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鸿’系列产品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15周岁
缴费期间:3/5/10/年
保障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特别奖励金:合同成立满3周年给付本保险金的120%。
祝福金:合同生效满3周年开始至保险合同终止或被保险人身故,每年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少儿教育金:合同生效满3周年开始至被保险人17周岁,每年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18/19/20/21周岁分别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50%;
祝寿金:60岁返本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或全残:18岁前已交保费的105%或现金价值取大;
18岁后领取祝寿金之前。所交保费的105%或现金价值取大者;
领取祝寿金后,按保单现金价值给付。
投保年龄:30天--15周岁
缴费期间:3/5/10/年
保障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特别奖励金:合同成立满3周年给付本保险金的120%。
祝福金:合同生效满3周年开始至保险合同终止或被保险人身故,每年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少儿教育金:合同生效满3周年开始至被保险人17周岁,每年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18/19/20/21周岁分别给付一次基本保险金额的50%;
祝寿金:60岁返本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或全残:18岁前已交保费的105%或现金价值取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