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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农户”要有利益结合

2022-04-05 14:32阅读:
魏章官
“公司加农户”要有利益结合
(福州白塔。2022年春摄)
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核心问题是与市场经济接轨,让农民增产增收。近年来福建出现的“公司加农户”能否抓住这个核心,引导农民走市场奔小康,关键是看公司与农户有没有利益的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 一部分农民已经闯进市场,但许多农民由于自身素质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山区农民 是很难直接走市场的。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细化,总不能叫亿万农民都亦农亦商,甚至挑着产品找市场。
那些走惯计划经济、自然经济“旱路”的农民,面临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如无桥梁,叫他们来个“惊险的跳跃”,一些人可能跌进“大海”淹得够呛。因此办好“公司加农户”,好比架桥铺路,让农民间接走向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推动农业“两个转变”。
据了解,福建“公司加农户“红火一段时间后,却难以推广;一些“公司加农户”难以“加”下去,有的公司还垮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与农户没有利益的结合 而只是形式上的结合、板块式结合、松散型结合。就是说,公司对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进行加工和流通所获的丰厚利润,没有返回一部分给农民。这样的“公司加农户”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态。
计划经济年代也有“公司加农户”,比如城市食品公司向农户提供猪苗、饲料和资金,农户把猪养大后由公司收购,公司获利再多,农民不沾边。
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利益结合的“公司加农户”,农户实际上还停留于计划经济年代只卖初级产品,价格较低,与公司加工后的商品形成工农业“剪刀差”并没有缩小甚至扩大,农业比较效益仍低。
类似“养猪不如杀猪,杀猪不如卖肉”的现象,就反映了农、工、贸三者利益分配严重不均。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利益的剥夺。
改革就要调整利益关系。“公司加农户”加什么?是利益!怎么“加”?其纽带是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或有贸工利益返回农民的合同制。
据说澳大利
亚的“公司加农户”,农户变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按量论质作价交给公司成为股金,农户既有初级产品的收益,又有公司按股分成的工贸利润,工农业“剪刀差”很小 农业比较效益高。有此利益结合,利益驱动,农民势必走向市场,农业生产粗放型必然转向集约型、精细型。
而我们一些“公司加农户”只有单纯产销挂钩,仅解决农户卖难,没让农民增收。这样,农民往往不关心公司工贸起落和公司经济兴衰。“公司加农户”双方都可能按照农副产品出产时的市场价,来个有利就“加”、无利则“减”。
事实说明,没有利益结合的“公司加农户”,就没有活力,就会使贸工农关系貌合神离,不是“一体化”,而是“异体化”;产供销也难成为“一条龙”,很可能是“一条虫”。
现在,我们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前者是深化改革,后者是更好发展,在农业上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实现“公司加农户”乃至贸、工、农之间在利益上的结合,可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农民增产增收的根本之举,也是完善和强化“公司加农户”的关键环节。
因此,各地在推行和完善“公司加农户”中,应在利益结合上大做文章 狠下功夫。
(福建日报1997年3月17日评论,2022年4月6日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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