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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视域中梵高《向日葵》的美学意蕴  原丹琳

2014-03-12 09:49阅读:
后现代视域中梵高《向日葵》的美学意蕴
原丹琳

一、胡塞尔现象学及其意向性理论
现象学哲学对 20 世纪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影响不只限于哲学领域,还波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美学、艺术、语言学等各个领域。作为现象学哲学开创者的胡塞尔运用其哲学基本原理具体分析了美学和艺术中知觉与想象的关系,论述了审美对象的存在方式,探讨了物理图像与艺术图像的本质特征等,为现
象学美学的发展、兴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盖格、杜夫海纳、伽达默尔、尧斯和伊塞尔等人把现象学的原理与方法运用到美学与艺术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为20 世纪美学与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与方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本文以梵高的油画《向日葵》为例,用个案分析的方式,运用胡塞尔现象学美学对艺术审美对象的意向意义加以开掘和阐释。
胡塞尔的现象学美学与其哲学尤其是意向性理论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因此在探讨《向日葵》的意义之前,先对其意向性理论做出描述。近代哲学最伟大的发现莫过于令人惊奇的意识的神秘性,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都为其倾注了毕生的心血。胡塞尔继承和发展了其师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认为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显然是充分自明的东西,同时又是极其难以理解的”; “意向性是一般体验领域的一个本质特性……是在严格意义上说明意识特性的东西,而且同时也有理由把整个体验流称作意识流和一个意识统一体。……把意向性作为无处不在的包括全部现象学结构的名称来探讨。”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就是关于纯粹意识的学说,意识不是一个实体,不是被动接受材料的容器,而是一种激活对象、构造对象的功能,意识就是意向性关系域; 朝向对象是意识最普遍的本质,就像非意向性是物质的最普遍的本质一样,意向性既不是物质性关系也不是内在于主体的特性,而是一切意识活动之条件。
胡塞尔把意向性的基本结构分为意向行为( Noesis) 与意向对象( Noema) 。意向行为决定意向对象的存在,没有意向行为就没有意向对象,意向对象是意向行为的“意识相关物”,意向对象不在空间中存在,只在意识活动和内在时间中存在。意向对象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意向对象包括实在内容与意向内容,狭义的意向对象指的是意向内容。胡塞尔举例说明什么是实在内容与意向内容: “在对伯克
林的‘极乐园’这张画进行图像直观的过程中,我们具有那些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被感觉的颜色内容、形状内容等等,在通过图像化的行
为性质而被赋予活力之后,这些被感觉的内容扩展成关于图像客体的意识,这里所说的这种被感觉的内容是这个关于图像客体意识所具有的实项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这幅画的实在内容是某种颜色、形式等等,意向内容是在此基础之上由意向行为所赋予的意义,意向行为的意义即意向对象。意向行为的结构由意义授予——意义实现所组成,意义授予类似于无质料的形式,意义实现类似于无形式的质料,前者抽象后者具体,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产生真正的意义,也就是说,意向对象的意义来源于意向行为。胡塞尔还把意向行为的具体作用方式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客体化的意向行为是最基础的意识行为。因为非客体化的意向行为没有自己的质料。客体化的意向行为又可分为符号活动、直观活动以及前两者的混合三种意向方式。胡塞尔把直观活动区分为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两种。但是,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直观只指感性直观,知觉与想象是其两种主要方式,感性直观往往与归纳、演绎相对立,指个体的、直接的感性活动。
意向行为的结构由意义授予———意义实现所组成,意义授予类似于无质料的形式,意义实现类似于无形式的质料,前者抽象后者具体,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产生真正的意义,也就是说,意向对象的意义来源于意向行为。胡塞尔还把意向行为的具体作用方式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客体化的意向行为是最基础的意识行为。因为非客体化的意向行为没有自己的质料。客体化的意向行为又可分为符号活动、直观活动以及前两者的混合三种意向方式。胡塞尔把直观活动区分为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两种。但是,在西方传统哲学中,直观只指感性直观,知觉与想象是其两种主要方式,感性直观往往与归纳、演绎相对立,指个体的、直接的感性活动。
