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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音的失败——桀骜不驯者的遗毒

2015-01-20 21:15阅读:
上主惠顾了亚伯尔和他的祭品,却没有惠顾加音和他的祭品;因此加音大怒,垂头丧气。上主对加音说:“你为什么发怒?为什么垂头丧气?你若做得好,岂不也可仰起头来?你若做得不好,罪恶就伏在你门前,企图对付你,但你应制服它。”(创4:5-7)
事后加音对他弟弟亚伯尔说:“我们到田间去!”当他们在田间的时候,加音就袭击了弟弟亚伯尔,将他杀死。上主对加音说:“你弟弟亚伯尔在哪里?”他答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上主说:“你作了什么事?听!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你现在是地上所咒骂的人,地张开口由你手中接收了你弟弟的血,从此你即使耕种,地也不会给你出产;你在地上要成个流离失所的人。”加音对上主说:“我的罪罚太重,无法承担。看你今天将我由这地面上驱逐,我该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个流离失所的人;那麽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创4:4-14)
不可像那属于恶者和杀害自己兄弟的加音。加音究竟为什么杀了他?因为他自己的行为是邪恶的,而他兄弟的行为是正义的。(若一3:12)
圣经的上述两段经文中都隐含了对加音行为的描述——加音的行为是恶的;其中,第一段经文中更指出这是加音的供物不蒙悦纳的原因。圣经中虽未记载加音在献祭给天主之前做了些什么,但记载了加音因天主不悦纳供物而“向天主发怒”,然后向亲生兄弟亚伯尔心生嫉妒和仇恨,以致“杀了弟弟”。当天主质问加音亚伯尔在哪里的时候,加音又“撒了谎”。
创世记第四章七节“你若做得不好,罪恶就伏在你门前”,意即你若行得不好,就不能逃罪,罪要像警察一样等着要捉拿你,如在门前守候,使你无可逃避。这意思就是若加音行得不好,给罪留地步,罪必继续缠累他,如人恋慕别人一样。但若加音行得好,不给罪留地步,就可以胜过罪。
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加音的品行是恶的,天主不悦纳加音的供物并不暗示着“天主偏爱亚伯尔”,相反,正体现了献祭的公义性。
一、加音的行为是信徒的鉴戒
1、伪善——他比亚伯尔先献祭,似乎更热心,其实只有外表,毫无实意。
2、嫉妒——不喜悦别人比自己好(若一3:12)心怀嫉忌,使骨骸腐蚀(箴14:30)。
3、自私——他献祭是自私的,敬天主只为自己的好处。否则只要是天主喜欢,就不在乎是否自己使天主喜欢,抑或别人使天主喜欢,都以为美了;但他却不是这样。
4、发怒(创
4:5)——他得不着自己所想望的就向天主发怒,许多信徒也是这样。
5、硬心(创4:7)——天主询问他为什么发怒,无非要使他知罪,但他却无动于衷。
6、不自省——他完全不省察他的祭品为何不蒙悦纳,只迁怒于亚伯尔。
7、凶恶(创4:8)——欺负诚实、良善、虔诚的人。无故地欧打亚伯尔,又把他杀害,所杀的又是自己的亲兄弟,是完全没有触犯他的亚伯尔。他代表一切假信徒,无故地迫害诚实的真信徒。
8、阴险(创4;8)——他一面与兄弟说话,一面把他杀死,如约阿布杀阿玛撒一样卑鄙(撒下20:9)。
9、说谎(创4;9)——杀了兄弟还说不知道。
10、狂傲(创4:9)——向天主犟嘴,完全不怕天主,似乎嫌天主多管闲事。
11、掩罪——极力推诿自己的罪,但他口中所说的,不能掩饰他手中所做的。
12、怨责天主(创4:9)——表示了在责怪天主对他不公平,也不应再来向他追问杀亚伯尔的事。其实若要怪责天主的话,亚伯尔比他有更充足的理由。没有信心的人必有许多怨责别人的话。
13.怕死(创4:14)——当时虽然没有什么人在地上,他仍作贼心虚,怕人杀他。
二、加音的痛苦
1、罪恶的控告
上主对加音说:“你弟弟亚伯尔在哪里?”他答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上主说:“你作了什么事?听!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创4:9-10)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
