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庄子与孔子思想的差异
2012-12-08 22:31阅读:
孔子、庄子分别是儒家、道家的代表人物,他们的儒道学说已广为人们所认知,而他们的哲学观点历经千载而不衰,融合在一起共同影响着广大的中华儿女。虽派别不同,但同为先哲,在某些方面上他们还是有共同看法的。比如在艺术上,他们都认为艺术具有积极的作用;认为艺术手段不是本质的东西,它们是为表现“道”而存在的;认为艺术与人、与自然有紧密的关系......当然,他们对“道”的理解不同,这也决定了他们的核心哲学思想存在着根本差异。
孔子作为儒家的创始者与代表人物,“仁”是其思想精髓。以为“仁”即“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论点,提倡“忠恕”之道。作为鲁国贵族,孔子的思想、学说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君王服务的。这在他的主张中得到很好地体现。
孔子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另外,孔子的“礼治”主义。根本含义为“异”,就是不同。即让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
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
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孔子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当然,孔子的主张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人格。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推崇“贤人政治”,也就是“人治”。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这与“德治”很相似。虽然是为了统治阶级服务,但总的来讲对人的道德、人格的提升还是很有帮助的。
庄子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道德'是其思想精髓。
庄子的思想具有朴素的唯物自然观和辩证法因素,这在当时很是难能可贵。他主张物质的自然性,故其主观精神的道,是与客观自然的气分不开的。庄子继承和发展了春秋后否定天命观的思想,认为
“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气”,死,亦为客观自然的事,无君臣尊卑之别,这无异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否定了权贵奴役人民的合理性。他指出客观事物都是变化的,“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
“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
成”,庄子在认识到客观事物的变化及其矛盾双方作用,但同时,又进一步认为对立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
腐”,无疑的,这都是庄子继承了老子朴素辩证法的积极一面,是老庄思想的精华所在。
然而,由于老子在肯定客观事物矛盾对立而相互转化的同时,忽略了矛盾转化的条件和新旧质的区别,庄子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却把朴素的辩证法进而引向了相对主义。他认为,世界上没有是非、善恶、美丑之分,“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实际上没有绝对的是非。庄子的这种相对主义必然导向怀疑主义,如“庄子梦为蝴蝶”,不知是庄周梦为蝴蝶,抑或是蝴蝶梦为庄周,形象地反映了这种认识论的不可知论和怀疑论。
在政治上,庄子主张“无为而治”,这也是对当时权贵的一种愤懑。庄子的一生流离失所,故对一切均持怀疑态度,失去了探索真理的信心。
孔子“仁,礼”的观念,强调对社会各阶层应持有平等的同情心和爱心,注重对生命的敬畏、对人的关爱及人际关系的和谐,它所具有的人本意蕴和护理专业对人的关怀是一脉相承的。对一名护士来说,这不仅体现在对病人的关爱上,更注重的是一种自身的修养,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拥有“爱人”品德,真正把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用“克己复礼”的道德修养论来提升人格。另外,作为一名白衣天使,应当具备正确的义利观,不能使“金钱至上”。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即把义的重要性摆在首位,所以,对待病人要有先“义”后“利”的“义利观”,这才是应是护理工作者应当追求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