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词相去甚远,因而系词“是”更适宜被看作语法词。实际上,虽然我国语法学界一般将它归入动词,但实践中是把它看作判断句的语法标记、当作语法词来研究的。
[3]
本论文将把它作为语法词看待,并将运用相应的语法理论来对它进行研究。
注释:
[1]
见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商务印书馆,1924年初版,1956年第23版。
[2]
参见霍凯特《现代语言学教程》(下)第三十一章,索振羽、叶蜚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
[3]
例如王力在讨论“是”的问题时说:“在语法上,系词是在判断句中把名词性谓语联系于主语的词。”
石毓智、李讷在《汉语语法化的历程——形态句法发展的动因和机制》中,首先就用了一整章讨论判断词“是”产生的机制”,把“是”看作判断句的语法标记,该书被蒋绍愚先生称赞为“成功地说明了‘是’从指示代词到判断词的的演变”。这些都说明语言学界实际是把“是”看作语法词的。
第一节 对“是”的讨论的回顾
自王力1937年在《中国文法中的系词》
[4]
中提出关于汉语系词“是”产生的时代及其形成原因的观点以来,这一问题就一直是我国语言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对系词“是”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除“文革”时期中断外,半个世纪以来,这种热烈争论一直经久不衰。参与讨论的学者范围之广,发表论文数量之多,持续时间之长,是语言学史上罕见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第一,系词“是”产生的时代问题;第二,“是”演变为系词的原因。第一个问题是描写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解释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讨论的重心主要是在描写上:系词“是”产生于何时?但随着讨论的深入,已经开始出现讨论重心向解释转移的倾向,例如2001年底出版的《汉语语法化的历程——形态句法发展的动因和机制》
[5]
一书,用了一章的篇幅,从语法层面专门解释“系词‘是’产生的机制”问题,从某种程度反映了这种倾向。
本论文将以描写作基础,而以解释为目的,也就是力图以大量完整的材料作为基础,从形式分析入手,最终从语义根据上对“是”发展为系词的问题作出圆满自洽的解释。
过去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的讨论,是建立在“判断词‘是’是从指示代词‘是’发展而来的”这个前提上的。这个前提是1937年王力在《中国文法中的系词》一文中提出的。虽然对系词“是”的来源有不同看法,但语言学界绝大多数学者赞同王力的这个意见,因此,所谓关于判断词“是”产生时代的争论,实际上就是关于“是”是在什么时代从指代词变成系词的论争。在这一问题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为“一世纪说”,以王力为代表。这种意见认为,系词“是”出现于“公元一世纪前后,即西汉末年或东汉初叶”。
[6]
第二种是“汉初说”,以洪诚为代表。这种意见认为:“‘是’之成为系词起于汉初,在纪元前一百几十年。”
[7]
第三种是“先秦说”。“先秦说”的具体意见又很不同,持这一观点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系词“是”产生于战国时代;也有人认为“应该上推到《诗经》时代”甚至《尚书》时代。
[8]
这三种意见,后来归并为两种:一为“汉代”说,一为“先秦”说。这两种意见长期争论,至今没有结果,原因主要是在对先秦的用例的看法上有分歧。
关于系词“是”的形成原因的问题,可以分作三个方面的问题:一、系词“是”是由什么词演变而来?这是来源问题;二、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演变?这是演变的根据问题;三、怎样演变的?这是演变过程问题。这三个问题是互相关联的。
在来源问题上,可归纳为几种观点:
第一种可称为“代词说”,以王力为代表。这种观点认为“‘是’字是由指示代词发展为系词的”。
[9]
代词说中,洪诚和林序达的看法与王力的又有所不同。洪诚认为,虽然“‘是’之成为系词,是由代词变来的,这话极正确”,但演变为系词的“是”“不是纯粹指代词”,“它有以指示表肯定的意义”。
[10]
在指代词“是”表示肯定的问题上,林序达说:“指示代词‘是’之可以具有确认或肯定作用,事理完全可通。因为形容词‘是’由指示代词‘是’演变而来,至少应该承认它们之间的同源关系。”
[11]
这就是说,判断词“是”的肯定作用或确认作用来源于形容词“是”,形容词“是”的确认和肯定作用又来源于指代词“是”,因而判断词“是”归根结底还是来源于指代词“是”。第二种可称为“非代词说”,洪心衡、洪成玉等持这种观点。
[12]
这种观点不认为判断词“是”来源于指代词“是”,而认为判断词“是”是从对事物表示肯定、确认的形容词或副词“是”演变而来的。这种观点把形容词“是”与指代词“是”看作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词(这与上面林序达的观点不同)。第三种可称为“不变说”,任学良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三千年以来,判断词‘是’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是”原本就是系词,不存在演变问题。
[13]
“不变说”基本没人赞同,因为它明显不符合语言事实;“非代词说”因为否认“是”的显而易见的复指作用,因而也不能被接受;于是,语言学界的绝大多数人持代词说,代词说被认为是“定论”。
关于“是”演变为判断词的根据问题,是一个最为根本、也最复杂的问题。仅就已经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的一些观点来看,基本上有外因说和内因说两种。具体表现为下面几种观点:
外因说
第一是“位置说”,由王力提出。他说:“‘是’字经常处在主语和谓语的中间,这样就逐渐产生出系词的性质来。”
[14]
位置说完全从语法环境考虑,不考虑语义因素,是一种典型的外因说。
新近冯胜利将“位置说”具体解释为“变位”,他认为上古判断句主谓之间有一个停顿(按:指系词的空位),“是”原本处于主语位置,即[S/s-是-停顿-谓语]语境,随着“是”的指代功能弱化,副词开始出现在“是”前,把“‘是’从主语位置推进停顿位置,‘是’跟停顿融合,开始失去它的复指功能”,进而完成向系词的演变。
[15]
第二是“同形影响说”。郭锡良、向熹认为:“从句法结构来说,系词‘是’是由表复指的指示代词演变来的,这是这一语法演变事实的基本方面;而从词汇意义上来说,它是受了形容词‘是’的影响,这是促使它由指示代词转变成系词的又一因素。”
这种观点认为“是”演变为系词的主要原因是外在的句法形式方面的,即使有语义方面的因素,这因素也是外在的,而非自身内在因素。所以,这实质上还是一种外因说。
[16]
第三是“类推说”,是石毓智、李讷提出的。他们根据语法化理论,认为汉语语序自古就是SVO(主+动+宾)型,上古“是”判断句形式为“话题+是+说明”,即“S是O”,这与汉语占绝大多数的动词句SVO形式相违,因此,判断句式中间的名词性“是”(主语)被动词句的V类推为V,判断词“是”因此产生。
[17]
这种观点显然也是一种外因说。
内因说
第四是“语义说”,由洪成玉提出。他说:上古“形容词‘是’的意义,是对事物表示肯定”,“同它相对的是‘非’”;“判断词‘是’的意义,是对事物表示确认”,“同它相对的也是‘非’”。“判断词‘是’和形容词‘是’由于在词汇意义和语法功能方面都十分相近,从形容词‘是’逐渐产生出判断词性质的‘是’,是顺理成章,十分自然的事。”
[18]
语义说从词与词的语义联系着眼,是一种内因说。
第五是“内外因说”。这种观点主张“是”演变为判断词是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共同造成的。首先提出内外因说的是洪诚,他在《论南北朝以前汉语中的系词》中说:“代词总归是代词,‘是’之由代词变成系词,自有它本身的内在的和外在的因素。”他认为“‘是’之成为系词,是由代词变来的,这话极正确”,但“是”“不是纯粹指代词”,“它有以指示表示肯定的意义”,这是“是”演变为判断词的内因。洪诚没有明确指出“是”演变为判断词的外因,从全文看,外因似乎为“是”不同于“此”“斯”的语法功能,而这不同的语法功能又是由“是”的语义上有表示肯定这一内因决定的。因此,内外因说归根结底是内因说。这是一种颇具启发意义的观点,不过,洪诚没有说明指代词“是”表示肯定的意义从何而来,人们可以问:假如这种肯定意义是指代词“是”本身就自带的,那么,我们过去仅仅称“是”为指代词是否全面准确?假如这种肯定意义是指代词“是”在发展过程中才产生的,那么,指代词“是”又怎么会产生出肯定意义来?这些关键问题,洪文没有论及。
在判断词“是”的成因问题上,林序达与洪诚的观点基本相同。林序达在《判断词“是”的形成和发展》一文中说:“先秦指示代词‘是’,跟它的同义词‘此’‘斯’有区别,它除了主要的指代作用外,还有一定的确认作用”,判断词“是”是由于指代作用“逐步虚化”,确认作用逐渐“显露”而来。至于指代词“是”的确认作用,则来源于形容词“是”。不过,林先生又认为“形容词‘是’由指示代词‘是’演变而来”,这样循环了一圈,实际上最终还是认为“是”的确认肯定意义来源于指代词“是”。这样,林序达先生面临与洪诚先生相同的问题:指代与确认或肯定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同样是指代词,“是”能发展出确认、肯定作用,“此”“斯”“兹”却没有发展出这样的意义用法?因此,洪、林二位先生的内因说是一种不彻底的内因说。
