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2018-01-26 19:15阅读:
发现距离上一次写读书笔记,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啦~~~
这篇读书笔记,源于与Sam
妈妈的一个美好约定——共读一本书,各自写一篇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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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书你未必读过,但总有人或总有事会时不时提醒着你,让你觉得不可错过。《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
)就是这么一本书。
2015
年之前,作者Harper
Lee
只出版过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该书出版于1960
年,一问世便大受读者们的喜爱,随后作者获得了1961
年的普利策奖,1962
年书中的故事被改编成同名电影,主角Atticus
由格里高利·派克饰演,同样大获成功,赢得了奥斯卡奖。但是,从1964
年开始,Harper
Lee
拒绝接
受媒体采访,也没有新的作品问世,在很多人的心中留下了这样一个谜团:她为什么没有继续写作?
Elizabeth Gilbert在《Big
Magic》中遗憾地提到Harper
Lee,说她之所以不再写作是因为被贴上了“天才”的标签,为成功所累,她“感到害怕“,因为“当你已经身处顶峰时,便只有一条路可走。”
传递的信息很明确:Harper Lee之所以不再出书,是因为怕走下坡路。而Harper
Lee本人似乎并未真正做出过令人满意的解释,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是这么一句话:我已经说了我想说的,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I
have said what I wanted to say, and I will not say it
again.)。
可是,2015年,也就是Harper
Lee去世前一年,《守望之心》(Go Set a
Watchman)问世!出版社打的广告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续篇”。因此万众期待,亚马逊宣称该书是继2007年《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以来预定最多的一本书。但是,很快便有读者发现,两本书的风格和人设都相差太远了,尤其是Atticus,在《守望之心》中,Scout发现Atticus居然拥护种族隔离政策,他不再是读者心目中的英雄了!有人甚至怀疑这本书不是Harper
Lee所著。经多方考证,最后大部分读者都接受《守望之心》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的首稿。Harper
Lee于2016年去世。
一开始强迫症发作,觉得如果不把《守望之心》一起读了,读的便不是“故事”的全部。于是建议Sam妈妈两本书一起读完再写读书笔记。Sam妈妈回复说:“决定还是不读了,受不了Atticus人设崩塌,还是保留那个在路灯底下看报等待暴徒的律师印象吧。”我想了好久,也决定暂时不读《守望之心》了,因为在《守望之心》中,Sam妈妈的英雄只是不再完美,而我最喜欢的人物Jem,却死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线故事是黑人Tom
Robinson被冤入狱,律师Atticus为其辩护,因为种族歧视的社会背景,即便所有证据都表明Tom被冤,他还是被判有罪。从这本书中,我们读到了一个个故事所展现出的人性、勇气、成长、亲情,以及教养和教育问题……
说说勇气。前段时间热映的电影《无问西东》中张震有这样一段旁白:如果提前了解了你所要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有勇气前来?我所能想到的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中Atticus对Jem说的那句话:I
wanted you to see what real courage is, instead of getting the idea
that courage is a man with a gun in his hand. It’s
when you know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 You rarely win,
but sometimes you do.
真正的勇气,就是明知会失败,还是要勇往直前。所以,Atticus其实从一开始便知道赢不了,但他还是愿意为黑人Tom
Robinson辩护。不出所料,在那个种族偏见根深蒂固的年代,陪审团一致裁定Tom有罪。当Atticus孤独的身影离开法庭时,所有黑人起立,旁边的Reverend
Sykes提醒Scout:“Jean
Louise小姐,起立,你的父亲正离开。”读到这里,有点哽咽。头脑中反复出现着Atticus离开法庭的背影和无数双注视着这个背影的眼睛。他们的邻居Miss
Maudie说:Atticus
Finch不会赢,他赢不了,但在这种官司中,他是唯一能让陪审团离开这么久(也就是犹豫这么久)的人……我们在往前迈步——虽然只是婴儿的一小步,但也是迈出的一步。Atticus做了他所能做的,尽管没有成功,但在对抗种族歧视的道路上,他迈出了婴儿的一小步。这一小步,需要的是勇气。
成长:男孩Jem。《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第一段是这样的:When he was nearly
thirteen my brother Jem got his arm badly broken at the elbow. When
it healed, and Jem's fears of never being able to play
football were assuaged, he was seldom self-conscious about his
injury.
读完这一段,我便喜欢上了Jem。作者描述Jem手臂受伤后的状况:左臂比右臂短一些,站立或行走时他的手背和身体成一个直角,而大拇指和大腿平行。但是,Jem根本就没有在意——只要他还能够打橄榄球。我一直觉得,没有将自己的漂亮外表放在心上的人是可爱的,而没有将自己的外在缺陷放在心上的人则更可爱。
虽然围绕着对Arthur(Boo
Radley)的传闻,出于好奇,Jem做了许多那个年龄段的孩子会做的荒谬傻事,但后面发生的很多事,都在帮助Jem不断成长,包括为Mrs.
Dubose读书以及对Tom案件庭审的旁观。
孩子们的表现,反而更衬托出成人世界的麻木与偏见。庭审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Jem哭了,后来他问Atticus:他们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Atticus回答说:I
don't know, but they did it.
They've done it and they did it
tonight and they'll do it again and when they do it
– seems that only children weep.
是啊,只有小孩子才会觉得这样不对,只有小孩子才会为之哭泣。在庭审时,他们的好朋友Dill也哭了,因为他无法忍受控方律师在盘问Tom时的那种轻蔑和讥讽的态度,他说:It
just makes me sick.
关于家庭。Dill一到假期就跑来Maycomb,有一次还离家出走。Scout问他为什么,他说感觉他的父母不需要他。他说他们对他并不坏,他们会拥抱他、亲吻他,和他说早安和晚安,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买什么,但是他们总是“好了,给你买了玩具你就去玩吧,给你买了新书你就去读吧。”这样的态度。所以Dill认为对他们来说,他的存在没有意义。而Atticus带给孩子们的感受呢?Scout可是坐在爸爸的腿上和他一起读报而不知不觉学会阅读的。Scout有这么一段话评价自己的父亲:Jem
and I found our father satisfactory: he played with us, read to us,
and treated us with courteous detachment.
Scout和Jem真是幸福啊,Atticus既给他们满满的爱,又给他们足够宽容的成长空间。作为父母,要做到,真的很难。如果说Atticus的父亲形象已经作为正面材料出现在育儿书中,一定没人会觉得惊讶吧?
书中还有对僵化教育体制的批判。比如,学校老师不让Scout在家里读书,以免她打乱老师的教学步调,因此Scout从一开始便不喜欢学校,想留在家里让父亲教她。她感慨道:Until
I feared I would lose it, I never loved to read. One does not love
breathing.
读到这句我就笑了——这是我读到过的表达热爱阅读的最精彩的一句话:我从没觉得自己喜欢阅读,谁会说自己喜欢呼吸呢?对Scout来说,阅读就是呼吸,没有所谓喜欢不喜欢,就是少不了。还有一段精彩的批判:I
could not help receiving the impression that I was being cheated
out of something. Out of what I knew not, yet I did not believe
that twelve years of unrelieved boredom was exactly what the state
had in mind for me. 哈哈哈。
这本书,相信以后还会再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