(1)、罪恶是连环性的:如果一个人犯了一条罪,他必然不只犯一样,可能同时犯几条罪,而“说谎”往往是犯罪之后连续着犯的第一条罪。亚当和加音完全一样,而魔鬼就是一切“说谎者的父亲”,又是“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凶手”(若8:44-45)。
(2)、罪恶使人越来越不敬畏天主:亚当犯罪之后,虽说谎抵赖,却存惧怕的心;但加音却完全不怕天主,还以一种傲慢、反问的态度来推诿自己的责任。人最初犯罪是带着羞惭的心说谎,但人继续犯罪,渐渐他便带着怒气,以近乎受委屈的心来说谎。可见罪恶使人越来越不怕天主,并且越来越大胆地用自己的理论向天主'反攻'。
(3)、罪恶在天主的面前控告并指证每个人的罪:虽然加音这样强悍地自辩,但不能掩盖他曾杀兄弟的罪。天主并不理会他的强辩,只告诉加音一些他所料想不到的事实——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这简单的一句话,使加音瞠目结舌,哑口无言。他虽能埋葬他兄弟的血,却不能埋葬他兄弟之血的哀告声。所以,除非人没有犯罪,否则没有人能凭自己的计谋逃罪,因为罪要抓紧人,并在天主面前指证人有罪(咏40:13)。
(4)、基督的血所说的比亚伯尔的血所说的更美(希12:24):亚伯尔的血是殉道者的血,宣告定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赎罪的血。向罪人宣告赦罪。现今凡接受基督之血被洗净的人,均能逃避罪的指控。
2、天主的审判
天主对加音的惩罚比亚当更重得多,天主对亚当说:“为了你的缘故,地成了可咒骂的;”对加音则说:“你现在是地上所咒骂的人。”对亚当说:“你一生日日劳苦才能得到吃食。”而对加音却是说:“你即使耕种,地也不会给你出产;你在地上要成个流离失所的人。”(创4:11-12)可见加音的惩罚比亚当更加倍。加音原是种地的,并曾以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天主,现在天主所给加音的惩罚,正是针对加音以为可以自恃自傲的地方;加音又在地上流了亚伯尔的血,而天主的惩罚正是要他从地受咒骂而飘流地上。在此加音所受的痛苦有三方面:就是工作不能有成效、生活没有安息,以及离开天主的面。
3、良心的恐惧
加音对上主说:“我的罪罚太重,无法承担。看你今天将我由这地面上驱逐,我该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个流离失所的人;那麽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创4:13-14)可见加音完全不肯悔改的心,是如何充满恐惧与不安。他回答天主说:“我的罪罚太重。”其实他的惩罚实在可说是太轻。杀人偿命,而他虽杀了人却并未要偿命,可是他完全忘记自己如何残忍地对待自己的弟弟,只想着天主所要给他的罪罚太重。这证明他完全没有悔罪的意念。比较亚当在受天主判罪之后,并没有这样顽恶的表现,反之,看亚当给妻子所起的名字,显见亚当有悔罪和信服天主的心。加音又对天主说:“……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这句话证明他良心的恐惧,杀人的总是怕自己被人所杀。虽然天主只罚他飘流在地上,但他心中的恐惧却多过天主所要加给他的痛苦。
“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这话表明当时亚当还有别的儿女(创4:17),他们也都是加音的兄弟姊妹或后辈,加音对他们似乎太多猜疑忧虑了。他自己不以兄弟的情份对待兄弟,所以也深怕别人不顾念他是兄弟。但这些话也可能是加音自己作很长远的打算而说的,虽或当时地上还没有什么人,所有的也不过是亚当大家族的人,但加音却假定自己会活得很长久,直到这大家族的人中,有许多不认识他的后辈长成,恐怕到那时人若遇见他就会杀他。这样,加音可说得是太会为自己打算了,可惜他的打算只属于今生肉身方面的而已,在天主面前他却是个没有属灵年岁的人(圣经未记他的年岁)。
4、加音的记号——主的恩慈
天主对待一个硬心凶恶的罪人,仍然是有慈爱的。在天主的威严中,常带着怜恤。他容忍那些最刚硬的人,存留他们的生命,使他们可以有悔改的机会。在此,天主向加音保证他将不会轻易被杀,使他认识天主的信实,天主的惩罚,既没要他被杀,他所遭受的,就不会多过天主所要罚他的;虽然加音是一个险恶的罪人,天主对他也不失信。“上主遂给加音一个记号,以免遇见他的人击杀他。”(创4:15)这记号是什么,我们无法知道,总之是能使当时代的人看见就不会杀他的记号。加音的结局是每一个在基督宗教家庭中生长的挂名信徒最好的鉴戒。他们往往只有宗教的习惯而没有实际的信心,对于教会的事工、福音的真理,已经听惯看惯,但没有敬畏天主的心,这实在是一个大危险。
三、加音的后代