概括起来,在判断词“是”的成因问题上,外因说与内因说的区别在于:外因说着眼于从语法角度解释,而内因说则着眼于从语义角度解释。但双方又存在着共同之点:(1)他们都持单性论的观点,也就是说,就每一个具体的判断句句首的“是”而言,这个“是”只能是:要么表示复指,要么表示肯定确认,要么表示判断;要么是指代词,要么是形容词,要么是判断词;总之,同一个“是”的性质非此即彼,不可能同时既是此又是彼(虽然洪诚、林序达指出“是”不是纯粹指代词,但落实到具体的“是”上,仍持单性论)。(2)并且归根到底,他们都认为“是”最初都是从单纯的指代词发展而来的。
外因说由于具有某种可验证性,受到绝大多数学者的赞同。内因说由于无法证明指代词“是”与形容词“是”在语义语法上的相互关系,很少有人赞同。
无论外因说还是内因说,都以系词“是”的来源观为基础,因此,关于“是”的论争的核心问题是关于系词“是”的来源问题。由于系词“是”来源于指代词“是”的观点从一开始基本上成为“定论”,语言学界争论的焦点便归结于指代词“是”发展为判断词“是”的时代问题。由于对“是”的具体例证究竟是指代词还是判断词的看法不同,结果在判断词“是”产生的时代问题上争论长达半个世纪,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正如郭锡良先生所说,近几十年来没有取得进展。
[19]
注释:
[4]
王力《中国文法中的系词》,载《清华学报》第12卷第1期,1937年。
[5]
石毓智、李讷:《汉语语法化的历程——形态句法发展的动因和机制》,第二章“判断词‘是’产生的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6]
王力《汉语史稿》(中),第353页,科学出版社,1958年版。1937年,王力先生在《中国文法中的系词》中提出:“是”作为系词是东晋六朝出现的。后接受洪诚先生意见,在《汉语史稿》中修改为“公元一世纪前后”。
[7]
洪诚《论南北朝以前汉语中的系词》,载《语言研究》,1957年第2期。
[8]
赵立哲《再论先秦时代的系词“是”及其发展——兼以请教于王力先生》,载《辽宁大学学报》,1959年第2期。徐德庵《上古汉语中的系词问题》,载《西南师院学报》,1981年第2期。
[9]
王力《汉语史稿》(中),第353页;《汉语语法史》,第194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10]
洪诚《论南北朝以前汉语中的系词》。
[11]
林序达《判断词“是”的形成和发展——兼与洪心衡等先生商榷》,《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2期。
[12]
洪心衡《〈孟子〉里的“是”字研究》,载《中国语文》,1964年第4期。洪成玉《判断词“是”的来源——与王力先生商榷》,载《河北师院学报》,1980年第1期。
[13]
任学良《判断词“是”见于先秦说》,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2期。
[14]
王力《汉语史稿》(中),第353页。
[15]
冯胜利《古汉语判断句中的系词》,载《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1期。
[16]
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载《王力先生纪念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向熹:《简明汉语史》(下),第147-148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陈宝勤将“同形影响说”具体解释为“误识”,认为:“由于指示代词‘是’作谓语的判断句与形容词‘是’作谓语的肯定句句式相同,均为‘名+是’;语义相近,均为对主语的肯定。故在作谓语的形容词‘是’的影响下,人们就将作判断谓语的指示代词‘是’理解为表示判断的系词‘是’了。
”(陈宝勤:《汉语造词研究》,第16页,巴蜀书社,2002年)但问题是,将指代词“是”误识为表示判断的系词“是”要以已经存在判断词“是”为前提,如果判断词“是”尚且不存在,怎么可能将指代词“是”误识为判断词“是”?
[17]
石毓智、李讷《汉语语法化的历程——形态句法发展的动因和机制》,第二章“判断词‘是’产生的机制”。
[18]
洪成玉《判断词“是”的来源——与王力先生商榷》。
[19]
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
一个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可能由以下四个因素造成:一是材料的缺乏,二是研究力量不足,三是提问的方式不对,四是研究的方法不当。显然,“是”的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不是材料缺乏的问题。“是”大约产生于殷周之际,从那一时代起,大量文献资料保存完好,这是我国汉语言学家最值得骄傲的一点。“是”的问题长期不能解决,也不是由于研究力量不足。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许许多多语言工作者对“是”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很多学者参与了“是”问题的论争,著名语言学家更是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可以说,罕有语言问题吸引过如此众多的语言研究者。既然“是”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不在材料和研究力量上,我们就应该考虑提问方式和研究方法这两个因素了。
四个因素中,提问方式的问题最重要,但也最隐蔽,最不容易为人察觉。如果提问的方式不对,那么一开始就会把整个研究引上错误的方向。如上所述,目前的提问方式是:指代词“是”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变成判断词‘是’的?这种提问方式隐含着这样一个预设
[1]:指代词“是”和判断词“是”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词。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个预设本身就是一个尚待探讨的问题。同样,如果我们问:判断词“是”是由指代词、还是由形容词演变来的?这种提问方式隐含着这样一个预设:表示指代的“是”和表示确认、肯定的“是”,是语音相同、但语义上没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词。但这也是一个未知的尚待探索的问题。实际上,迄今为止,关于判断词“是”的产生时间、来源以及成因等问题的讨论,都建立在这样的预设上:指代“是”、判断“是”、形容“是”是三个不同的词。这个预设本身不仅没有经过任何论证,甚至没有一篇文章专门讨论
[2],就被我们不假思索地作为研究“是”问题的基础。可是,这个基础是否可靠,并非没有值得讨论的地方。因为,从语法上看,判断“是”与指代“是”有直接关系;从语义上看,判断“是”又与表示肯定的形容“是”有密切联系,即:
指代“是”
形容“是”
语法 \
/ 语义
系词“是”
如果说指代“是”与形容“是”是两个不同的词,系词“是”怎么会与它们有这种奇特的联系?如果说系词“是”由指代词发展而来,系词“是”的确认义是从哪里来的?如果说系词“是”由形容词发展而来,怎么解释系词的前身总是处于句首主语的位置?以这样一个问题重重的预设作基础,结果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却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几十年不能取得进展。这种情况不能不使人提出这样的判定:这一预设既然没有加以论证,那么显然,它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是错误的。假如它是错误的,我们半个世纪之久的研究岂不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基础上的?所以,我们现在首先应该问一问:
表示指代的“是”和表示判断的“是”究竟是两个不同的词,还是一个词?
表示判断的“是”和表示肯定的“是”究竟是两个不同的词,还是一个词?
表示判断的“是”、表示指代的“是”和表示肯定的“是”究竟是三个不同的词,还是同一个词?
只有对上面的三大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对判断词“是”的产生时代、来源及成因等问题的研究,才有可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现有提问方式下所存在一系列无法解释的问题,都与上述问题密切相关:
第一是关于判断词“是”来源问题上占统治地位的“代词说”所存在的问题。一个指示代词为什么会变成判断词?这一问题不是问的指代词“是”是怎么变成判断词“是”的,这是一个机制或方式问题;我们问的是指代词“是”变成判断词“是”的理据。根据语法化理论
[3],一个词汇词演变为一个语法词,其必要条件中居首要地位的是语义的相关性,也就是说,甲词语法化为乙词,甲词乙词之间必然有语义联系。那么,表示指代的指代词“是”和表示确认的判断词“是”有什么语义联系?词义的派生主要有两种方式:引申或比喻。引申义以事物的相关性为基础,比喻义以事物的相似性为基础。可是判断词“是”与近指代词“是”之间在语义上既无相关性,又无相似性,从词义发展方面无法解释。正如蒋绍愚所说:“指示代词‘是’和判断词的‘是’在词义上是没有关系的。”
[4]
如果指代词“是”和判断词“是”两个词语义上没有联系,就像名词矢的之“的”不可能变成结构助词“的”一样,指代词“是”怎么可能变成判断词“是”?
