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核查A公司账目时发现,该公司检查年度低价对外销售了大量玉米。企业为何大卖“赔钱”玉米?反常销售行为背后有无秘密?检查人员深入调查找到了答案。
连亏企业疑点浮现
大连A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从事谷物、豆及薯类批发业务,公司股东为广东B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B集团)。
检查人员使用征管软件对A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该企业2012年~2014年连续3年增值税税负在0.3%左右,与同行业企业相比税负偏低,且连续3年毛利率为负数,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企业财务人员解释称,前几年由于市场行情不好,企业只能低价销售玉米,导致收入和成本“倒挂”,因此前几年没有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检查人员决定从购销明细入手,调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但企业人员提供的账簿中,库存商品及销售收入都为汇总记录,且只有金额没有数量。为此,检查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调取了该企业大量进货、销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逐一进行了拍照和取证。
检查人员利用数据分析工具进行了比对和分析,发现从整体上看,企业2012年玉米购进的平均单价为2087元/吨,销售单价2081元/吨,销售平均单价低于进货平均单价6元/吨。检查人员又对检查年度企业每月的每笔业务数据进行精细比对,发现2012年6月和10月两个月期间,该企业销售数据明显异常,玉米销售价格比其他月份每吨低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属于“大赔特赔”业务。
连亏企业疑点浮现
大连A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从事谷物、豆及薯类批发业务,公司股东为广东B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B集团)。
检查人员使用征管软件对A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该企业2012年~2014年连续3年增值税税负在0.3%左右,与同行业企业相比税负偏低,且连续3年毛利率为负数,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企业财务人员解释称,前几年由于市场行情不好,企业只能低价销售玉米,导致收入和成本“倒挂”,因此前几年没有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检查人员决定从购销明细入手,调查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但企业人员提供的账簿中,库存商品及销售收入都为汇总记录,且只有金额没有数量。为此,检查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调取了该企业大量进货、销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逐一进行了拍照和取证。
检查人员利用数据分析工具进行了比对和分析,发现从整体上看,企业2012年玉米购进的平均单价为2087元/吨,销售单价2081元/吨,销售平均单价低于进货平均单价6元/吨。检查人员又对检查年度企业每月的每笔业务数据进行精细比对,发现2012年6月和10月两个月期间,该企业销售数据明显异常,玉米销售价格比其他月份每吨低了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属于“大赔特赔”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