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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亏损与增资后的股权分配

2013-01-19 09:57阅读:
公司亏损与增资后的股权分配
案例概述:
公司两股东前期亏损,一方增资扩股后,另外一方原有的股本金是不是随着亏损一起降低?增资扩股后,另外一方的原始股本金还算不算?公司前期亏损,但因业务继续发展扩大,公司也要随之扩大,两方应该同时追加资金,才能保持原始股份,但:一方已经追加了资金,另一方没有追加资金,故另外一方要追加的资金由第一方追加,那么这样的股份应该怎么样来核算?股本金是不是要重新核算?原始股本金是不是要随着前期的亏损而降低?增资扩股后,另外一方的原始股本金还算不算?

案例分析:
如果公司股东一方增资扩股,那么另一方持股比例会相应减少,并不会影响到原始本金。曾资扩股后,另一方的原始股本金还是存在的,只不过其持有股份的实际价值可能会被稀释。
1、不股东亏损,应该是公司亏损,也不是股东的股本金亏损;2、不是一方增资扩股,应该公司增资扩股;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资扩股,本案中你公司由于前期亏损,其中一股东要增资,属于原股东增值扩股的情况。
增值扩股就是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所以从定义上来看,对于公司增值扩股而言,公司内原有所有股东的原始股本金是不会变的,只不过公司整体的资本金增加了。更何况原始股东出资的情况在工商机关都有登记备案,非经变更是不会有变动的,对于没有增资的股东来说,即便其他股东有增资行为,那么不增资股东的原始股本金仍然存在,且不会有变化。
增资后股权实际价值被稀释,而如果扩大的股份全部由出资一方认购的话,那么另一方的股权比例肯定是要降低的。还是上述那个例子,增资后,每一股的价值降低为0.5万,原有股权也就相应降为了持股30%和20%,还有剩余50%的股权需要另行认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全部由出资方认缴的话,那么出资方股东的股权比例为30%+50%共计持股80%,而未出资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就降低为20
%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格局,原有出资股本还是不变,原始两位股东出多少还是出多少,但增资扩股后,两位股东的持股比例由原有的60%对40%变为80%对20%,股权实际价值也稀释了,这样一来,原来的亏损也就弥补了,并巧妙的将整个亏损转嫁到了未出资一方股东身上。
总之,公司两股东前期亏损,一方增资扩股后,另外一方原有的股本金不会随着亏损一起降低。增资扩股后,另外一方的原始股本金还是算数的,但股份实际价值会被稀释,导致降低,而其持股比例也会降低。建议未出资方的股东对扩大的股权部分进行认缴,使公司亏损共担即可。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细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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