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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奇耻大辱

2023-12-31 23:15阅读:269
原文作者:才差二斗

  关于朱令案,网上听来一位博主的分析,比较中肯。
  朱令案的第一次大发酵是零几年的时候在天涯网上。
  顺便说一声,真怀念那时候的天涯杂谈啊。
  当时各种人物登场,各种分析,各显神通。几乎把此案扒了个体无完肤,一丝不挂。比后来那个南大碎尸案有过之而无不及。
  国家破不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有不破此案誓不还的架式。
  当时,被怀疑为凶手的也是头一次在天涯贴子里回应了对这件案子的一些看法,努力澄清一些事实。
  博主说,本来也是本着单纯看看的想法,没想到一件事情,让我从内心确定了凶手是谁。
  当时,有一位黑客破解了朱令宿舍内几位的电子邮件,她们都是在讨论怎么修饰,怎么讲才能更贴切准确,哪一句可以讲,哪一句不能说,比如刻意回避某人家的高官背景等等。但是,所有的邮件,都没有说过这样的一句话:
  当时好可怕,如果凶手不是投毒在朱令的喝水杯子里,而是投在别处,别人的杯子里,或者谁的化妆品里,中毒的岂不就是我们?
  这是一个常识,当某人所在的某个环境有了危险,本能的,作为当事人,会觉得很害怕,然后会很庆幸自己没有受到伤害。比如身为父母的听到这样的消息,也会第一时间觉得后怕,然后劝告孩子敢紧离开是非之地,保护好自己。
  这些人在讨论如何回贴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谈及那个未知凶手的情况呢?只有一种情况,她们知道凶手是谁的,而且凶手一定是有针对性的。
  这,几乎就确定了凶手就是谁了。
  对,就是她!
  至少有都有她!
  这个案一日不破,便是中国现代司法的耻辱,奇耻大辱。

                 2023
1230日星期六上午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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