在判断词“是”的研究上,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对任何一个词语的发展演变,我国语言学界从来都要从语义上探究其发展孳乳的关系,惟独对判断词“是”,学者们(包括著名语言学家)却没有这样做。除个别语言学家表现出对此有所觉察外,绝大多数人或没有意识到或有意回避了这一点。动词“刻”和时间名词“刻”,在没有找到“漏刻”这个中介前,如果有谁说时刻之“刻”是从雕刻之“刻”发展而来,学者们会认为是无稽之谈。为什么在任何语言研究中都被视为必有的理据标准,在判断词“是”的研究上被抛弃了或者被忽略了呢?这实在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对汉语史上的其他语法词,我们都给予了语义上的解释,比如,动态助词“着”、“了”、“过”,介词“把”“被”,它们由动词语法化而来,对这些语法词的研究无一例外地都进行了语义相关性的论证。唯独对汉语最重要的语法词——系词的研究,我们却没有进行这种语义相关性的考察。事实上,语义与语法位置、语法功能之间的关系,是本与末的关系,任何一个词的语法位置或语法功能都是由这个词的语义决定的,词义是本,语法功能或语法位置则是末,都是词义的体现方式。目前对“是”
的研究是本末倒置的、至少是缺失了重要环节的,这样得出的结论,显然缺乏可靠性。因此,在这种不可靠的基础上争论哪些“是”为判断词,哪些“是”为指代词,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与此相关的第二个问题是,即便承认近指代词发展为判断词不存在语义根据问题,这就是说,近指代词都有可能发展为判断词,那么,上古有“兹”“斯”“之”“此”“是”一组近指代词,为什么是“是”而不是其他指代词发展成判断词?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用形式主义的“位置说”来解释,说是因为有利的语法位置使“是”变成了判断词,那么,就会引出第三个问题:上古“此”也可以不用系词而直接构成判断句,即“此”与“是”可处于同一语法位置,“此”为什么没有变成判断词,“是”却变成了判断词?与此类似的“类推说”,认为汉语占主导地位的SVO(主+动+宾)语序,将处于“S是O”(话题+主+宾)语序中的代词主语“是”,类推为了动词V,这种解释也会引出同样的问题:“此”与“是”可处于同一语法位置,为什么“此”没有被“类推”为动词V,而“是”却被“类推”为V了?“变位”解释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是”的指代功能会弱化,“此”的指代功能却没有弱化;为什么“是”前可以出现副词,“此”前就不能出现副词?
“位置说”还会引出第四个问题:如果语法“位置”是决定因素,那么上古“为”和“乃”不仅本来就有判断功能,而且本来就处于系词位置,为什么语法位置更为有利的“为”和“乃”没有发展为判断词,“是”却发展成了判断词?
对这一问题,如果用形容词“是”的“影响说”来解释,就会引出第五个问题:如果上古表示指代的“是”和表示肯定的“是”本身在语义上毫无关系,就像燃烧的“然”不能影响然诺的“然”一样,表示肯定的“是”又怎么可能影响表示指代的“是”呢?
上面的问题还会引出更使人困惑的第六个问题:“非”被认为与表示肯定的形容词“是”是一对反义词,可是,“非”却很少作为形容词“是”的对立面出现,而主要是作为所谓指代词“是”的对立面出现,“非”主要用于表示否定判断,而所谓指代词“是”则主要用作肯定判断。为什么表示否定的“非”实际上主要不是与表示肯定的“是”、而是与表示指代的“是”在判断上形成对立呢?
这个问题还会引出第七个问题:大量调查显示,所谓近指代词“是”与上古所有的其他近指代词非常不同,上古近指代词“兹”“斯”“之”“此”要么很少、要么根本不能直接构成判断句,惟独“是”却主要被用来直接构成判断句。这是为什么?这种构成判断句的“是”难道真的与“兹”“斯”“之”“此”一样为纯粹的近指代词吗?
这一系列无法解释的现象,其实都指向一个相同的问题:所谓表示指代的“是”、表示判断的“是”、表示肯定的“是”,它们到底是三个不同的词,还是同一个词?显然,这是解决上述一系列疑难问题的基础。本论文这种提问方式,就是对过去讨论“是”问题的基础的发问。如果能对这一基础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那么至少可以明白“是”问题的关键究竟在哪里,而不会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以至耗费几十年时间而没有进展。
注释:
[1]
预设(presupposition)是语义学、语用学领域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意指在话语中作为不言而喻的信念接受下来的前提条件(conditions)。
[2]
虽然林序达先生在《判断词“是”的形成和发展》中提到:“形容词‘是’由指示代词‘是’演变而来,至少系应该承认它们之间的同源关系。”但也仅仅是提到而已。
[3]
语法化理论(grammaticalization)是研究新兴语法手段产生的条件和过程的理论,在近一、二十年发展成熟。主要代表著作有:Heine,
Bernd, Ulrike Claudi, and Friederike Hunnemeyer. 1991.
Grammaticalization: a Conceptual Framework..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Hopper,Paul J. and Elizabeth Closs
Traugott. 1993.Grammticalization.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4]
蒋绍愚《关于古汉语词义的一些问题》,第187页,《词汇学论文汇编》,商务印书馆,1989年。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
这种长期没有结果的争论,除了提问方式上存在问题外,研究方法上也存在问题。在判断词“是”产生的时代问题上,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我们就一直为十几例语言材料中的“是”的性质问题而争持不下。持“先秦说”的学者列举出的语言材料,总会遭到各种质疑。首先是对这些材料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判定。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一例,有人认为这个“是”为判断词,有人却认为是指代词。双方似乎都有理由,但又都难以使对方信服。即使拿出了只能讲成判断词的例子,材料的可靠性又可能被怀疑。如《论语·微子》桀溺问子路一段:
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
“是鲁孔丘之徒与”里这个“是”只能讲成判断词,否则意思不通,但王力提出这可能是伪文。虽然王力后来没有坚持伪文的说法,但先秦文献遭遇秦火是事实,用个别的材料来作证据,确有不严谨的问题。就是秦汉的个别材料也未必可靠,如《史记·刺客列传》“此必是豫让也”,王力认为传抄有误,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即使文献可靠的,又可能因别的问题发生争论。如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天文气象杂占·彗星图》有以下五个例句:
“是是帚彗”、“是是竹彗”、“是是蒿彗”、“是是苦彗”、“是是苦发彗”。这些句子没有篡改或抄录错误的问题,但是,对这些“是是”句,裘锡圭、郭锡良等认为“第二个‘是’显然是系词”
[1],而以王力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却不这么看,甚至还有人认为第二个“是”是副词。
[2]
墓主人安葬于公元前168年,以文字形式出现在帛书上的这些“是是”句,在实际语言中出现的年代当远在墓主人安葬之前。多数学者据此认为这一文献反映的是战国末期的语言实际,因为秦统一中国在公元前221年,战国末年距前168年不过50余年,而且根据考证,“是是”句内容所载为公元前369年至前345年之事。但郭锡良认为这些“是是”句“更可能只代表西汉初期的语言”。
[3]
诸如此类,因而争论没有结果。
王力有著名的“例不十,法不立”的原则,强调语言研究要以充分的语言事实为依据。按说,根据这一原则,只要发现了足够的“是”作系词的最早的例子,而这些例子又都可靠,“是”产生的时代问题就应当不难解决,可事实并非如此。在判断词“是”产生的时代问题上,持“先秦说”者所举材料不能算少,可是,以目前争论的状况看,即使再发现一些材料,也很难有个结果。从这个角度讲,问题不在材料的多寡上,而在对这些材料的分析判定上,准确地说,在我们分析这些语言材料的方法上。
近几十年的汉语史研究,因受西方形式主义的影响,其主导倾向是单纯强调外在形式上的语法分析,排斥实质性的语义分析。占统治地位的“位置说”就是其具体表现之一。而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说,一个词处于什么语法位置,不处于什么语法位置,能同什么词结合,不能同什么词结合,决定因素是这个词的词义,是词义决定这个词的语法功能和语法位置,而不是相反。当然,科学研究需要分析,因而既可以侧重于语义研究,也可以侧重于语形研究;而且应该承认,愈益为人所重的语形分析方法操作性强,在较大程度上克服了随意性,的确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但把语形分析推到极端,排斥语义分析,就形成了一种形式主义的偏颇态度。在对汉语“是”的研究中,情况就是如此。无论如何,应该看到语形分析只是对语言的表现形式的分析,即使分析得再精确,如果不能得到语义上的支持,缺乏理据,就难免顾此失彼,难以得到贯通一致的解释。上面所提出的各种问题,就暴露出了这种形式主义的无能为力。
有些时候,这种单纯的语形分析甚至导致错误的结论。例如《孟子·告子上》:“均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4]
