积的结果。比如说:有人为情所困,因为失恋,所以选择吞药自尽。表面上看来,这二者似乎有因果关系,失恋是导致自杀的原因,但如果仔细探究当事人的成长历程,或许你会发现当事人的家庭关系和生长背景将他形塑成一个对自己非常没有自信、低自尊,且自我贬抑的人。因此当他在情感上遭受挫折、得不到依附时,会加深他的绝望感、无助感,情感的失落强化他是一个没有用的人、没有人爱的人的错误认知。因为找不到继续生存下去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会选择用自我伤害的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
涂尔干和他的《自杀论》给我们认清自我周围的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面对激烈的竞争、麻木的生活,我们不能形成自杀免疫,只有加强集体的统一性,使个人被置于集体的保护之下,才能有效地预防利己型自杀。只有树立正确向上的社会价值观,才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11141110 余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