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朋友欠了我一万块钱一直不还,我可以起诉他吗?费用要多少?
答:《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诉讼费50元,需要原告预先垫付,交款到法院。原告要预交,但是可以在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承担。 问:律师费多少钱?
答:如果证据准备充分,可以自行带材料到法院立案,完全不需要律师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