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高考招生制度变革成效值得商榷
刚才看了人民网转发光明日报《考试招生制度十年变革:更公平、更科学、更有成效》一文。我有感而发:
在党的20大即将召开之际,这篇文章的发表有其特殊意义(这不是我要说的)。
我想说的是“考试招生制度十年改革”是不是真的达到了“人民满意”?
上述文章是以报道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某些个人的发言的形式发表的,即不是教育部的官方正式红头文件。正因为如此,有的说法是否正确(准确)值得商榷——
如“评价有了‘新机制’,各省普遍建立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有了‘新机制”不假,但“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值得商榷。因为,评价的东西免不了评价者的“主观”。
我人微言轻,说了不算,看看世界大家是怎么说的:“在现实中,我们不能说我们能像事物在现实中存在的方式那样客观地看待世界,对事物纯粹的客观评价并不存在,因为我们对任何事物的评价都是基于我们以往的经历和我们的情感,每一样东西都会有情感意义包含在里头”(引文请见陈倩译[美]威廉-阿恩茨
等3人合著的《大问题——改变生活和世界的拓展思维》第111页)。也许该文作者会说这是一家之言不足为凭,那我们再来看看[德]汉斯-罗伯特-耀斯对“评价”是怎么说的:“人类的知识才能是不完备的。人不能够看透自己行为的隐秘动机,人屈从于现实的利益和利害关系人甚至评价不出一个事情对他整个生活可能产生的意义”(引文见顾建光等译《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4月版第183页)。正因为“评价”本身是不客观的,所以《考试招生制度十年改革:更公平、更科学、更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