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该部门法立法、司法、执法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展现了法律制度设计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我国公司法在吸收现代公司法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形成了若干重要的基
本原则。这些原则或者被直接规定为法律条款,或者体现在具体的制度和规则之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1.鼓励投资原则。公司首先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公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鼓励投资’便利投资,激励投资。在全球经济激烈竞争的背景下,各国经济的竞争不仅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更是制度的竞争
。制度的竞争,无论是顶端竞争,还是底端竞争,其实质都是比试谁的规则最优,谁更能吸引投资者,谁更能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最优越的制度环境。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因此,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一改原来过分强
调规范、限制和管理的立法价值倾向,转向对投资者提供便利、服务与激励的立法价值取向,如大幅降低最低资本额、放宽出资形式、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审批等,都是鼓励投资原则
在立法上的体现。公司自治原则。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内的体现,含义是:允许公司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公司的一切事项,允许以章程、决议及约定排除任意性条款的适用,审慎设置强
行性规范,努力维护公司行为的效力。原有公司立法留给公司自治的空间过于狭小,2005年修正率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尊重股东权利,加强公司自治,从片面、过度的防范、管理与控制转向对公司
自治的尊重,适应了公司法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
2.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指在各股东之间基于股东身份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应该给予股东以平等待遇。股东平等的出发点是主体平等、实质平等,包括四重含义:所有股东的法律人格一律平
等。基于同类股权,股东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与类型是相同的,禁止歧视待遇。股东平等原则不排斥股权在具体内容的差异,如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差异。股东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在现实状态下存在差异’如
因为股份多寡而形成的分红差异,这一差异可以依据股东所持股份增减而发生转化。股权行使应基于诚信原则,禁止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是公认的最主要的公司利益相
本原则。这些原则或者被直接规定为法律条款,或者体现在具体的制度和规则之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1.鼓励投资原则。公司首先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公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鼓励投资’便利投资,激励投资。在全球经济激烈竞争的背景下,各国经济的竞争不仅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更是制度的竞争
。制度的竞争,无论是顶端竞争,还是底端竞争,其实质都是比试谁的规则最优,谁更能吸引投资者,谁更能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最优越的制度环境。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因此,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一改原来过分强
调规范、限制和管理的立法价值倾向,转向对投资者提供便利、服务与激励的立法价值取向,如大幅降低最低资本额、放宽出资形式、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审批等,都是鼓励投资原则
在立法上的体现。公司自治原则。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内的体现,含义是:允许公司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公司的一切事项,允许以章程、决议及约定排除任意性条款的适用,审慎设置强
行性规范,努力维护公司行为的效力。原有公司立法留给公司自治的空间过于狭小,2005年修正率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尊重股东权利,加强公司自治,从片面、过度的防范、管理与控制转向对公司
自治的尊重,适应了公司法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
2.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指在各股东之间基于股东身份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应该给予股东以平等待遇。股东平等的出发点是主体平等、实质平等,包括四重含义:所有股东的法律人格一律平
等。基于同类股权,股东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与类型是相同的,禁止歧视待遇。股东平等原则不排斥股权在具体内容的差异,如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差异。股东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在现实状态下存在差异’如
因为股份多寡而形成的分红差异,这一差异可以依据股东所持股份增减而发生转化。股权行使应基于诚信原则,禁止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是公认的最主要的公司利益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