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涉税涉费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为高质量做好“十五五”时期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天津市税务部门将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最严要求、最硬作风、最好状态谋划开展工作,努力把全会部署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锚定目标任务,发挥职能作用
“十五五”规划建议紧扣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从7个方面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天津市税务部门要锚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既服务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大局,也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收入分配提供支撑。
要依托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把短板补得更牢固、把优势发挥得更充分。结合“管户+管事”新型税源费源管理方式,持续优化税费征管智控机制,扎口管理覆盖全税费种、各业务条线征管任务,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抓税源费源基础管理。持续深化税费种联动管理,搭建联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税费管理质效。持续拓展智慧税务运用场景,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精准识别防范涉税涉费风险,扎实开展行业税务风险应对。
要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税收工作。围绕组织税费收入强化财力保障、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强税收监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工作安排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以及助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要立足政治机关属性,既要动真碰硬防范和治理各类经济乱象中的涉税问题,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在引育税源、保障财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凝聚共同干好工作的合力,营造税收共治的良好环境。
牢记使命责任,展现税务担当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和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
锚定目标任务,发挥职能作用
“十五五”规划建议紧扣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锚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从7个方面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天津市税务部门要锚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既服务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大局,也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收入分配提供支撑。
要依托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把短板补得更牢固、把优势发挥得更充分。结合“管户+管事”新型税源费源管理方式,持续优化税费征管智控机制,扎口管理覆盖全税费种、各业务条线征管任务,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抓税源费源基础管理。持续深化税费种联动管理,搭建联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税费管理质效。持续拓展智慧税务运用场景,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精准识别防范涉税涉费风险,扎实开展行业税务风险应对。
要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税收工作。围绕组织税费收入强化财力保障、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强税收监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党委工作安排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以及助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
要立足政治机关属性,既要动真碰硬防范和治理各类经济乱象中的涉税问题,也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在引育税源、保障财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凝聚共同干好工作的合力,营造税收共治的良好环境。
牢记使命责任,展现税务担当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和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