这是认为判断词“是”产生于先秦的学者提出的一个重要证据。他们认为这个“是”只能是判断词,因为它接受副词“均”修饰,而副词是不能修饰名词或代词的。但持反对意见者认为这个理由不成立,因为他们认为上古副词可以修饰名词,并提出《左传·庄公六年》“亡邓国者必此人也”等证据。他们认为“均是人也”与“必此人也”为相同结构,既然“必此人也”的“此”不是判断词,那么“均是人也”的“是”也不是判断词。
[5]
有意味的是,对立双方所采用的都是语形分析方法,却导致了对同一语言材料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实际上,对这个“是”的性质的判定,可能20世纪之前的传统小学家反倒会更准确,因为根据这两句话的完整语义,“均是人也”的“是”与“必此人也”的“此”语义完全不同。“此”句全句意为:亡邓国的一定(是)这个人,“此”讲作指代词(这),无论语义语法都通;而“是”句的这个“是”不可能讲作指代词“这”、“这种”一类的意义,因为将“均(是)这种人”与“或为大人,或为小人”放在一起语义不通,而将“是”讲成系词则文理皆通,也就是讲作:(大家)都是人,有人成为大人,有人成为小人,这是为什么呢?所以,这个“是”只可能是表示判断的系词。这个例子说明,被认为最“客观”的语形分析方法,也可能导致错误。语言现象是语义和语形的统一体,两者不可分割。单纯语形分析的形式主义方法有将问题简单化的弊病,完全撇开语义,只讲语形,其要害是把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如果意识不到这个问题,即使是著名学者也难免犯错误。
既然单纯语形分析方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导致错误,那么,在对“是”的研究中,除了语形分析外,难道不应该运用语义分析的方法吗?世界语言学在经历了长期的形式主义后,已经开始反思单纯形式主义的弊端,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语义问题已重新受到重视。但是,重新关注语义研究,不是要走到另一个极端——只重语义,排斥语形,今天的语言学,正在探索语形、语义相结合的研究路子,这表现在功能语法和配价理论影响的日益扩大,也表现在转换生成语法学派越来越重视语义的形式化研究;我国语言学界对语言三个平面的讨论,也反映了这种倾向。
[6]
在“是”的问题上,半个世纪的语言研究实践表明,单纯的形式化的研究不能解决问题,为了适应研究的需要,以期在研究上有所突破,应该认真探索一种语形研究与语义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我国语言学对词义的发展讲求探究语义发展孳乳的关系,专门研究语法词的语法化理论也认为,实词语法化的首要条件是语义的相关
[7]。这就是说,无论中外的语言学都有着这样一个共识:任何词的发展演变都以这个词自身内在的语义为根据,没有哪一个词变为语法词是完全由外在的语法环境决定的。“是”的发展演变也必定以它自身内在的语义为根据,它的语法特征也必定是其内在语义的外显,因而对它的语法特征的分析,最终还要看是否与它的语义根据相符合,如果语法分析与语义分析相符合,也就是语法分析能得到语义解释,就说明两个方面的分析都是正确的,反之,则某个方面的分析可能出现了错误。这种方法是合乎语言规律的研究方法。
目前,对“是”的研究,还没有真正的解释性研究,因为现有的研究关注的焦点始终在外在的语法现象上。现有的研究实际主要在回答两个问题:第一,是什么的问题,即系词“是”的前身的语法性质是什么;第二,怎么样的问题,即“是”是怎样从指代词发展为系词的。什么和怎样这两个问题关注的焦点都在“是”的外在形式上,而没有深入到“是”内在的语义根据去进行解释,因而,它们采用的都是形式分析的方法。本论文除了要回答上述两个问题外,还要回答一个尚未被认真提出,或者说尚未被认真回答的问题:为什么的问题。为什么的问题,即为什么指代词“是”能够发展出具有确认义的系词来,也就是解释系词“是”的内在语义根据的问题。这就需要采用语义分析的方法,透过外在形式深入到“是”的内在语义中,去探求“是”的发展孳乳关系,使系词“是”的确认义与其前身的语义相关性这一根本问题获得解释。
“是”的外在语法特征决定于语义,因而“是”的语义根据问题,是所有“是”的问题中最根本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描写的方法和形式分析的方法都无能为力,这是因为描写和形式分析只能“知其然”,不能知其所以然。正因如此,才往往出现解决一个问题,引出一串问题的情况。语义根据问题只能依靠语义分析,只有语义分析才能“知其所以然”,最终达到解释的目的。
此前,从语法角度探讨一个词演变的机制,带有一定的解释性,但只是从外在形式到外在形式的解释。它总以某个词确定的语法性质为起点,而不会对这个起点进行追究,因而,它只适用于研究语法性质确定的词的演变,而不适用于语法性质尚不确定的词的研究。当一个词的语法性质还在争论时,它必须依靠假设,给出这个词的语法性质,然后根据语法规律解释这个词演变的过程。一旦假设出现问题,所谓演变机制的讨论就完全建立在虚幻之上;即使假设正确,语法层面的解释也只是解决怎么样的问题,而不是为什么的问题,因而这种解释是有限的。石毓智、李讷认为汉语的SVO语序,将代词主语“是”类推为了动词V时,回避了“此”为什么没有被类推为V的问题;冯胜利指出副词不能出现在“此”前,而出现在了“是”前,这是作主语的代词“是”能被推至“停顿”位置的原因时,却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副词会出现的“是”前,而不出现在“此”前。因此,语法层面的解释非常有限。要真正深刻认识一个词的演变,不能以语法特征为起点,而必须深入导致这一外在语法特征的内在语义根据。对“是”的研究也应当如此。“是”能发展为判断词,必然有其尚不为人所知的内在语义根据,因此,我们也应当由外在的语法特点深入到内在的语义根据。换一个方式说,看来合理的形式分析的结论,最终都必须经过语义分析的检验,只有符合语义相关性的语形分析结论,才有可能是完满自洽的结论。
语义问题异常复杂,“是”的语义的发展孳乳关系没能展开研究与此关系很大。面临“是”的语义领域几乎完全是一片空白的状况,我们进行语义分析的尝试只能从零开始。
首先是对所谓“判断”的界定,亦即确立汉语“是”是否为“判断词”的衡量标准。语言学界目前所使用的术语“判断词”“判断句”“系词”“系词句”等,意义相当含混。例如,我们不知道,将“陈涉者,阳城人也”、“水北为阳”一类句子称为“判断句”的根据究竟是什么?因为严格地说,这两句都不表示判断,即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断定,而是陈说:前者是事实性陈说,后者是知识性陈说(关于断定与陈说的区分,详见下文)。而如果我们尚不清楚这些术语的含义,就随意使用它们,结果只会导致混乱。要真正对“是”的问题进行科学的研究,首先必须有一套严格定义的术语。
通常将现代汉语中凡是含有系词“是”的句子都说成“判断句”,但实际上,从语义角度看,系词“是”句表达的意义却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这个句子就说话人来说只是对某个已知的事实、知识或道理的陈说,并没有揭示任何未知的新的东西,如介绍“我是成都人”和讲述“氯化钠就是盐”,这类句子的表义功能可称为“陈说”。另一种情况则是,这个句子就说话人来说揭示了某种未知的新的东西,如“这是件坏事”,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判断”,即判定、断定。鉴于语言学界已经习惯使用的“判断”一词意义含混,将非判断也叫做判断,因此,我们将这类真正表示判断的句子的表义功能称为“断定”。这就是说,通常所谓表示判断的“是”,语义上区分为表示陈说与表示断定。断定与陈说的区别在于是否揭示了未知的新的东西。断定是对未知情况的揭示。
[8]
在中国文化传统观念中,断定原本就是指的对未知情况的揭示。这在作为“群经之首、百行之源”的《周易》中是最为典型的:彖辞、即卦辞(实际也包括爻辞
[9]),有时直称“断辞”
[10],就是断定未知的未来的吉凶祸福的,所以古训认为:彖者,断也。这种吉凶祸福的结果对于求卦者来说是未知的,所以他才问卦求神;而神通过彖辞的断定,向他揭示这种吉凶祸福的结果。因此,在《周易》中,“彖”、“断”与对未知情况的“揭示”之间具有内在的语义联系,。要之,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断”与“示”(揭示)是密切相关的。
在本论文中,我们将使用“断定”一词表示对未知情况的揭示,并将这种表示对未知情况揭示的句子称为“断定句”。至于“判断词”,我们仍在原来的意义上使用,仍然笼统地既指语义上含有判断性的词,也指语法上具有系词“是”功能的词;“判断句”也仍然在原来的意义使用,既指古汉语中以两部分直接构成的任何表示断定或陈说的句子,也指现代汉语中含有系词“是”的句子。换句话说,判断包括陈说与断定,相应的,判断句也包括陈说句和断定句。“系词”一术语我国语言学界指专门用来连接主语和宾语,以表明宾语与主语的某种关系的词。本论文中“系词”仅指已经占据了述语
[11]位置并能受“不”修饰的“是”;“系词句”仅指由系词“是”构成的句子。至于上古“为”和“乃”虽然可以占据系词位置,但只称作“具有系词功能”。
在以上术语界定的基础上,我们将会发现,在上古所有判断句(名词判断句、“是”判断句,“此”判断句、“为”判断句、“乃”判断句)中,惟有“是”判断句是主要表示断定的,而其他判断句则主要表示各种陈说或解说。
[12]
这样,就为解释判断词“是”的来源和成因作好了基本的准备。围绕“是”为什么发展为系词这个核心,循着解释的思路,采用语形分析和语义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着力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在上古“是”“兹”“之”“斯”“此”一组近指代词中,为什么只有“是”发展为判断词?第二,在上古同样具有判断功能的“是”“为”“乃”等词中,为什么只有“是”发展为判断词?
