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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

2023-11-15 09:50阅读:
过继遺囑
立遺囑字人曾傳恂。今因父毓樺生我兄弟八人。長二三四五七。早年不祿。即欲似續。我尚未育。多人無人可撫。惟傳生也。晚年七旬。綠人氏向偕老。到今未獲弄璋。況身染多疾。難以維持。因思古言不孝為三,無後為大。矧似續之風自古傳為盛事。接立之規於今誦為美談。況螟蛉式穀物且有之。接承祧,人固宜然。爰請族眾近前簽議。恂長子紀瀧(瀧)不可過繼。二子紀鳳()成立助孝養。惟三子紀淲屬年幼。雖已取室。撫立承祧。頂承禋祀。取絲聯繩貫。不惟愛敬相洽。而且昭穆相當。自今以後。傳恂不得視為己子。紀淲克勤克儉。奉事維殷于奕X。以似以續。克盡子職。於萬年俾昌俾熾。長髮其祥。立遺囑。永佩執照。
紀俊
傳定 廣濂
憑族 興都 紀彩
毓晰 廣恭
傳薪
紀梅 紀仁

向禮財
向禮科

光緒四年三月二十八日立遺囑字人曾傳恂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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