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内收入局如何监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23年1月20日
作者:叶永青 王一骁 丁莹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近百年,是全球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之一,占据全球私募股权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2008年开始,美国进入金融机构严监管时代,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监管日益规范健全,有效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在税收监管方面,美国制定了相对明确的规范要求,为跨境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等相关主体提供税收确定性。
在美国,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构主要是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和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所得税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视为穿透实体(Pass-through Entities),基金本身不缴税,合伙收益及损失直接在合伙人层面确认。本文以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例,分析美国联邦税法层面,不同主体的一般性涉税处理规则。
基金管理人:所得性质不同适用税率有别
在联邦税层面,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收取的管理费在扣除相关成本之后,通常需要按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和自雇税。对于超额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率的收益),可能需要按照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如果相关底层资产在出售前持有时间超过3年,可适用长期资本利得相关税率。根据美国国内收入局公布的2023纳税年度税率信息,经营所得适用的最高税率为37%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23年1月20日
作者:叶永青 王一骁 丁莹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近百年,是全球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之一,占据全球私募股权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2008年开始,美国进入金融机构严监管时代,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监管日益规范健全,有效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在税收监管方面,美国制定了相对明确的规范要求,为跨境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等相关主体提供税收确定性。
在美国,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构主要是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和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所得税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视为穿透实体(Pass-through Entities),基金本身不缴税,合伙收益及损失直接在合伙人层面确认。本文以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例,分析美国联邦税法层面,不同主体的一般性涉税处理规则。
基金管理人:所得性质不同适用税率有别
在联邦税层面,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收取的管理费在扣除相关成本之后,通常需要按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和自雇税。对于超额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率的收益),可能需要按照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如果相关底层资产在出售前持有时间超过3年,可适用长期资本利得相关税率。根据美国国内收入局公布的2023纳税年度税率信息,经营所得适用的最高税率为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