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四个加强”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提质增效
2026-05-12 08:26阅读:
河北监管局深入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持续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有效筑牢资金安全防线,不断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属地落实见效。
一、加强政治引领,把准监管工作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财政监管工作的政治属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集中学习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精神,深刻领会超长期国债政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在属地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全局统筹。全面落实财政部部署要求,把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作为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构建局党组高位推动、牵头处室承办落实、有关处室协同配合的监管工作体系,举全局之力抓牢抓实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国债资金监管质效。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以集体学习、经验交流、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政治理论
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优化监管工作方法
坚持守正创新,凝聚合力,不断完善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构建“线上线下+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工作机制。一是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依托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发展改革部门重大项目库等信息系统,统筹推进线上监控与现场核查,全面掌握项目申报、资金流向、项目进度等情况,提升监管精准度和穿透力。二是强化上下协同。结合河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多、资金大、分布广的实际,主动加强向财政部相关司局的请示汇报,接受工作指导,进一步明晰政策要求、明确监管口径、规范监管工作,推动监管工作高质高效开展。三是深化部门联动。持续加强与省发展改革、财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成果互用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有力破解监管难点、补齐监管短板,推动形成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加强精准核查,突出监管工作重点
坚持聚焦关键环节、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穿透式、精准化监管,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有序推进和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一是关注项目申报。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原则,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河北发展实际,关注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规性,确保项目符合政策申报要求。二是关注建设程序规范性。加强项目建设全周期资料核验,督促项目单位规范履行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财务决算等各建设环节的规范性,推动项目合规落地实施。三是关注资金管理使用。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分解下达、支出进度、资金使用规范性开展常态化、全流程核查,紧盯资金、项目、实物量等要素匹配情况,督促属地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四是关注资金使用绩效。对照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加强对绩效指标完成、社会效益发挥等情况的核验,推动项目申报和建设单位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切实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四、加强闭环管理,提升监管工作成效
坚持“监管、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构建规范高效有力的监管闭环体系,以严督实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推动属地有关部门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清单化推进整改。压紧压实属地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对监管中发现的情况分类梳理、建立台账,组织工作调度会,明确整改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推动提升治理效能。对监管发现的有关地区和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情况,通过座谈、现场督导等方式,深入剖析相关成因,督促地方有关方面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监管与调研相结合,聚焦政策落实中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为上级和有关方面优化管理提供参考。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
文章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