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公称直径和公称尺寸
2013-03-08 16:56阅读:
下载地址: '带肋钢筋公称直径和公称尺寸.doc' http://vdisk.weibo.com/s/sLO5m
公称尺寸。
因为对于钢筋来说公称直径是测量不出来的,而是根据面积算出来的。
比如说:公称直径6mm的钢筋,公称尺寸包括内径、横肋高、纹间距等,而具体内径、横肋高、纹间距才有允许偏差的说法。
解释:
公称直径:与钢筋的横截面积相等对应的圆钢直径,简单的说就是钢筋的横截面积换算出圆形面积对应的直径)。
公称尺寸就是指产品的具体标准尺寸(就是具体的能够测量的尺寸,带肋钢筋的内径、肋高、肋距等)。
允许误差正规叫做:允许偏差,是指在公称尺寸的基础上的尺寸波动范围(标准中有规定)。
举例:
公称直径的为φ10mm的钢筋。内径公称尺寸就是9.6mm,允许偏差为正负0.4mm;横肋高公称尺寸
1.0mm,允许偏差正负0.4mm;间距公称尺寸7.0mm,允许偏差为正负0.5mm。
GB
1449.2-2007(16)(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中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圆钢
公称直径和公称尺寸就是一个数值,而螺纹钢筋因为带肋,所以两者不是同一个数值。
钢筋直径、比重及误差值
国内几款钢筋软件默认的理论重量或钢筋比重(重量/米)都不同,因为所引用的依据各异,有的按国标《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的数据,有的引用《五金手册》上的数据,有的则按几何尺寸理论重量计算,如广联达钢筋软件。不统一容易引起争议和混乱,当然,这些默认数据都是可以设置和修改的。按几何尺寸理论重量计算只能适用于圆钢,螺纹钢因为带肋,不能简单地按圆柱几何形状计算。严格来讲,圆钢与螺纹钢的比重有细微差异,因为内径截面与纵横肋截面之和是否等于圆钢的截面是很难测量的。我认为最好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的钢筋比重值为统一计算标准,但它小数点后大多取2位,笔者认为钢筋比重取小数点后3位较合适,更精确,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以重量为单位的取小数点后3位,比重取2位不妥。广联达钢筋软件中钢筋理论重量小数点后4至7位,似乎也无必要。圆钢的公称直径和公称尺寸数值相同,而螺纹钢筋因为带肋,所以两者不是同一个数值。
钢筋直径一般是指公称直径,它不是简单的指钢筋的内径或外径,月牙肋钢筋和螺纹钢筋表面有纵横肋,公称直径不易测量,而是根据截面积计算出来的。内径可测量,螺纹钢内径小于公称直径。公称直径是与钢筋的横截面积相等对应的钢筋直径,公称尺寸就是指产品的具体标准尺寸,就是带肋钢筋的内径、肋高、肋距等具体尺寸。
比如:公称直径φ 10mm的钢筋,公称尺寸包括内径、横肋高、纹间距等,它的内径公称尺寸是9.6mm,纵、横肋高为1.0mm,公称横截面面积为78.54mm2,理论重量为0.617kg/m。
允许误差或叫允许偏差,是指在公称尺寸的基础上允许尺寸波动的幅度和范围。
如公称直径的为φ10mm的钢筋,内径公称尺寸就是9.6mm,允许偏差为正负0.4mm;横肋高公称尺寸1.0mm,允许偏差正负0.4mm;间距公称尺寸7.0mm,允许偏差为正负0.5mm。见《钢筋混凝土用带肋钢筋》(GB 1449.2-2007)
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1、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2、横肋与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3、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4、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5、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钢筋其他方面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40%;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钢筋总伸长率δgt不小于2.5%。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点之比不小于1.25; b)钢筋实测屈服点与上表规定的最小屈服点之比不大于1.30。
钢筋表面允许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50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4、16、20、22、25、28、30、32、36、40、50mm。不是每个自然数都有公称直径。
φ6一般用φ6.5代替,市场上没有φ6规格的钢筋,而设计一般是用φ6钢筋,这在钢筋对量和结算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双方争论不休。φ6的理论重量是0.222,φ6.5的理论重量是0.26,有人提出设计是φ6钢筋,实际用φ6.5,属于钢筋代换,可适当加大钢筋间距,这样两者重量相等。但实际施工中一般不会考虑φ6.5与φ6之间的代换,按按实结算原则,φ6钢筋按φ6.5钢筋的理论重量计算。
钢绞线常用有1*3和1*7,1*3公称直径有8.6、10.8、12.9,1*7公称直径有9.5、11.1、12.7、15.2,为非整数,最常用的是15.2,它的公称截面积为139mm2,理论重量为0.101kg/m,也称参考重量。钢绞线应用于工程结构的重要构件和关键部位,对工程结构安全影响极大,钢绞线离散性大,生产厂家提供的钢绞线经常出现正负差,即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差异较大。江苏省定额站对钢绞线重量作出如下规定:“按定额规定,钢绞线重量按实际重量计算,具体可按施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的检测报告数据确定,当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明确钢绞线的单位重量时,φ15.2mm的钢绞线参考净重量可参照1.14kg/m确定。”
不可以适用于所有的钢筋。
1.对于光面钢筋是可以的,例如公称直径10mm的光圆,某批次实际测得直径是10mm,则此批次每米重=0.00617*10*10=0.617kg;又有某批次实际测得直径是9.7mm,则此批次每米重=0.00617*9.7*9.7=0.581kg.
2.对于带肋钢筋(俗称螺纹钢,品种有冷轧和热轧)就不可以:
因为带肋钢筋的截面(横断面)不是一个标准的圆而是圆和肋的组合,例如公称直径10mm的热轧带肋钢筋是由9.6mm的内圆和圆上的横肋纵肋组成,是没有完整的外径。精确的测量和较复杂的计算可以算出每米重,但还不如直接截断一米称重来得快而准。
当然国标里规定了各种直径规格的每米理论重量,理论计算时可以查阅国标。
要想钻研此问题,可以查阅钢筋的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