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官司(一)
2013-02-13 08:01阅读:
《红楼梦》中的官司
《红楼梦》一书,洋洋洒洒百万言,真如人们所说的是一部“百科全书”。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下了形形式式的“官司”,读来实在令人感叹。贾雨村等官吏在判案过程中,徇私情、受贿赂、枉国法,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活脱脱一幕封建时代的司法黑剧。本文选取《红楼梦》中五件典型的案件,让大家看看封建时代的司法腐败。
一
《红楼梦》中影响最大的官司,当然是贾雨村判薛蟠打死冯渊案。
英莲(应怜)本是甄士隐的女儿,也是一位小家碧玉。五岁那年,因元宵节观灯走失,被拐子拐走。拐子在一僻静之地将她养到十二、三岁,模样极标致了,遂卖与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为妾,约定三天后成亲。冯渊本也不是一个好东西,他好男宠,最不喜欢女子,但是,
怪就怪在他一见到英莲就钟了情。岂料,这拐子第二天又将英莲卖与了薛家的呆霸王薛蟠。冯渊岂肯将自己买得的心爱的女人让与别人。纠纷由此而起。薛蟠唆使家人打死了冯渊,抢走了英莲。最令人气愤的是,打死了冯渊的薛蟠,“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人命官司一事,他竞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此时的贾雨村,因“夤缘复旧职”,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碰上了薛蟠打死人的命案。不明就里的贾雨村岂不大恕:“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即刻就“发签差公人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此时,戏剧出现了。原和贾雨村同住葫芦庙的小沙弥现在应天府衙门当差的门子向贾雨村道出了原委,贾、史、王、薛“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薛蟠乃四大家族中薛家在公子,薛家和贾家、王家都是亲戚。
贾雨村能够坐上应天府衙,是因了贾政、林如海及王家一班人的操作而成功的,现在贾家、王家的亲戚出事了,哪怎么办?最终,贾雨村顺着门子的点子,“何不顺水行舟,作个整人情,将此事了结。”于是,雨村就让薛家报了个薛蟠得无名之病,被冯渊的灵魂追索已死而了结了案件。另外,雨村又让薛家出了一些银子给冯家作烧埋之费,冯家得了许多银子,也无甚话好说了。
事后,雨村“急忙作书二封”给贾雨村和京营节度使王子腾,报告“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
为报答自己的私情,贾雨村竟将一件明显的人命案以虚假的凶手已亡蒙混结案,真是一件活脱脱的徇私枉法的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