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人员技术格等级划分及技术职责是什么?
2026-02-12 14:13阅读:
机械工业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能力评价工作细则对理化检验人员的能力评价及各级人员的技术职责做出如下规定:
理化检验人员的能力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三级为高级;二级为中级;一级为初级。
1、一级(初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为:
a)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正确地进行常规检验操作;
b)正确规范记录和计算检验结果,填写实验报告单;
c)能够规范地执行有关安全防护规则,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二级(中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除应达到一级人员的技术要求外,还应熟悉专业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和有关知识,能够独立进行检验操作,能够审核检验报告。具体要求为:
a)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常规检验项目编制操作规程;
b)独立进行检验操作,熟练地校正仪器
;
c)熟悉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掌握检验方法原理,了解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并以此解释检验结果,正确做出检验结论;
d)审核、签发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e)指导一级人员的工作,承担内部技术培训工作;
f)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3、三级(高级)人员的技术职责要求,除应达到一、二级人员的技术要求外,应具有丰富的理论与经验及有关知识(包括冶金、材料和工艺方面),能指导一、二级人员的工作。具体要求为:
a)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来解释有关的检验方法和产品技术条件,并解释和评判检验结果。同时能监督保证有关的标准、法规和规范的贯彻执行;
b)根据标准和技术条件,确定和制订有关的检测方案、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
c)指导一、二级人员工作,检查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评定、仲裁检验结果;
d)跟踪理化检验相关标准的更新,了解检验技术发展的最新成就,具有研究改进和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方法、失效分析、承担重大事故分析的能力;
e)参与并协助设计、工艺人员制定验收标准;
f)参与对二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和能力评价工作;
g)制订和监督执行安全防护规程;
h)具有较高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附:理化检验取证人员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机械工业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能力评价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取证人员申请条件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级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能力评价:
a.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一年;
b.非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二年;
c.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三年。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二级理化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和能力评价:
a.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b.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两年以上;
c.大专相关专业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三年;
d.中专相关专业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五年以上;
e.高中、中技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六年;其他人员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
f.已取得本专业一级证书两年以上。