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g)' />
(中世纪早期一所隐修院内被保存的院牧戒指,铜镀金。在造型上还没有艺术美感) 在西方基督信仰中,戒指(权戒)是由罗马天主教会、英国圣公会或其他教派的主教们所使用的。东正教会的牧首通常不戴戒指,但天主教东方礼的主教有些则受西方影响而佩戴戒指;当罗马教宗或枢机总主教祝圣一位神父为主教时,主祭将赠予主教候选人一枚戒指,自此以后他可以自由佩戴和获取心仪的主教权戒。主教权戒的风格自古至今都是非常大的(戒面),有纯金的或石头表面的,但按教会传统,主教权戒通常镶嵌紫水晶(amethyst)。 除非主教自己购买或通过他人所给予的戒指外,他的戒指(祝圣典礼上所赠予的)属于教会;所有的主教都被赋予佩戴权戒下葬的特权,但是属于教会的戒指,必须在该主教去世后收回教会当局。简单地说,去世之主教只可以佩戴自己购买或转赠的私人戒指下葬。 天主教会历史记载中,对于主教权戒的表述出现在教宗博尼法爵四世(PopeBoniface
IV)在位时期。公元633年,西班牙托莱多第四届地区会议时更提出,如果一个主教曾经被罢免圣职,而在后来又恢复圣职地位,他就需要从教会当局领走被没收的权戒和权杖(orarium,
anulum et
baculum);塞尔维亚的圣伊希多禄(St. Isidore of
Seville)大概在同一时期,赋予了权戒“神秘封印”的象征,这凸显着罗马教宗拥有授予任何人为主教的权威。权戒严格意义上是作为圣秩圣事中主教的装饰品,但它通常被视为主教的权威象征,以及主教与教会订立的婚姻盟约(神婚)。在第8世纪或第9世纪的《额我略礼书》(Gregorian
Sacramentary)手抄本及宗座文件中,特别提到了戒指是封印的象征,它将提醒主教的信仰不受到污染,并且永远忠诚于天主,是神圣大公教会的净配。因此,戒指在天主教会中一直由“婚姻关系”与“权力”占据主导地位的象征关系。在中世纪时期的人甚至这么认为:当一位主教抛弃教会的时候,他就等同于犯了通奸罪。就好似抛弃了他的原配妻子,而与另一位女人同住; 在公元9世纪,教会要求主教权戒要放置在右手的第四个手指上(无名指,that
next to the little
finger)。而在规定出台前,主教通常戴在右手的食指部分。这一位置的转移,是作为传统意义上对于谦卑(humilty)和敬意(respect)的标记,特别是在高级神职举行感恩祭典的时候; 在大瞻礼的时候,主教或教宗都需要佩戴礼仪手套,他们的戒指必须佩戴在手套外面,这是为让信众知道谁拥有管理教区的权力。因此中世纪很多主教权戒是非常大且沉重的。为了戒指松动而引起的不便,主教需要另有一枚适合他手指的戒指,这在后期越发普遍了。1882年发布的《主教礼典》(Caeremonialeepiscoporum,Book
II,viii, nn.
10-11)还完全许可这项举动。而这项传统在现今通常是被废弃的,除非那些传统修会的高级神职还在坚守。 在天主教会的规定中,平信徒或低级神职面见主教时,都应亲吻他的手(或权戒)。这是一个义务性的举动,充分体现了臣服其主教的管理权力;主教的权戒无论是在早期还是晚期,有时都被用作封印信件的工具。教会传统上,每位新当选的主教都会收到三枚戒指:罗马教宗所赐予的、宝石戒指、普通戒指;天主教会在现今只发给主教一枚戒指,这是为了降低成本。枢机团的主教们也只能得到一枚纯金的戒指,而且这种戒指的造型已远不如中世纪那样华丽了。在这种粗糙的戒指上,只有雕刻了耶稣苦难的图案。实际主教们仍然倾向于佩戴宝石界面的金戒指,但为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只能接受转增或个人购买;事实上,主教也可以将一枚私人权戒赠送给一个神父,这是对某神父最终会在教会中光荣晋牧美好愿景的表达,但这是出于友谊的私密举动,不代表任何“权力的转移”。 当教宗擢升一位主教为枢机的时候,他都会赠送一枚戒指当做擢升礼物。这枚戒指的款式是由教宗亲自决定的,他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要的样式。教宗圣大若望.保禄二世选择了纯金的扁体椭圆形状,并雕刻了十字架图案。不过,未来的任何教宗,都可以更改这种选择。也因此,每款枢机主教戒指,都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而在过去,枢机主教权戒通常镶嵌一颗蓝宝石,同时在戒指内侧刻有教宗牧徽。 (教宗本笃十六世手上所戴的渔人权戒,这是天主教会最高权威的象征物。)
(渔人权戒的戒面图案模板是固定的,为伯多禄捕捞。在界面周围却雕刻有佩戴者的名号,此图为教宗圣若望二十三世的权戒) (真福教宗保禄六世是最后一位使用渔人权戒作为封印宗座诏书的教宗,这是渔人权戒印章的样子。使用时摘下戒指,涂上印泥即可) 而在所有基督信仰的宗教中,最为知名的戒指当属“渔人权戒”(Ring
oftheFisherman),又可以叫做“圣伯多禄戒指”(The
Ring of St.