胡塞尔的独创性就在于,他认为本质也可以直观,现象学就是要探讨本质何以能够直观,因而,无论是《逻辑研究》时期,还是《纯粹现象学通论》时期,本质直观一直都是他潜心思索的核心问题之一。概言之,本质既不是经验的归纳也不是概念的抽象演绎,而是以感性直观中的个别事物为范例,在知觉意识与想象的自由变更作用下,本质就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现象学就是显现学。这表明,无论是感性直观还是本质直观,都离不开知觉与想象这两种意向行为,它们构成了所有意识活动中最基本的意识行为。
二、梵高及其《向日葵》
文森特·威廉·梵高(1853-1890),荷兰后印象派画家。他是表现主义的先驱,并深深影响了二十世纪艺术,尤其是野兽派与德国表现主义。
《向日葵》是梵高的代表作,透过《向日葵》放大的影像,可以看到了真实的原作面貌,那激烈的笔触,有着强烈对比的绚烂色彩,充分展现了梵高放荡不羁的个性,几乎可以说是他的自画像,也是一幅最不安、躁动的静物画。对其看得越久,越觉得它奇怪,它似乎散发着一股超自然的光芒,没有一丝阴影,但仍然神秘,几乎同时吸收及散发出光线。这不过是一瓶平凡无奇的花,为什么会显得如此超凡脱俗?再说说花朵本身:它们的风格强烈而又超现实,但同时也是自然生命周期的被害者。
画中的花没有一朵是完美的,全部都是凌乱而死气沉沉,但画作的整体却流露出令人震撼的对称感。这幅作品近看,会觉得像一尊雕像,某些地方的颜料,厚重到呈现立体状态;有些地方又稀薄,露出下方的画布。但从来没有人觉得,这幅画的完成度不够。连画家的签名都非常神秘,主要是因为它穿越画布,而非藏在角落中。如此鲜明的署名,已成为画作的特色之一,简直像花瓶的瓶身上的装饰。画家为何把名字签在这么抢眼的地方?这幅画并不是绝无仅有。梵高共画了11幅类似的画作,前7幅是练习作,后三幅是对这一幅的复制,因此说这幅画是最重要的一幅。这11 幅向日葵从未同时展出过,但若放在一起研究,它们就开始吐露它们的秘密。对梵高来说,向日葵是生命周期的呈现,他笔下的向日葵有的只是花苞,有的即将绽放,有的刚刚怒放过,有的则开始凋零。向日葵记录了梵高这名画家从学徒到大师的崛起之路。
三、现象学视域中的《向日葵》之美
美学研究既然要从客观事物的美入手,就一定会存在美的客观事物和不美的客观事物,而不能将所有的客观事物全面肯定为美的。对于什么样的客观事物是美的这个问题,我们引用蔡仪的话说,就是“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 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从《向日葵》的画面上看有一些是仅用绚丽的黄色色系组合绘成的,可以称是精神梵高的化身,梵高集中一切精力去创作《向日葵》组图时,正是他艺术相对成熟的时期。这一时期,他非常喜欢夺目的黄色,这跟他当时的情绪也很有关系。梵高的画作得到了一些朋友的肯定,于是他卖力地创作,希望得到更多瞩目的目光,但真正的艺术家总是孤独的。但从现象学美学来分析,梵高的画不止是有这些意义,其内涵赋有深刻的意向意义。
所谓现象学是将事物诉诸于其“本质的还原”,不是形而上学的表明,但是它既不取消哲学本体论问题,也不是靠经验科学的分析,现象学是尝试以全新的方法解决哲学本体论。在上文中提到把意向性作为无处不在的包括全部现象学结构的名称来探讨,因此,我们在探讨《向日葵》的深层意义时,可以从意向性理论的角度进行透视,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显然是充分自明的东西,同时又是极其难以理解的”,也就是,我们要将看似简单的画面内容的本质还原,理解其看似充分自明的东西。意向性既不是物质性关系也不是内在于主体的特性,而是一切意识活动之条件。既然胡塞尔把意向性的基本结构分为意向行为与意向对象,意向对象包括实在内容与意向内容。《向日葵》具有作为葵花籽的实在内容,而意向内容是高于其上的,欣赏者、审美者在透视其深层意义时必须“还原其本质”,而胡塞尔的现象学美学告诉我们要对这幅画的颜色内容、形式等进行感知、感觉,从而形成意向内容,即意向行为赋予实在内容的意义。
意向理论的作用是革命性、开创性的。现代哲学以意义概念取代了实体概念,它认为世界不是实体,而是意义世界,而意义是解释的结果。因此,对于梵高的画,我们不能简单地流于“实体”表面的理解、表面所看到的,不是用“原初性、实在性、印象性、现时性”的知觉去认识它。一方面,要对作者所在国和他所要表现的国家风情了解清楚,而且要对其所表现的时代背景有概念,另一方面,要以动态的目光审视此画的深层含义,也就是“想象”。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前提条件。
《向日葵》既是梵高的成名作,又是造就梵高悲剧一生的开端。梵高画下第八幅《向日葵》后,在与高更的一次争吵中割下自己的耳朵,而被认为是疯子。或许梵高在作画是便遇见到自己将要走向死亡,因为向日葵的花期不长,也只是在夏季的几个月,而梵高就像向日葵一样,结束了自己短暂孤独的一生。他总是想用尽一切鲜艳夺目的色彩去留住向日葵的那炙热的美,但岁月不饶人,更何况单薄的植物生命。梵高是孤独的,他渴望被认知,渴望创造出一片新的艺术领域,但在他有生之年,这些都没有实现,他只有寂寥地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而在他死后,《向日葵》又成就了梵高生前的梦想,因为这是梵高用生命描绘的图像,所以现在有那么多人能够通过这幅画与梵高进行情感的交流和互动。
透过现象看本质,胡塞尔的美学原理告诉我们,透过“画中向日葵”,可以看到: 梵高的孤独落寞,渴望像向日葵般灿烂的绽放,但更渴望像向日葵一样最终有所收获,而不是死亡。

参考书目:
1、胡塞尔著: 《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2 年版。
2、胡塞尔著: 《现象学的观念》,倪粱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年版。
3、《向日葵的生命-梵高》(阳光文化系列),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
4、黄振定著: 《翻译学的语言哲学基础》,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
5、李江春:《胡塞尔现象学美学与艺术审美对象的意向意义》,载《求索》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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