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夏区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为深入实施“五区战略”、加快推进“一示范四先行”,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据了解,《意见》包含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赋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和组织实施5大部分,33条举措,满满的政策干货、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最高补助达到3000万元, 对于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红包”激发科技创新动力
科技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牢牢抓住科技创新的“牛鼻子”,江夏区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等。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意见》提出,加大对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含现代农业)、现代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对主导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技术先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区级按其研发投入的6%给予补贴;其他产业领域的同类企业,区级按其研发投入的4%给予补贴。企业年研发投入不得低于100万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下的,最高支持金额达到50万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的,最高支持金额达到100万元。
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照国家、省、市拨付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达到300万元。对引进由院士、知名专家引领的科研成果,并在辖区落地转化的,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对依托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建立创新转化体系,《意见》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
据了解,《意见》包含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赋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和组织实施5大部分,33条举措,满满的政策干货、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最高补助达到3000万元, 对于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经济增长,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红包”激发科技创新动力
科技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为牢牢抓住科技创新的“牛鼻子”,江夏区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等。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意见》提出,加大对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生物技术(含现代农业)、现代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对主导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技术先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区级按其研发投入的6%给予补贴;其他产业领域的同类企业,区级按其研发投入的4%给予补贴。企业年研发投入不得低于100万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下的,最高支持金额达到50万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的,最高支持金额达到100万元。
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照国家、省、市拨付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达到300万元。对引进由院士、知名专家引领的科研成果,并在辖区落地转化的,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对依托区内企业、高校院所为主体,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建立创新转化体系,《意见》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