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长江证券公司客户(机构客户)业务简介

2013-08-22 14:25阅读:
长江证券公司客户业务简介
一、股权质押融资

模式说明
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公司客户作为融资方,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按一定的市值质押比率质押给出资方获得贷款,在约定时间支付本息后,解除股权质押的一种融资贷款方式。股权质押业务时间期限通常为一年,也偶见半年期。

所质押股权范围并不限于上市公司流通股与限售股股权,也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目前限售股的质押率约为20~30%,流通股的质押率也不过35%~5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参考限售股。
业务优点
长江证券为公司客户提供代办股权质押业务,融资利率年化9%,成本远低于民间借贷成本。融资程序较为简便,融资项目所需程序周期较短。

案例说明:
上市公司沃森森物第二大股东刘俊辉先生,看好公司长远投资价值,未来几年并不打算减持该股票,但是股东需要资金用作其它投资用途。
解决方案:长江证券提供股权质押融资通道,该股东用360万股1.8亿市值限售股,以三折价格质押给信托,融资获得6000万资金,融资期限一年,支付融资利率12%。


二、转融通业务

模式说明
转融通业务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作为证券融出人,长江证券协助其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权出借给中国证金公司,从而获得固定回报。

业务优点
转融通业务是有中国证金公司主导的金融创新业务,具有绝对的安全信誉,长江证券作为会员单位可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转融通业务通道。目前转融通业务固定回报利率为年化2%,有助于控股股东以及长期看好公司价值的股东利用闲置股权增加财务收入。

案例说明
上市公司武钢股份第一大股东武钢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未来几年不打算减持该公司股份,但持有的股权并不会产生任何收益。中国证金公司为开展转融通业务,需2000万股武钢股份流通股。作为武
钢股份托管券商长江证券,提供通道,协助武钢集团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计6600万市值部分流通股,融出借给中国证金公司,期限一年。武钢集团通过闲置股权从而获得年化2%利息共计132万收入。


三、限售股大小非减持服务

1.、决策顾问服务

(1)模式说明
长江证券现有专业团队,对客户所投资的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以及对股票市场进行市场策略分析,放在较长的时间框架下提出决策建议,并根据市况的变化及客户要求,提出具体的《减持建议报告》,包括减持时机、减持价位、减持交易方式等。

(2)服务特征
享受专业团队的服务,降低非专业决策的风险;顾问模式保证了股东最大的自主决策权力。

2、税收优惠服务

(1)模式说明
股东将减持股份托管到具有税收优惠地区的长江证券营业部,在减持过程中获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

(2)服务特征
通过地方税收政策,降低了股东减持的成本,增加股东财富。

3、代理减持服务

(1)模式说明
股东将持有的减持股委托给长江证券专业资产管理部,长江证券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依据研究员的判断以及金融工程技术决定减持价位和时机,并实施减持。除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减持外,在该服务模式下,长江证券可利用其渠道资源,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以及大量营业网点的中小投资者,为大小非股东寻找股票需求方,并协助双方确定减持价格以及相关收益等。

代理减持后,资产管理部将力保减持价格在减持期均价以上。对于在均价以上减持的收益收取一定业绩提成,而对于在均价以下减持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服务特征
享受专业代理的服务,利用机构的研究实力、信息优势、渠道优势和操作经验。同时,股东可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主业经营管理,适合缺乏证券市场操作经验的股东。

4、市值管理(减持之后)
(1)模式说明
股东减持将对上市股市的资本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未来股份增发、股权激励政策、长期股价变动。长江证券将为减持后大股东提供市值管理支持,包括以下内容:
>定期提供上市子公司的市值评估报告,评估上市公司的合理价值,分析相关市值影响因素;
>设计上市公司股票增发或股票回购方案;
>设计上市公司资产注入方案。

(2)服务特征
享受专业资本市场运作服务,利用机构的研究实力和信息渠道优势,保持上市公司的合理市值,保证股东权利的最大化。

(3)案例说明
上市公司九州通第二大股东狮龙国际集团去年底将其持有的3.46亿股九州通限售股托管至我部。在该部分限售股可流通后,我部为客户联系上海某职业机构作为解禁股接盘方,提供大宗交易平台通道,于今年三月、五月陆续减持1亿股九州通流通股股份。在此期间,我部根据市场变化与客户需要,定期出具《减持建议报告》,就减持时机与价位给出参考建议,最终客户平均综合减持价位12元高于目前市场价格20%。并为客户减持后所持现金提供信托、专户理财、长江资本PE股权投资等多项VIP理财规划方案。

四、约定式购回
(1)模式说明
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2)约定式购回的原理
长江证券公司客户(机构客户)业务简介
(3)业务准入条件
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
客户资金账户内资产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
上海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
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况
(4)业务优点
交易效率高:T日达成交易,T+2日可获得资金
融资效率高:可获资金约为证券市值的50%
融资成本低:8.5%,相比典当、信托融资更低
资金用途灵活:用途无明确限制,可提取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或进行证券投资
交易灵活:客户可根据其资金使用安排,提前或延期购回标的证券
交易模式简单:投资者直接与中信证券达成交易,获得所需资金。
(5)案例说明
某公司急需资金周转
一、申请权限
8月29日,申请“股易贷”,账户资产520万元,审批后最大交易额度260万元,审批通过后,获得交易权限。
二、初始交易
9月25日,持有的A股票10万股,价格14元,折扣率0.5。期限为91天,初始交易金额70万元;利率8.5%;到期购回金额714834.24元。
9月27日资金划入该公司账户。
三、到期购回
12月25日合约到期;
12月25日,该公司账户中准备714834.24元(连本带息),当日划转。
12月27日,该公司10万股A股票返回老张股票账户。
注:初始交易金额=100000×14×0.5=70万
到期购回金额=100000×(1+91/365×0.085)=714834.24元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