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16万多字的法典共计5编1242条,其中有7个涉税条款,内容包括对循环经济等绿色低碳活动的税收激励、采取税收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等。
生态环境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涉税条款分别是总则编的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污染防治编的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生态环境法典涉税条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保行为的激励导向。总则编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税收、价格、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和措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财产,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说:“税收政策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可以调节企业与个人行为。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中的涉税条款作为一种导向性规范,隐含着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战成说,总则编的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是专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行为确立的税收优惠制度,旨在以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捐赠积极性。一般来说,捐赠财产的税收优惠措施,通常体现为在计算企业或者个人所得税时可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慈善法都已有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税前扣除规定。为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财产属于公益捐赠的范畴,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适用既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生态环境法典的涉税条款多处提到税收优惠,但并非通过法典本身创设新的具体税收优惠规则,而是通过政策宣示、提出要求以及转引现行税法中的既有优惠政策来实现。”徐战成说。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典草案的说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即对一些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
生态环境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涉税条款分别是总则编的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污染防治编的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生态环境法典涉税条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保行为的激励导向。总则编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国家采取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税收、价格、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和措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财产,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说:“税收政策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可以调节企业与个人行为。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中的涉税条款作为一种导向性规范,隐含着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战成说,总则编的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是专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行为确立的税收优惠制度,旨在以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捐赠积极性。一般来说,捐赠财产的税收优惠措施,通常体现为在计算企业或者个人所得税时可予以税前扣除。目前,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慈善法都已有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税前扣除规定。为生态环境保护捐赠财产属于公益捐赠的范畴,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适用既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生态环境法典的涉税条款多处提到税收优惠,但并非通过法典本身创设新的具体税收优惠规则,而是通过政策宣示、提出要求以及转引现行税法中的既有优惠政策来实现。”徐战成说。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典草案的说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即对一些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