[13]
第三,在上古各种判断句中,“是”判断句在语义表达功能上有什么特点?这一特点与“是”发展为判断词有什么关系?第四,所谓指代“是”与判断“是”、肯定“是”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究竟是三个词还是一个词?第五,汉语“是”发展为判断词的内在语义根据是什么?
要对上述诸问题展开对“是”的解释性研究,首先必须对上古“是”的各个方面的情况有全面系统的了解,也就是说,论文反对为描写而描写,但认为正确的解释必须以准确的描写为基础。就具体方法而言,语义分析法必须以严格的科学方法为基础,为此,论文将采用调查法,对上古文献进行大规模的系统调查,包括传世的文献和西周春秋金文。论文调查的传世上古文献共有以下17部:
《易经》《尚书》《诗经》《左传》《国语》《老子》《论语》《孟子》《庄子》
《荀子》《韩非子》《战国策》《周礼》《仪礼》《礼记》《公羊传》《榖梁传》
在调查的基础上,配合统计语言学的统计法和比较较语言学的比较法,以全面了解上古系词“是”的前身以及相关词的语言面貌。
过去,囿于技术手段,不能对整个上古“是”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楚的把握,只能依靠有限阅读范围内的感觉,这就带来两个问题:第一,范围有限;第二,认识模糊,且不说感觉往往不可靠,就是感觉可靠如没有全面的数据和数据之间的对比,也很难发现材料中所包含的重要信息。调查法、统计法和比较法,是严格的科学方法,调查法可以获得全面坚实的材料,分类统计法可以使各类材料显现互相之间出现的概率,比较法能有效发现同类语言现象内在的差异。综合采用这些科学方法,可以避免个别列举法材料可能不典型的弊病,(如我们找出的几例甚至十几例材料,可能属于语言现象中常见的例外现象)能保证描写的全面、准确,为对材料进行严密的分析和严格的逻辑论证,最终解释“是”的来源及成因打下坚实的基础。
当然,科学的描写方法,始终为解释服务,论文始终是循着解释的思路来运用科学的描写方法的,以第一个问题为例:人们认定“是”自产生之时就是一个近指代词,它的其他各义都是从近指义发展而来。但是,“是”不见于甲骨文,在“是”出现之前,已经有“兹”“之”两个近指代词,为什么还会产生一个近指代词“是”?如果说产生新词没什么好奇怪的,为什么差不多同时还产生了别的近指代词例如“此”?“是”和指代词“此”同时产生(“此”在甲骨文中没有指代用法),并且长期共存,它们最初在语义语法功能上必有差异。为了解释“是”“此”共存的原因,发现它们的差异,需要采用调查法和统计法,全面调查统计“是”“此”在整个上古各个方面的情况。
如果“是”“此”都为近指代词,而又能够长期共存,一般情况下有这样几种可能:第一,它们是共同语和方言词的关系,或方言词和方言词的关系。显然,它们没有这样的关系。第二,它们有数的分工,比如它们分别表示单数、复数。但上古指代词并没有数的区分,“是”“此”都可表示单数、复数。第三,它们有“格”的形态差异,即在主格、宾格、领格上有各自的分工。但“是”“此”之间也没有这种分工。既然它们没有上述区别,却又能长期共存,这就说明它们之间必定有别的还没有被发现的不同之处,这个不同之处应该就是“是”能发展为判断词、而“此”没有发展为判断词的原因所在。这就要运用对比法,去发现它们尚不为我们所知的差异。
语义问题是语言研究中最复杂最困难的方面,今天还没有找到对词义进行研究的有效方法。但是,既然语法特征是词义的体现,而语法特征又是可以把握的外部形式特征,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语法特征去探求它所蕴涵着的词义。这也表明我们虽然批评那种简单化的形式主义倾向,但并不排斥语形分析方法。如果“是”“此”的语义确有不同,它们的语法特征也应该有所不同,那么反过来看,如果搞清了“是”“此”在语法功能上的差异,就可分析它们不同的语法特征背后隐藏着的不同语义。而弄清“是”“此”语法功能上的差异,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困难,所以为进行最终的语义分析,论文具体采用了下面的步骤和方法:
第一步,调查大量上古文献,弄请“是”“此”构成判断句的频率和绝对数。
一个词在某种功能上具有比别的词高得多的频率和绝对数,说明它的这一功能很强。如果“是”在构成判断句上具有比“此”高得多的频率和绝对数,说明“是”表示判断的功能很强。这就要用到统计法。
第二步,揭示“是”“此”语法性质上的差异。
“是”被认为是与“此”的性质完全相同的近指代词,“是”“此”都可直接构成判断句,表面看上去,语法位置也都相同,因此,搞清“是”“此”的差异,乃是解释“是”为什么发展为判断词的关键。可以从语义、语法两个方面对“是”“此”进行比较。语法方面,可以首先比较“是”“此”判断句的句法结构。通过对以上17部上古文献的调查和分类统计,可以得知“是”、“此”各自分别可以与什么语法性质的词语直接构成判断句,看看“是”“此”判断句的语法构成是否相同。如果比较后发现“是”“此”判断句的构成成分有差异,再将它们与名词判断句比较,看“是”“此”判断句的语法构成与名词判断句的语法构成是什么关系。如果“此”判断句的语法构成与名词判断句的语法构成相同,而“是”判断句却不同于名词判断句,这就说明“是”“此”语法性质确有不同,“是”可能并不是纯粹的近指代词。
第三步,由表及里分析“是”“此”语义上的差异
如果通过调查、统计、对比等形式分析方法,从语法特征上发现了“是”“此”存在着差异,根据语法特征是语义的外化这一点,可以知道这种差异是“是”“此”语义的差异造成的,由此开始由表及里的语义分析。
语义问题似乎不可捉摸,语境不同语义也随之不同,因而难以进行确定性的科学研究;语法问题却不是这样,无论词义千变万化,语法结构模式却很有限,即使把地球上所有不同语言的结构模式都考虑在内,语法结构模式也相当有限,因而容易对它进行精确有效的研究。语用层面句子中的词的意义虽然可能在每一句中都不同,但并不等于只能随文释义,既然人类千变万化的语句只是套用不多的语法模式,那么在成千上万看似毫无关系的语句中,也可能存在若干有限的语义类别。如果能从语义角度发现“是”“此”判断句表意上有分工,就可进而弄清“是”和“此”语义上的差异,而“是”与“此”的不同之处,很可能就是“是”后来发展为判断词的内在原因。
语义考察的重点要放在“是”“此”出现之初。这是因为“是”在发展为判断词的过程中,逐渐将自己的指代功能交给了“此”,因此在“是”成为判断词之前一定有一个二者趋同的过程,如果把对“是”“此”语义的考察放在“是”即将成为判断词之前,就不能准确观察到它们表义上的差别。为此,要以《诗经》的《颂》《大雅》,以及西周春秋金文为考察的对象。
第四步,考察所谓近指代词“是”与所谓形容词“是”在语义上有无密切联系。
“是”能发展为判断词,语义中应该蕴涵着表示断定的意义。虽然无法直接考察作为一个单独的词的“是”是否含有表示断定的意义,但如果能发现所谓指代“是”与形容“是”语义上有密切联系,就找到了“是”发展为判断词的重要线索。同时,也可证明所谓指代“是”与形容“是”可能原本不是两个不同的词,而是同一个词。
这一问题,与考察“是”“此”最初的语义分工密切相关,如果被认为是纯粹近指代词的“是”最初与正确或肯定意义有密切关系,而“此”却没有这种关系,这就不仅解释了判断词“是”与指代“是”、形容“是”的奇特关系,也初步解释了“是”为何能发展为判断词,“此”为何没有发展为判断词的原因。
第五步,揭示“是”发展为判断词的内在语义根据——“是”本身具有断定性。对“是”进行文字、训诂考释,以揭示“是”的原初义所蕴涵的表示断定的义素。
第六步,最后对判断词“是”的来源、产生时代的问题作出结论;对前述那些引起争议的“是”的材料一一作出合理的分析和解释。
在运用各种方法得出每一个具体结论前,论文将列举大量材料,以起到单条列举和少量列举所不能起到的“铁证如山”的作用。
注释:
[1]
裘锡圭《谈谈古文字资料对古汉语研究的重要性》,载《中国语文》,1979年第6期;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
[2]
梁冬青《出土文献“是是”句新解》,载《中国语文》,2002年第2期。
[3]
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
[4]
全句为: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孟子·告子上》)
[5]
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论争的几点认识》。
[6]
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语言学界开始讨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即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认为句法平面的分析偏重于形式,还应深入到语义平面进行语义分析。参见胡裕树、范晓《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
[7] Hopper,Paul J. and Elizabeth Closs Traugott.
