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海关信用修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答: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第七条规定:“海关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对企业予以信用修复。”
新版《信用管理办法》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外,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修复体系。根据失信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明确失信企业修复标标准及程序,为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市场主体信用提供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