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董银器
法国 法国银器制造业已有近500年的历史。自16世纪始,凡巴黎制作的银器上要打戴有皇冠的鉴定人或银业公会名字的标志。鉴定人员有对银器纯度作出保证的责任。另外,银器的生产年代亦以不同的字母表示。1784年起,巴黎生产的银器标志为皇冠下不同风格的“P”字母。另外,法国银器十分注重完税。具体做法是在银器上打上一个“A”字,表示此件器皿必须征税,然后经纳税后再打上一个完税标志。该标志因地而异,同时也根据器皿的造型轻重不等而不同。法国征税标志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出现变化,并于1791年被取消。直到1797年又全面恢复对银器的鉴定管理,标志也更加统一。
比利时 16世纪中期,布鲁塞尔、卢森堡、荷兰的银匠都由查理五世管理。器皿上打有城市、日期、制作人标志。1831年,每一件银器都须鉴定并打上标志,但此种情况只维持了近50年,以后在银器管理上相对放松。
丹麦 自17世纪初,丹麦银器上打有城市标志。丹麦银器上有4个标志即城市、鉴定者、制作人、年代。鉴定标志使用方形或圆形框,框内有鉴定人姓名开头的大写字母。自1888年起,丹麦银器纯度为82.6%。该纯度也打在银器上。纯度标志为三个城堡,下面带有生产日期的最后两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