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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进口货物减免税年报,您申报了吗?

2024-05-29 09:16阅读:

01、什么是“减免税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减免税年报是指企业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年6月30日前需提交的《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此报告涉及上一年度内处于海关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海关依照相关法规,对减免税货物的进口和使用情况进行稽查,确保企业准确真实申报相关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情况。
未按规定提交的后果

减免税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报告其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等相关业务的,海关不予受理。减免税申请人补报后,海关可以受理。

02、申报要求


1、时限要求: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需填报上一年度内处于海关监管期限内的减免税货物在该年度的使用状况报告。

2、内容要求:减免税申请人应当按照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表的报告内容如实填写具体情况。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及其后3年内,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减免税申请人进口和使用减免税货物情况实施稽查。

03、谁需要申报“减免税年报”?

有减免税货物仍处于海关监管年限内的单位,需申报“减免税年报”,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1、监管年限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举个例子
问:某企业2020年1月30日进口一台减免税设备,按照3年监管年限,该设备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监管,那么该企业2024年还需要向海关办理减免税货物年报吗?答:需要。因为减免税年报报告的是上一年度减免税货物的使用情况,该货物监管期为2020年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企业需要在2021、2022、2023、2024年分别报送2020、2021、2022、2023年度年报。

以下减免税政策项下进口货物无需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5号)明确规定“对本通知项下的免税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除此之外,远洋渔业、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品、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品、种子种源的进口税收相关政策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04、如何申报“减免税年报”?


线上系统申报
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者“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的“减免税后续”功能模块提交年报。

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减免税后续→减免税后续申报→减免税后续申请→年报管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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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海关→税费业务→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减免税后续申报→减免税后续申请→年报管理申请
2024年度进口货物减免税年报,您申报了吗?
随附资料提交
如采用有纸申报方式,减免税申请人通过上述系统线上提交年报申请后,应向主管海关提交以下纸质随附材料:

01、《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02、《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年报表》
03、如减免税货物的相关情况有变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变化表》、《减免税货物实际进口时变化情况表》、《减免税申请人变更情况表》、《减免税货物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或未进行登记管理情况表》等

以上资料可通过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填写。
下载地址: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57674/index.html

本文转载自合肥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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