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博(1892~1946),原籍广东乳源县,寄籍广东南海。早年参加同盟会,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民国9年(1920)10月与谭平山、谭植棠回广州创办《广东群报》,宣传“五四”革命精神,介绍苏联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义。1921年3月,协助-成立了广州共产党小组(后统称广州共产主义小组)。7月,以广州共产党小组代表资格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月,中国共产党广东支部成立,陈担8任组织工作。1922年6月,陈炯明在广州叛变,炮轰孙中山-。陈公博没有执行中共中央局拥孙反陈的指示,被开除党籍。
1923年,陈公博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经济,获文学硕士学位。1925年返穗,任广东大学教授,并加入国民党。1926年1月1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陈公博任二届一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1927年,任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兼工人部部长、总政治部主任。年底,参与镇压广州起义。后转到上海,与汪精卫等成为国民党“改组派”的成员。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开除陈公博的国民
1923年,陈公博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经济,获文学硕士学位。1925年返穗,任广东大学教授,并加入国民党。1926年1月1日,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陈公博任二届一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1927年,任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兼工人部部长、总政治部主任。年底,参与镇压广州起义。后转到上海,与汪精卫等成为国民党“改组派”的成员。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开除陈公博的国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