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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上中心学校关于学生出行方式摸排及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的汇报

2012-11-27 08:22阅读:
根据区教育局贵教基〔2012〕176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全校学生、幼儿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及时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对我校学生进行了出行方式排查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摸排:
通过各学校、幼儿园、班主任对每个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认真、翔实的调查,明确我校共有2028名学生,其中步行的1160名,骑自行车的188名,骑电动自行车的1名,搭乘公交车16名,家长合租车辆接送的9名,家长机动(电动)三轮车接送的 54名,家长摩托车接送的172名,家长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接送的410名,家长私家车接送的16名,家长用农用车接送的2名
二、根据以上的排查情况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各校、幼儿园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安全讲座、国旗下讲话、班会等各种形式进行强化宣传。少先队还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学术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主题团队活动、学习《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学生自觉拒乘非法载客车辆、三轮车、超员超速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加强家长交通安全教育:
(1)针对9名合租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家长,各校(园)专门召开了家长会,向这些家长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并与家长、司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各学校、幼儿园将区教育局编写的《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张贴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并向每个学生、幼儿发放了《一封信》,由监护人本人签字后及时收回存档。
(3)各学校、幼儿园制定由领导班子带头的教师值日安排表,每日上放学时间段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巡护,发现学生乘坐非法载客车辆、乘坐超员车辆、乘坐三轮车等车辆的,立即予以制止。并对用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摩托车及私家车等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要求他们不得接送其他学生。并请家长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十所学生多、学生出行方式复杂的学校、幼儿园在显著位置张贴了《学生防灾避险知识挂图》。在校园广播中增设了有关交通安全的提示语,在上放学时间段
播放。
4、加强路队护送的管理。我校所有校园一直都坚持放学路队护送制度,现阶段提高要求:路队有序护送出学校大门,不得出现蜂拥、争抢;步行学生与骑自行车学生分开出门;值日教师除护送学生外还要疏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以防在学校门口出现拥堵。
5、请求相关部门督查协助。学校将本次摸排的情况,特别是家长合租车辆、机动(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信息上报了街道办事处、贵池区教育局、墩上交警中队。杨根生校长于11月1日就家长合租的三辆车辆信息与墩上交警中队联系,请求交警监管。(陈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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