创世纪第四章十七至廿四节记载加音离开天主的面以后,去住在伊甸园东边哈诺客之地,并且生儿育女。照这里的记载,似乎加音是在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妻子的。这样,无疑亚当除了加音亚伯尔以外,必然还有别的儿女,圣经中没有明确写出亚当生了多少子女,特别是在圣经的家谱中,好像没有提到女的。但是圣经指出厄娃是众生之母,所有的人都出于厄娃。
在创世之初,人类应该是亲兄妹通婚,即使发展到亚巴辣罕时代,亚巴辣罕的妻子撒辣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因此加音的妻子、舍特的妻子都应该是他们的直系姐妹。当然这是根据圣经的推测,圣经中没有明确说明这个问题。但是认为天主除了创造亚当和厄娃以外,还另创造了其他人,这显然是缺乏圣经依据的,并且是违背圣经的。
在此有五件事显示人类的罪恶越来越加增,不但进入家庭,且普及社会,人的心越来越不敬畏天主。
1、加音为自己建造一座城
天主虽明说加音要终身“流离失所”,加音却自己建成居所,显然是要尽力反抗天主的判断,自行设法及早结束飘荡的生活。现今世人也像加音一样,要用尽人一切的方法反叛天主,减轻罪恶的痛苦,不肯悔改。如圣咏所说:“万邦为什么嚣张,众民为什么妄想?世上列王群集一堂,诸侯毕至聚首相商,反抗上主,反抗他的受傅者:‘来!我们挣断他们的捆绑,我们摆脱他们的绳缰!’坐于天上者在冷笑,我主对他们在热嘲。在震怒中对他们发言。”(咏2:1-5)
圣经未说明加音建城以后,是否就不再飘流而安居城内,或是他还活了多少年日;却记载了他这件反叛天主的行为(这是加音离开天主以后,圣经关于他的事的唯一记载)。 这表明天主并不在意那些企图反抗他的权柄,以及挣脱他的约束的人所努力作成的什么成就;但天主却不会放过他们那些反叛的行为,而不予以记录存案,按时追讨的。加音虽或能凭自己的努力改善肉身的生活,但至终仍不免要灭亡。(犹11)
2、加音用自己的儿子的名作所建之城的名
这表明人越来越自高自大,要求人纪念自己的功绩,而不纪念天主的恩典。虽然人所居住和享用的大地与地上的万物,都是天主所创造并赐给人的,人却只要天主所赐的万物,视为应得的,而不要厚赐万物与人的天主。
3、加音的第七代孙拉默客娶了两个妻子
主耶稣在回答法利塞人关于休妻的问题时。曾指出夫妻二人成为一体,乃天主“起初”的旨意,一夫多妻制或随意与妻子离异,都不是天主的旨意。在此拉默客却开了一个先例,成为多妻的“祖师”(创4:19)。 这显示人类罪恶的种类和犯罪的方式,也不断增添而“日新月异”。这种发展不是在今时代才开始的,早在加音的时代已经开始了,而在各种新奇的罪恶中,淫乱的罪常常是最主要的。
4、拉默客的狂妄自大
拉默客对自己的妻子说:“阿达和漆拉倾听我的声音,拉默客的妻子,静聆我的言语:因我受伤,杀了一成年;因我受损,杀了一青年”(创4:23)。拉默客“杀害了”自己的子侄亲属,并不以为耻,反而向妻子夸耀自己的能力,以自己能在恶事上聪明(罗16:19)而自喜,这也正是现今世人所表现的心态。
“杀加音的受罚是七倍,杀拉默客的是七十七倍。”(创4;24)这意思就是加音无故杀他的兄弟尚且能得到天主的应许——'杀加音的受罚是七倍'的保证;这样,他自己既因被人伤害而杀人(有理由而杀人),就更可以不必为杀了人而忧虑自身的安全了。这些话表露他顽恶、诡诈、刚硬、不服天主的心,比加音更甚。天主这样应许加音,乃因天主并未要惩罚加音立即受死,只罚他“流离失所”。所以天主给加音这种保证,显明他的信实,并使他有可悔改的机会,却绝不是表示天主也袒护或姑息人的罪恶。但拉默客却巧妙地引用天主向加音所显出的信实恩慈的例子,作为自己犯罪的辩护。正如现今许多人,喜欢引用某些人曾比自己作出更恶的事,却未受到天主的报应为例,来安慰自己,为自己的罪行辩护,或利用这类的罪,讥笑并毁谤天主,使人怀疑天主的公义和圣洁。
5、加音的后代——许多发明家
拉默客娶了两个妻子:一个名叫阿达,一个名叫漆拉。阿达生了雅巴耳,他是住在帐幕内畜牧者的始祖。他的弟弟名叫犹巴耳,他是所有弹琴吹箫者的始祖。同时漆拉也生了突巴耳加音,他是制造各种铜铁器具的匠人。(创4:19-22)圣经在这里显示了人类在物质和属世的智慧上逐渐进步,但这些进步虽然改善人的生活,却丝毫不能改善人的德行(本段的记载中,物质的进步和灵性的堕落是一个最明显的对比)。虽然人类在物质方面的发明和进步,也是天主赐给人的一种恩惠,使人可以学习善用天主赐给人的智慧,来谋取更好的生活享受,但若是因此而骄傲自大,专求物质上的享乐,放纵情欲,不关心自己灵性的事与天主的旨意,则其结果必是物质越进步,人的灵性道德越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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