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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国诗大赛

2015-01-08 16:33阅读:
第三届国诗大赛
经过二届国诗大赛成功的实践,本届大赛将赓续“继承传统,发现人才,繁荣创作”理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总结前二届大赛的经验,聘请德才兼备的主考官和阵容强大的评委群,借鉴科举制中相对公平原则和合理制度,设计更合理的参赛评选流程,吸引更多的诗词高手参赛。本届大赛方案细则如下:
一、主办机构
诗教网国诗论坛、持社、《诗词学》编委会
二、本届顾问
顾问:陈永正 龚鹏程
三、本届大赛主考官、评委
主考官:段晓华
评委
诗部:杨启宇 张青云 郑雪峰 徐战前 刘雄
词部:熊盛元 刘梦芙 蔡淑萍 魏新河 庞坚
初赛评委(邀请一、二届大赛状元、榜眼、探花组成)
诗部:曾峥(独孤食肉兽)、宋彬(林杉)、胡长虹(隐鹿斋主)、陈逸卿(逸卿)、顾伟林(咿呀学语)、夏斐(箫心剑气)
词部:邢哲夫(梵阿一铃)、权黎明(胡不归)、卢象贤(向闲)、曾拓(顾青翎)、徐青子(舒五瓣)、吴雨辰(少司命)
四、组委会成员
主任:赵松元
副主任:杨启宇 刘梦芙 林英男 徐晋如 陈伟
委员:杨启宇 刘梦芙 赵松元 林英男 徐晋如 陈伟 詹居灵 郑力 曾峥
大赛主持人:林英男
大赛网络管理员:詹居灵
五、大赛基本规则
1、本大赛采取论坛注册发帖投稿方式。凡投稿者须在国诗论坛专区发帖参赛,在不同考选阶段指定的论坛专栏投稿。禁止同一人用不同马甲重复或多次投稿。投稿一律先由管理员编号,隐去投稿者姓名再上网。
2、投稿参赛不限年龄、职业、国籍。
3、参赛作品律诗限平水韵,古风用古韵,词限《词林正韵》,词律宗《钦定词谱》。
4、投稿一律要求用正体汉字。

5、投稿贴上论坛赛区后,一律不得修改。
6、参赛投稿作品从初赛到结束,内容不能重复。
7、命题作品在投稿终止前暂时屏蔽。
8、除鼎甲三名外,前二届进士可以再次参赛,但行卷要求全部采用新作。
9、参赛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本方案及大赛规则。
10、应征投稿作品及评分过程完全上网公示,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投诉。参赛者如有抄袭行为,或虚报个人资料,或同一人用不同马甲违反规定多次投稿等行为,经查实,国诗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赛后入选者被发现证实有上述违规情节,将取消犯规者参赛资格,并按总分排名递补前十名进士榜。此项惩处规定不设免追溯期。
六、大赛程序
1、本大赛分诗部和词部两部分。每部分皆有初试、会试和行卷、复试、主考官亲点鼎甲四个评选环节。
2、诗部和词部大赛同时进行。参赛者可同时参加诗部词部大赛。
3、初赛按得分从高到低入选前三十名贡士进入会试。
4、会试包括命题诗词(由主考官出题)和行卷(自选作品),由评委评分(占总分70%)。
5、复试由主考官命题复试评分(占总分30%)。
6、综合评分后选出前十名为进士,再由主考官在进士中亲点鼎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
各程序具体细则如下:
初试:
参赛者可自由参加,在规定版面投稿,每人提供自选诗或词作品十首(行卷的上半部)。诗词二部分别请前二届状元、榜眼、探花评卷,诗、词组各六人为初赛评委,评分按百分制,总平均分前三十名者为贡士,得以入闱参加会试和复试。参加初赛者每人只能在诗部和词部各投稿一次,或选择一部投稿一次,如发现同一人用马甲多次投稿,将取消参赛资格。
会试:
贡士会试投稿时参赛者须按论坛规定,填写真实个人数据(此数据必须与身份证数据一致,网上屏蔽,仅主持人和后台技术管理员,还有本人可以看到。)。如发现个人资料造假,将取消参赛资格。会试包括(1)主考官出题的七律和小令各一首。(2)贡士提供的行卷下半部,即自选诗(词)作品十首。会试命题诗词和行卷都由大赛聘请之十名评委分为诗、词二组,公开在网上简评和打分(100分制,上限为95分,下项为60分。),最后综合出平均分,此分值占个人总分值的70%。
复试:
贡士须参加复试。复试由主考官出题(诗部为试帖诗,词部为慢词一首),并予以评分(100分制),此分值占个人总分值的30%。评分在论坛公示。会试与复试两项综合评分前十名者为进士。第十名如出现综合分数相同情况,将选取投稿时间较早者(以本人初赛投稿中最早一项为最早投稿时间。)。
鼎甲三名:
主考官在诗部、词部各十名进士中亲点诗部、词部鼎甲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共六名。此程序将由主考官一人选拔,前述综合评分只作为选拔进士依据,不作为主考官亲点鼎甲三名之依据。
七、本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3月10日-7月30日)
初试
投稿将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5月1日至30日为初赛评分时间,选出贡士诗词二部各三十名参加会试,主考官公布会试诗词命题。
会试
命题投稿和提供自备行卷征集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21日。会试分数评定时间定于6月22日至7月22日前结束。
复试
2015年6月5日前公布复试诗词试题。复试命题投稿时间为6月5日至6月21日,复试评分时间为6月22日到7月22日前结束。
发榜
2015年7月25日公布进士榜。7月30日公布鼎甲榜。
八、本届大赛之奖励
诗部、词部状元奖金为人民币五仟元,榜眼奖金为人民币二仟元,探花奖金为人民币壹仟元。进士及第者其行卷及试卷作品,将入选《国诗》第三辑,并获赠样书一本。该书将由南方出版传媒新世纪出版社出版发行。
九、组委会独立筹措大赛费用,坚持尊重主考官和评委之完全自主权,维护主考官和评委尊严。
为使大赛能顺利进行,组委会强调网友遵循“参赛必须服从裁判”的原则,同时遵守论坛规则,文明行使咨询、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第三届国诗大赛组委会。
如有未尽事宜,将在论坛另发公告。
第三届国诗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说明:
1、行卷分为初试上半部十首和会试下半部十首,同样能体现考生创作水平,减轻了评委的工作量。
2、贡士复试再考试帖诗,以前是以试帖诗会试取贡士,难度较大。不利于鼓励参赛。
3、以前是主考官要单独评卷,决定贡士人选。现在是由上届鼎甲评分,初试评选出前三十名贡士。减轻了主考官的压力。
4、十评委分为诗词二部,每部各五人。各为诗或词之会试命题作业和行卷评分。工作量减轻。有利于提高评卷质量。
5、会试加行卷征稿时间缩为20天。复试征稿时间缩为15天。
6、本届采取试卷糊名制度。针对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作了具体规定。 第三届国诗大赛返回腾讯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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