1993.Grammaticalization.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8]
陈述和断定用同一形式“……是……”是有其哲学和逻辑学的依据的,后面将从逻辑学角度进行分析。
[9]
例如朱熹《周易本义》卷一认为:“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虽然文王(以及周公)系辞之说并不可靠,但按传统理解,文王所系之辞是指全部卦辞、爻辞,而不限于卦辞。
[10]《周易·系辞下传》:“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
[11]
述语,现代汉语术语,指主语的直接成分谓语中带宾语的及物动词。
[12]
论文第5部分将专门考察这一问题。
[13]
实际是发展为隐含确认义的系词,确认义与断定义的关系,以及系词与判断词的联系与区别,前面已经提到,具体将在论文的最后一章讨论。由于其间关系复杂,为直接了当从语义角度揭露问题,暂用体现了语义的“判断词”术语,而不用被认为纯粹体现其语法性质的“系词”术语。《总论》中其他“判断词”术语,也大都在目前语言学界通常的意义上(等同于“系词”)使用,以下不再一一说明。
第四节 研究的难点
判断词“是”的来源及成因问题,涉及的问题既深且广。说它深,是因为必须探究“是”的本义和它诸多意义用法之间的关系,才能最终解释所谓指代词“是”与判断词“是”的语义联系问题。这个问题因其难度极大,还从未有人探讨过。说它广,是因为判断词“是”的来源和成因问题,与“是”在上古、中古和现代判断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而“是”判断句在上古判断系统中是否有独特的语义语法作用,这一问题尚未提出,更不用说开始研究;至于现代汉语的系词“是”句与上古“是”判断句、名词判断句、“此”判断句和“为”判断句等等的关系,也是一个尚未提出、更无从说研究的问题。
困难的不仅仅是上述问题的研究尚属空白,我们必须白手起家;更为艰难的是,这些问题互相牵扯,不可分割,要论证判断词“是”的来源及成因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同时解决,不能分开解决。也就是说,要想使“是”的研究有所推进,不能像研究其他问题那样,可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分开来做。我们面临的问题的性质,决定我们要么同时解决这些问题,要么完全放弃。否则,论文会遭遇到解释了一个问题、却又引出了十个问题的困境。在论文中,我们对引出的所有问题全力进行了探讨,其中互相牵连的难题很多,最困难的是三大难题:
第一大难题:判断词“是”的语义根据问题
从文献上看,“是”最初不与否定、消极的事物联系,而只与神圣的和肯定性的事物联系。如:“是用寿考”(毛公旅鼎)
[1];
“曰商是常”(《书·殷武》);“是飨是宜,降福既多”(《诗·鲁颂·閟宫》)。而“此”“兹”“斯”“之”等词则既可指代正面肯定性事物,也可指代消极否定性事物。指代消极事物的例如:“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尚书·多士》);“屈此群丑”(《诗·鲁颂·泮水》);“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诗·大雅·抑》)例中的“兹”“此”“斯”均不能用“是”替换。可知所谓指代词“是”
最初专用于神圣或正面肯定方面,
论文要证明:“是”出现之初,不是一个今天意义上的自身没有实在意义的指代词,而是一个具有尊天崇日意义的实义指代词,它同时具有五个基本特征:指代特征、神圣特征、肯定特征、断定特征、理性特征。也就是说,它从一开始就是包含有正确义素和断定义素的指代词,今天所谓指代词“是”与所谓形容词“是”其实是一个词。
以上结论是通过对西周春秋金文的考察和对《诗经》的《雅》《颂》的考察得出的。这一结论与我国最早的文字之书《说文解字》和最早的训诂之书《尔雅》的注说恰好相符。
《说文》:“是,直也,从日正”;段玉裁注:“以日为正则曰是。”
根据《说文》和段注,“是”字含有尊天崇日的意义。各民族早期的“日”崇拜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日”既指太阳又指神或上帝,这与“是”出现的殷周时代的文化相符合。西周春秋金文和《诗经》的《雅》《颂》中,作为代名词的“是”指代的都是神圣者,包括神灵、祖先、君王、祭器、祭品、时运等;作为代副词的“是”,用于表示神圣正义的活动的动词前,表示神圣、虔敬的态度、方式。也就是说,文献反映的“是”的用法与《说文》一致。
《尔雅》一般认为由汉初学者缀缉周汉诸书旧文递相增益而成,保存着先秦词语的历史状态。《尔雅·释言》:“是,则也”,《释诂》说:“茲、斯、咨、呰、已,此也”,《尔雅》不把“是”与“兹”“斯”“此”作为一类,说明“是”在西周、春秋时,与“兹”“斯”“此”迥然有别,“则也”才是“是”在西周、春秋时代的意义。对《尔雅》“是,则也”,郭璞注:“是,事可法则”,“可”
作动词“适合”讲,“事可法则”就是事合法则。从词义角度将“是”训为“事可法则”与从文字角度将“是”考为“以日为正”,二者有一个共同之点:都把“是”看作行事的最高准则。联系人类早期认识的发展历程,“日”和“法则”二者的内在联系很容易被认识:“日”是日崇拜时代的唯一“法则”,正如段玉裁所说:“天下之物莫正於日也”;而“法则”则是日崇拜时代之后的“日”。从孳乳关系讲,“日”是源,“则”是流。《说文》考求字的本义,《尔雅》训释周代词义,由带有神性的“以日为正”到退去神性的“事可法则”,从词义的发展角度看也相吻合。从文献反映的“是”的最初用法、《说文》的文字考释和《尔雅》的训释,都不难看出“是”与正确义、判断义的内在联系。《说文》《尔雅》和本论文各自独立的研究,却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并且互相说明、互为补充,如果不是它们之间本身有着内在联系,这种关系是不可思议的。
“以日为正”和“事可法则”表明“是”最初蕴涵断定义素,因为不经过断定就无法知道事物是否符合最高准则“日”和“则”。“是”一出现就具有断定性,这就是它后来发展为判断词的内在根据。
进一步说,“是”的准则(名词性)、正确(形容词性)、确认(系词性,隐含确认义)三个意义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并且统一于判断,即:
判断标准——准则 (名词性)
判断结果——正确 (形容词性)
判断标记——确认 (系词性)
第二大难题:“是”判断句与上古其他判断类型的关系问题
说“是”有断定性、不是纯粹指代词,会遇到这样的质疑:“此”无断定性,是纯粹指代词,上古为什么有“此”判断句?为什么还有名词判断句、“为”判断句、“乃”判断句等不同判断类型?
我们的回答是,上古虽然存在多种“判断句”形式,但惟有“是”判断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判断句,即惟有“是”判断句才具有揭示性,主要表示断定,例如“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名词判断句、“此”判断句、“为”判断句则主要表示陈述、解说,而非主要表示揭示新情况的断定。例如:
言,身之文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使者曰:“此颜阖之家与?”颜阖对曰:此阖之家。(《庄子·让王》)
五谷皆熟为有年也。(榖梁传·桓公三年》)
这三类表示陈说的判断句,以名词判断句为主体(数量最多),“此”判断句、“为”判断句与名词判断句有细微分工,实际是名词判断句功能的补充。
“乃”判断句数量很少,以表示超预期判断为特点。例如:“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周人谓鼠未腊者朴。周怀璞过郑贾曰:‘欲卖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战国策·秦三》)郑贾欲买的本来是玉,见到的却是鼠,这出乎他的预料,所以用“乃”。
总之,上古被称作“判断句”的各种形式,各有不同的表义分工,只有“是”判断句的主要功能是表示断定。
第三大难题:为什么是“是”而不是其他词发展为系词
上古惟有“是”判断句表示断定,其他判断句则表示陈述、解说;但现代汉语的所谓判断句(系词句)并不只表示断定,还表示陈述、解说。因此,准确说来,上古构成判断句的“是”才是真正的判断词,而今天的“……是……”句式中的“是”应该称为系词。既然今天的系词句不仅表示断定,还表示陈述、解说,为什么系词不是由别的词,例如“此”“为”、“惟”“乃”、“曰”、“谓”、“则”、“即”等词发展为系词?为什么是“是”发展为系词?