Peter)。这戒指的佩戴权力只能由罗马教宗所独有,它已经成为天主教会最高权威的标记。渔人权戒的设计,来自于耶稣基督的启发,因为他曾告诉伯多禄,【我要让你成为渔人的渔夫】;这是教宗佩戴的权力标志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教宗被天主教会(在该教会中他是领导)视为圣伯多禄的继承者。它上面有伯多禄在舟中垂钓的浮雕,这象征是来自宗徒作为'fishersofmen'(Mark1:17)的传统。渔人权戒是一个印戒(signetring),直到1842年它一直被用来封印教宗签署的官方文件。每位教宗都会用黄金铸造一个新权戒。除被更换的图案外,在位教宗的拉丁名也会被刻上。在教宗加冕或教宗就职典礼上,枢机长(DeanoftheCollege
of
Cardinals)会将权戒戴在新任教宗右手中指上。当教宗去世时,该权戒会在其他枢机在场的情况下被罗马教廷财务总管(枢机)(CamerlengooftheHoly
Roman
Church)礼仪性地压碎,以便防止在空位时期(interregnum)或称宗座从缺时期用它封印伪造的旧日文件。1265年克勉四世写给他的外甥Peter
Grossi的一封信里包含了已知的最早提及渔人权戒的记录:它被用来封印所有私人通信,方法是将权戒压入熔化在一张折叠着的纸或信封上的红色封蜡(sealingwax)中。相反地,公共文件则是将权戒压入文件系着的铅中。这样的文件历史上被称为教宗诏书(Papalbull),即首脑钤记的bulla。15世纪,渔人权戒的使用发生变化,那时它被用来封印官方文件,称宗座简函(Papalbrief)。该种使用到1842年也停止了,当时蜡与保护它的丝绸以及权戒的印记都被红墨水戳记取代了;教宗庇护九世登基后,他做了一个有很大争议的举动,为自己的权戒设置了一个彩宝石的贝壳浮雕。虽然这在当时被认为品味欠佳,但是没有任何人敢于和他争论,这显示了他的强硬和宗座权威的不可侵犯; 除主教以外,其他一些神职人员(比如枢机执事)也可以很荣幸的佩戴戒指。这种特权是由罗马教宗亲自认可并授予的;隐修院院牧在中世纪早期只被允许有限制的佩戴戒指。布卢瓦的伯多禄在12世纪的一份信件中写到,当戒指被修院院长佩戴的时候,显得过于财大招摇(不符合贫穷的本质)。然而在后来的主教礼书中,授予某会士成为院牧时都会以赠送戒指作为标记,因此隐修院院牧佩戴权戒的传统流传至今;一些次要的高级神职通常不可以在弥撒中佩戴戒指,唯一的例外是圣维特修会(ClerksRegularof
St.
Viator)将不受到这项限制,通过罗马教宗的特许,他们即使在圣体圣事中也可以佩戴戒指;在圣多明我修会中,一位会士若获得神学硕士学位,即可得到佩戴一枚紫水晶戒指的特权,这枚戒指的内部也会雕刻有“硕士学位”字样的拉丁文缩写;而为特定的妇女提供戒指,是天主教会古老的传统。米兰的圣盎博罗削曾提出将戒指佩戴给守贞女,这是奉献给天主的标记;近代的主教权戒一般都是可调节尺寸的“活圈”,这种可调节性,也许是出于安全的考虑…比如奥马利枢机主教(CardinalO'Malley)曾回顾当年的事件说,弥撒后当他摘掉权戒洗净双手时,将权戒交给修生,让他看看带上主教权戒是什么感觉,但这戒指竟被困在修生的手指上! 站在你背后(白牧宸)QQ:648652214 2015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