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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产品销售-白酒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2013-12-05 16:57阅读:560
成套产品销售-白酒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白酒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白酒生产企业往往涉及生产加工、委托加工、产品进口、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类型,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确定也不尽相同,实务中较难把握。下边中山职教集团学文培训中心老师就以成套产品销售来讲白酒的消费税如何计算的!
成套产品销售
  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及押金,应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计算;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例如,酒厂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与黄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60万元,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价为12万元,假设包装物未单独计价,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向商场收取品牌使用费3.51万元,进项税额为76500元。则计征消费税时适用白酒消费税税
率,应纳消费税=(60000012000023400÷1.1735100÷1.17)×20%10×2000×0.5164000(元);应纳增值税=(60000012000023400÷1.1735100÷1.17)×17%765005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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