这是一个逻辑学问题,需要从逻辑学角度分析阐明:陈说并不是在断定,但是断定必然包含陈说;或者说,断定是陈说,而陈说则不是断定。我们已经知道,断定和陈说的区别在于是否揭示了未知情况,揭示了新情况的是断定,反之,则是陈说。断定之所以必然包含陈说,就因为陈说是揭示新情况的前提:我们必定是先对某种事物有所了解,然后才能对此作出某种断定。
[2]
从这个意义上讲,断定包含了陈说,而陈说则被包含于断定。表示陈说的“此”“为”等词之所以不能发展为系词,就因为它们没有“是”的这种语义优势。“是”的判断含义中已经包含有陈说的意义,所以“是”能毫不困难地起这些词所能起的陈说作用,而这些词却无法起到“是”的判断作用,这才最终导致了被“是”统一天下的结局。
注释:
[1]
西周毛公旅鼎上的“是用寿考”的“用”为动词,参见论文末章。
[2] 这在逻辑上表述为:事实命题先于价值命题,价值命题必然蕴涵着事实命题。在哲学上表述为:存在论是价值论的基础。
第五节 论文的结论
三大难题的突破使论文同时解决相关问题成为了可能,而论文对“是”所做的全面考察,则为论文的观点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得出论文的结论之前,首先概述论文从不同角度考察17部上古文献和西周春秋金文的一些新发现:
一、
论文的发现
第一,过去学者们认为,由于实际主语比较长,为使结构紧凑,用指代词“是”作形式主语,以明确主语与谓语的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是”判断句的实际主语有相当部分十分简短,主谓之间的结构十分紧凑,根本不需要复指,例
杀是,是余杀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无成,是无孟氏也。(《左传·定公十二年》)
废让,是废德也。(《国语·晋语四》)
与之相反,这类简短的实际主语却不出现在“此”判断句的“此”前,“此”前的实际主语都比较长。这一情况显示:1、用复指使句子结构严密,很适合解释“此”的作用,却很难解释这类“是”的作用;2、认为“是”最初表示复指,以后随着主语的缩短,“是”逐渐失去复指作用、虚化为系词,这样的观点也很难站住脚,
[1]
因为“是”判断句前的简短主语在《左传》中就已经不少,如述宾短语形式的实际主语就有40例,占全部《左传》“是”判断句的29.85%。况且,从古到今汉语的句式是由简短向复杂发展,而不是相反。这两方面都对“是”为纯粹指代词,只起复指作用的观点提出疑问。
第二,有一种意见认为,代词和副词出现在作主语的指代词“是”前,促使“是”虚化为系词。这种观点实际是主张判断句的实际主语和形式主语之间还可产生主语和状语,即:
主语1,
主语2 + 谓语
∧
主语
状语
这显然是违背语言规律的。论文调查显示:1、没有任何主语前再出现主语的例子;2、各类判断句的副词状语只能出现在谓语之前,不能出现在主语之前;反过来讲,在判断句中,凡是前面能出现副词状语的语法位置,就不是主语的位置。“非”“为”“乃”处于系词位置,它们前面可以出现副词状语;名词判断句的谓语前端也可出现副词状语,而主语前则不能,“此”判断句“此”前也不能出现副词状语。“是”判断句的“是”前能出现副词状语,而且《左传》《国语》《孟子》就是这样,这对“是”是处在主语位置的代词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第三,一般认为“是”“此”都能构成判断句,但调查发现“是”“此”构成的判断句有三大差别:
1、构成判断句的数值不同
17部上古文献中,“是”构成判断句共1476例(其中“……是也”式94例),占指代词“是”的44.44%;“此”构成判断句共402例,仅占全部“此”的14.56%。“是”“此”构成判断句的总数为1878例,“是”句占78.59%,“此”句占21.41%。
“是”构成判断句的频率高,说明它构成判断句的能力强,或者说,“是”的主要功能是构成判断句。
2、两类判断句的表意功能不同
过去没有注意“是”“此”句表意上有不同,如前所述,调查发现,上古17部文献的全部1382例“……是……也”式判断句都是表示断定的,而“此”句只有207例是表示断定的;“是”断定句占全部1589例断定句的86.97%例,“此”断定句只占13.03%。
“是”判断句与“此”判断句、名词判断句、“为”判断句、“乃”判断句相比,不仅数量大,而且功能独特——专门表示断定,其他各类判断句都可表示简单断定,但要么主要表示陈述或解释,要么同时具有多种功能,惟有“是”判断句功能独特——专司断定且数量巨大。
3、构成判断句的结构形式不同
过去只看到“是”“此”都居于句首直接与其后的成分构成判断句,但考察发现:
上古判断句不只有A+B式(名词判断句形式)或A,Aˊ+B式(“此”判断句结构形式,“是”判断句也被认为是这种结构形式),还有A+X+B式(X为有系词功能的词),如“我非生而知之者。”(《论语·述而》)A+B式为主谓结构,B为名词性词语;A+X+B式为主述宾结构,B可为名词性词语,也可以是谓词性词语。系词“是”的前身究竟是什么词,要看它是处于主语A的位置,还是系词性的X的位置。而“是”的语法位置,不可凭空设想,必须通过“是”后的判断语(“是”的直接成分)B的语法性质才能确认。考察15部上古文献(不含《公羊传》《榖梁传》,原因见论文第四部分)中的“是”“此”判断句的语法结构,它们的判断语B情况如下表:
谓词性与体词性判断语对比表
判断句型
|
总数
|
体词性
|
谓词性
|
%
|
“是”句
|
1245
|
270
|
975
|
21.69
/ 78.31
|
“此”句
|
255
|
243
|
12
|
95.29
/ 4.71
|
数据表明,“是”既可与体词性词语构成判断句,也可与谓词性词语构成判断句,近80%的“是”主要与谓词性词语构成判断句,充分说明“是”判断句结构形式与“非”判断句的结构形式相同;“此”基本只能与体词性词语构成判断句,说明“此”判断句与名词判断句的结构形式相同。即:
[2]
S+VP
S+NP
例
句
名词判断句
-
+
沙山名也。
“此”判断句
-
+
此阖之家。
“非”判断句
+
+
非汝有咎,比于罚。/我非生而知之者。
“是”判断句
+
+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
4、“是”“此”的语法性质不同
“是”句结构类型与“非”句相同,因而“是”有“非”的系词性特征; “此”句结构类型与名词句同,“此”为代词。
种种情况表明:语法上,“是”具有系词特征;语义上,“是”兼有判断义。但是,“是”与“非”又有不同,“非”居于系词位置,“是”却总居于句首主语的位置,这又说明“是”的确有指代词特征。这样,“是”判断句“是”就同时兼有判断性和指代性,同时占据着两个的语法位置,即:
主语 +
系词 + 判断语
[3]
|
|
是
我们知道,根据结构主义观点,语句是分层组合的层级单位。语句以语流形式出现,语流的各个音节,不是像汉字平均占有相同空间那样平均地占有相同时间,而是层次高、结构关系松散的直接成分之间就读得较为舒缓;层次低、结构关系紧密的必然读得相对紧凑。无论哪一级结构之间,都有这种相对的语音界限。从对“是”判断句读法的调查看,“是”后没有一个语音界限,例如:“是鲁孔丘之徒与?”
[4]一句,没有人读作“是/鲁孔丘之徒与?”再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存在A句读法,只有B的读法:
A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误 )
B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正 )
相反,“此”判断句“此”后却存在这样一个语音界限,例如:
[5]
袒而示之背,曰:“此/余所能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这就是说,反映语言实际结构的语流里,“是”与其后的成分结构关系紧密,而“此”与其后成分的结构关系较松散;“是”具有系词特征,“此”具有指代词特征。
二、论文的结论
基于论文的考察和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关于“是”的性质
处于上古“是”判断句句首的“是”与指代词“此”不同,它不是一个纯粹的指代词,而是一个兼性、兼义词——同时具有断定性和指代性。这一点,可以从引起长期争论的一个典型例子得到直观说明:
对《论语·微子》中下面两个“是”有两种对立观点,双方都有对方难以否认的理由,下式A到C为“系词说”一方的理由,D到B为“代词说”一方的理由:
系词说
代词说
为鲁孔丘与?= 是鲁孔丘之徒与?= 是鲁孔丘与?=
此鲁孔丘与?
