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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卢旺达饭店》引发的对国际法的思考

2014-09-20 23:15阅读:
上周国际法课上观看了电影《卢旺达饭店》,影片讲述了一个关于种族大屠杀的事件,之前对于卢旺达大屠杀事件并不了解,看完影片后,又上网查找了一些资料,对事件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透过事件和影片所传递的信息,也引发了我对于国际法问题上的一些思考:
卢旺达大屠杀发生在1994年位于非洲中部的卢旺达, 胡图族的政府军与图西族的卢旺达爱国阵线之间所发生的武装冲突,是一场有组织的大屠杀。当时据说在这场武装冲突中遇难人数超过一百万人。
影片中一位叫保罗-卢斯赛伯吉纳的胡图族人饭店经理向图西族人敞开了温暖的怀抱,他利用自己就职的饭店保护了在饭店中避难的1268名当地居民,还用饭店尚未切断的电话和传真向国际社会求援。这是影片的动人之处,可是抛开这份温情,我们不禁要问:国际社会为什么没能及时制止这一暴行?联合国在哪》一向以人权至上自居的美国和西方国家在哪里?国际法的约束为什么没有发挥作用呢?
我们都知道,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促进国际合作;协调各国行动。可是,遗憾的是,在这一事件中,联合国的维和部队却在难民的满怀期待下选择撤出了卢旺达,原因很简单,这里并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正如影片中的一句话:挽救这里的难民并不能为他们带来一张选票。所以,不值得他们拿自己国家人的生命去冒险。于是,比利时军队接走所有外国人,在片中,一个黑人被拦住,他拿出了英国护照,被放行了。第二个是UN车队离开时,来了一群孤儿院的孤儿,一双双纯真中带着悲伤的眼睛,不解的看着UN车队离开,士兵只带走外国人。
很明显,这一事件所折射出了国际法的缺陷,再大国的利益面前,国际法的约束和原则显得那样的苍白,而当国际法无法阻止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时,这是何等的让人失望啊。
如今我们看着美国打着正义和国际法的幌子肆意妄为,不禁要说,我们不反对公正的惩罚,但谢绝有选择的正义,正义应该是全面的,不应该存在特权者,否则只能说国际法是大国打击异己的工具。
国际法设立的原则就是要维护世界的和平,保障人的权利,可是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联合国的无能和国际法的弱势,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国际法究竟在国际间冲突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是否要一味地强调国家主权至上而不承认高于国家的法律,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调节国家间冲突的方式只能依据有限的正义观念,
通过国家及其创设的工具(如国际组织)进行相互协调与谈判。可是一旦如此,世界秩序将沦为由大国操纵的游戏,国际法当中的各国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将成为一纸空谈。这种趋势下的国际法带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平等,而实际上却带来了大小国之间不平等的加剧。
而如果可以由国家之间的国际法调整主体转变为强调对个人的保护,特别强调对平等的人的权利的保护而不是国家主权的保护,也许,就不会出现影片中政治难民得不到国际社会保护的困境。国际法更应该强调的是人与人的平等,无论国家、领土如何划分,作为平等个体的人都应该受到国际社会的同等保护。也许只有这样,像卢旺达大屠杀这样的人间悲剧才能不再上演。不过无论如何,联合国以及世界各国都应该遵循和平共处的原则,积极维护世界和平,创建一个更稳定的世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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