A
B
C
D
此关系式环环相扣,让人无法否认,却导致了系词性的“为”= 代词“
此”这样荒谬的结果,原因正在“是”这一中介:“是”的系词性与“为”联系,指代性与“此”联系。语法位置上,“是”同时占据主语和系词位置,这两个位置重合在一起,主语为显性位,系词为隐性位。
关于“是”的来源
判断词“是”不是由指代词“是”变化而来,而是由“是”自身的判断功能发展、指代功能退化而来。判断词“是”不是一个词变成另一个词的结果,而是自身演进的结果。
关于“是”演进为系词的语法条件
从语法角度讲,上古“是”是一个双性能词,具有同时兼具指代功能和判断功能的特点,也具有以单性能词的身份出现的潜能。也就是说,一当需要,它具有只表示指代性或断定性的条件,《论语·微子》中“是鲁孔丘之徒与”的“是”就是它的断定性的单独显现。
当“是”单独表现断定性时,它前面就出现主语和状语两个语法空位。这是“是”为什么能够带主语和状语的原因;也是“是”为什么能够摆脱指代性,最终虚化为系词的一个原因。“此”是纯粹指代词,没有断定性,它只有主语和宾语两个位置,因此,它前面不可能再出现一个主语,当然也不可能出现状语,因而“此”永远是指代词。“是”发展为系词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外在语法环境或语法位置不是“是”发展为判断词的根本原因。
关于“是”发展为系词的语义根据
“是”发展为系词,有其内在的根据,这就是“是”本身语义中含有的判断义素。从语义角度讲,原初的“是”为一个神性实义代词,与今天的指代词不同,与第一人称代词“朕”相类,。“是”最初含有指代、神圣、法则、肯定、判断等义素,主要用于指代神灵、祖先、君王、祭器、时运和神圣正义的事情、态度、方式等。后来“是”的神性(“日”)抽象为普遍的原则,不具有神性的“则”成为判断事物正确与否的标准,“是”的断指义和正确义由此发展而来。
断指代词本身即包含正确义,因此表示正确的所谓的形容词“是”与系词的前身原本是一个词。断指“是”标示肯定性判断本身,正确“是”表示判断的肯定性的结论。当表示肯定性判断的断指“是”进一步摆脱肯定性,系词“是”就产生的了,其标志为“是”前出现主语或状语,当“是”彻底摆脱肯定性,系词“是”就发展成熟了,其标志为“是”前可以出现否定副词“不”。
系词“是”没有了神性,也没有了肯定性,与原初“是”的联系由此中断了,“是”的问题之所以有许多疑团,原因正在于此。但是,系词“是”还隐含着确认义,通过确认义,上溯其肯定义,再追溯到原初的神性,“是”发展演变的来龙去脉也就清晰可辨了。可将“是”义的发展孳乳关系简示如下:
日 → 神 → 准则 → 正确 → 判断 → 确认
|
神性
|
|
肯定性
|
“是”的肯定义,用作名词,即为“则”;用作定语或谓语,即为形容词;用作代词兼断定词,即为断指代词,也就是系词的前身。
上古指代“是”具有理性的附加色彩,这是由“是”的语义特征决定的。指代“是”的理性色彩,可以通过对“是”“此”指代对象的考察发现,“是”主要用于抽象事理,而“此”最初主要用于可视、可嗅、可听、可触摸的人可以经验到的事物,如“此予宅也”(《庄子·则阳》)。马建忠就说过:
至“是”“此”二字,确有不可互易之处。凡指前文事理,不必力陈目前,而为心中可意者,即以“是”字指之。前文事物有形可迹,且为近而可指者,以“此”字指之。
[6]
实际上,上古“此”是真正的近指代词,但不同于今天的近指代词;“是”不是近指代词,而是指代抽象事理的断指代词。
关于系词与系词句的功能
“是”发展为系词是伴随上古语法系统向中古语法系统的转型完成的。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有三个方面的调整是互相密切关联的:其一,系词“是”的发展成熟;其二,一般指代词的发展成熟;其三,名词判断句的消亡和上古各类判断句的归于一统。具体情况大致如下:
系词“是”发展成熟,语义上需要完成两个方面的过渡:第一,放弃指代性,发展断定性;第二,吸收陈说性。“是”从专门用于正面性和抽象性的指代过渡到一般性指代,实际是为最后放弃指代性作准备。“是”从原来主要用于对事理的断定而进一步虚化,向着可以表示任何断定的方向发展;同时发展其蕴涵在断定性中的陈说性,为最终以系词“是”为标志的“是”判断句取代以名词判断句为代表的上古判断句系统做好准备。语法上,“是”发展为系词分作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判断单性能出现;第二阶段,“是”前带主语、状语、“也”尾消失;第三阶段,“是”前带否定副词“不”。由于“是”表示肯定判断的根基非常深厚,“是”带否定副词“不”这一步发展极为缓慢,从秦代开始出现“非是”形式,到宋初“不是”形式的普遍使用,整整用了1000多年。
“此”吸纳了“是”的抽象指代功能,向着一般性近指代词发展。
以名词判断句为标志的上古各类判断句,放弃了表示陈说的判断句功能,将这两个功能让渡给以系词“是”为标志的“是”判断句,也就是让渡给系词“是”。
系词“是”的发展成熟和名词判断句的消亡,是上古语法系统向中古语法系统转型过程中最深刻、最重要的变化。系词“是”发展成熟,使系词句基本具有了上古各类判断句的全部语义语法功能;当“…是…的”形式产生后,汉语系词句的功能趋于完善。
表示判断是上古“是”发展为系词之前的主要功能;表示陈述和解说是“是”后来从名词判断句、“此”判断句和“为”判断句那里接受过来的功能。因此,准确地说,上古“是”句才应该称作“判断句”,现代汉语的“是”句应该称作“系词句”。
关于系词“是”的产生时代
系词“是” 先秦开始萌芽,其标志是以下这些先秦“是”判断句中的“是”:
杀是,是余杀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是鲁孔丘之徒与?(《论语·微子》)
东道之不通,则是康公绝我好也。(《左传·成公十三年》)
均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告子上》)
俄又复得一,问人曰:“此是何种也?”对曰:“此车轭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坚白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墨子·经说上》)
从全句语义看,这些例子中的“是”都只能讲作系词。前两例“是”的系词性质很隐蔽,它们同其他表示判断的代词同样居于句首,但已不留痕迹地从双性能变为单性能词——判断词。在春秋战国,“是”向系词演进的前两个过程——“是”只表现其判断性能、“是”前可以出现状语或主语——已经开始,因此,论文认为系词“是”在先秦已经萌芽,经过两汉、唐代发展成熟。
关于“是是……”句
汉墓出土的《天文气象杂占·彗星图》中“是是帚彗”等5个“是是”句、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日书·甲种》的“是是饿鬼”等9个“是是”句;甘肃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的《日书·乙种》的“是是水火之贫”等4个“是是”句,两个“是是”连用,是判断性代词分化为指代词和判断词的表现,第一个“是”为指代词,第二个“是”为系词。有人认为,“此是”这一方式比“是是”更明确,而《彗星图》却用“是是”,这里必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要表示强调之意。
[7]
论文认为:第一个“是”为指代词,这个“是”之所以不能用“此”替换,因为指代“日”是从“日”的“是”的专职,这是用“是”不用“此”指代彗星的原因。三个不同地点出土的这18个“是是”句,无一例外均出现于《日书》有力的说明了这一点。第二个“是”为系词,有两点依据:其一,表示强调的“寔”在语用中一般出现于记叙文体,并且总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彗星图》下这几个“是是”句,都表示说明,无所针对,没有强调对象,因此,这些处于系词位置的“是”不可能是表示强调的“寔”;其二,“是”在秦汉之前已经开始以单独的判断词身份出现,已经具备了作系词的条件。
当然,这些“是是”句也是系词萌芽于先秦的证据。
以今天的语言观来看,“是”同时兼具两性两义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这是用今天语用中的一词一义去衡量古汉语的结果。实际上,古汉语的一词一义与现代汉语的一词一义,包含的概念并不对应。现代汉语的一词一义,一般情况是一个语音形式表示一个简单概念,如“娶”表示一种行为,这是一个简单概念;但上古汉语的一词一义却并非都是一个语音形式表示一个简单概念,而可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简单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复合概念,例如:“郑武公娶于申”(《左传·隐公元年》)一句中的“娶”意为娶妻,“娶妻”是古汉语“娶”的一个义项,但这个“一义”却是表达了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的复合概念:一个概念为一种行为即“娶”,一个概念为这种行为的对象“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妻”为行为“娶”的受事,因此古汉语“娶”表示的是一个复合概念。同样是一个词“娶”,同样是一词一义,但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简单概念,而在古汉语中却是两个简单概念组合而成的复合概念。以今天的眼光看,古汉语的“娶”是一个尚未分化的复合概念,而这种一个词表示一个尚未分化的意义(复合概念)在古汉语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越是古老的语言,这种一个词表示多个概念形成的复合概念的现象就越常见。不仅像“娶”一类的实义词是这样,所谓的虚词也是这样,例如:“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传·隐公元年》)句中的“焉”兼介词和指代词,意为“在那里”。
[8]
由于古、今汉语词义这种概念的不对应,所以用今天的一词一义一概念的尺度去衡量上古汉语,就不一定处处适合。因此,“是”同时兼有判断性和指代性,不仅完全可能,而且符合古汉语的实际。
注释:
[1]
参见王力《汉语语法史》第十二章“系词的产生及其发展”;洪诚《论南北朝以前汉语中的系词》;林序达《判断词“是”的形成和发展——兼与洪心衡等先生商榷》。
[2]
依次出自《榖梁传·僖公十四年》、《庄子·让王》、《尚书·盘庚中》、《论语·述而》、《论语·为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3]
不能将“是”后的成分看作宾语,原因见第一章第四节“是”判断句的语法构成。
[4]
《论语·微子》
[5]
依次为《左传·定公五年》、《孟子·告子上》。
[6]
见《马氏文通》卷二《指名代词二之三》,商务印书馆1983年9月 北京。
[7]
梁冬青:《出土文献“是是”句新解》,《中国语文》2002年第2期。
[8]
见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上册第一分册《古汉语通论》(八)“焉”条。中华书局,1999年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